(二十九)口字旁
先落筆寫左短豎,再提筆寫右短豎,最后再順勢勾出。口字旁的口字往往快寫成相連的兩點,但左點要比右點長些,而且要帶有一定的斜勢。
(三十)目字旁
寫好左豎后,順勢寫橫豎勾折。然后再翻筆寫中間兩小橫,隨即提筆寫下橫,兩豎要挺起,成相背狀,下橫要寫成橫挑狀。
(三十一)足字旁
落筆寫左短豎,再提筆寫橫豎折,隨即折筆寫下橫,接著轉筆寫豎橫折,翻筆挑上,順勢寫出兩點,有時寫得快寫成一點上挑狀也行。
(三十二)耳字旁
落筆寫上橫,隨即翻筆寫左豎,再回鋒向上寫兩小橫,接著折筆寫下橫,最后提筆抽鋒寫右豎。也可寫成:落筆寫橫豎折,再起筆寫豎勾,然后順勢撇挑。
(三十三)身字旁
先落筆寫短撇,傾勢寫左豎,再起筆寫橫豎勾,然后寫兩短豎,接著折筆寫挑出。“身”字本來形長,作為偏旁,形更長。
(三十四)牛字旁
落筆先寫撇橫,再翻筆寫豎勾,然后順勢由左下向右上寫挑畫。
(三十五)馬字旁
落筆寫出折勾,再回筆寫豎橫折勾,最后順勢寫下橫。下橫一般寫成挑畫,以便書寫右面點畫。
(三十六)四字頭
落筆寫短斜豎,隨即提筆寫橫折勾,再起筆寫兩點,接著順勢寫下橫。四字頭要寫得扁不能方。
(三十七)草字頭
落筆寫左右兩點,兩點要呼應,而且要有姿有態;再順著右點的撇勢寫下橫畫。
(三十八)竹字頭
落筆較重,隨即撇下,接著折筆向右下寫短斜豎,再翻筆向右上挑,提筆連寫三曲彎。轉折時速度宜慢,用力宜重,要交待清楚,同時兩“個”字,要左低右高,有勢有態。
(三十九)車字旁
先寫橫畫,翻筆向上寫豎橫折,再翻筆向上寫豎勾,隨即順勢寫橫挑。
(四十)示字旁
與衣字旁(行書中可通用)落筆由輕而重寫側點,順勢勾出,再另起筆寫橫豎折,翻筆向上寫撇挑折。這個偏旁除了點之外,主要由橫豎折與撇挑折交叉組成。
(四十一)令字旁
落筆先寫長撇,再寫上點,接著寫下點,隨即順勢寫橫撇折,最后翻筆向右上挑出。“令”字的上下兩點可連可斷,但下面的橫撇點務必一筆連寫,不能分開。
(四十二)游水旁
落筆寫側點,順勢提筆寫曲折,接著回鋒寫平捺。游水旁是左下包右上,因此游水不能遠離被包圍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