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中國國際鋼琴比賽(廈門)章程
總則:
本屆比賽將于2010年10月28日至11月7日在中國廈門舉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主辦,廈門市人民政府承辦,比賽組委會主持全部賽事。比賽評審委員會由國際知名音樂家組成。評委將認真、公正地為每位選手打分。評審委員會對各輪比賽的評定為本比賽不可改變的最后決定。
參賽者不限國籍,凡年齡在17—32歲之間(1978年10月28日—1993年10月28日出生)的選手,均可報名參加。比賽共分三輪進行。進入半決賽人數不超過12人,進入決賽人數不超過6人。比賽組委會全權負責組織比賽期間的錄音、錄像、電視轉播、網絡傳播、獲獎選手音樂會以及其它相關活動。所有音像制品的版權屬于比賽組委會,不向選手另付報酬。比賽獲獎選手將有機會參加由比賽組委會提供的至少3場音樂會(合同另簽)。
一、報名及參賽有關事項:
1. 填寫報名表(報名表附后,可比賽官方網站上下載),附交所要求材料,于2010年6月20日前,以郵遞(郵戳日期為準)或送交方式向比賽組委會報名。隨同報名表需附以下材料:
* 近期半身照片3張(4×5cm),黑白演出照片2張(8×10cm,適合印刷用)。
* 本人身份證或護照影印件。
* 本人簡歷和接受專業教育的畢業證書(影印件)或在學證明書及一位音樂家的推薦函。無專業學歷者,需提交兩位音樂家的推薦函。
* 由本人簽字及一位音樂家簽名證明屬實的近期演奏的錄像DVD或錄像帶一盒。曲目要求如下:
⑴ 技巧性練習曲兩首,其中一首為肖邦練習曲
⑵ 巴赫:《十二平均律鋼琴》前奏曲與賦格一套
⑶ 古典奏鳴曲第一樂章,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的作品
⑷ 自選樂曲一首(10分鐘左右)
請將報名材料寄往如下地址:
第五屆中國國際鋼琴比賽組委會
中國廈門市體育路95號
郵編:361012
附:報名表格填寫不清或所附材料不齊全的報名視為無效。報名材料不予退還,選手應自行備份所寄申請材料。比賽組委會為選手材料保密,并有權要求選手補充材料。
2. 比賽組委會組織專家根據報名材料進行預選,以確定報名者的參賽資格,并將結果于2010年7月20日前以傳真、郵遞或者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報名者。報名者接到比賽組委會確認參賽資格的通知后,應于2010年8月20日前(以匯款日期為準),電匯或郵匯60美元(居住在大陸的中國公民按外匯比價付人民幣)的報名費至:
人民幣匯款帳戶:
開戶銀行:中國廈門市商業銀行總行營業部
賬號:8331 0201 1100 7086
戶名:廈門市文化局重大藝術活動辦公室
美元匯款帳戶:
開戶銀行: Bank of China Xiamen Branch
帳號: 8400 0850 0408 0960 14
戶名: xia men shi wen hua ju
zhong da yi shu huo dong ban gong shi
銀行代碼: BKCHCNBJ73A
3. 比賽組委會收到報名費后,將于20天內通知參賽者,確認其參賽資格。
4. 參賽者本人應于2010年10月26日至27日抵中國廈門在比賽組委會指定地點報到。
5. 參賽者出場順序由抽簽方式決定,抽出的順序貫穿整個賽程。參賽者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比賽場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參賽資格。
6. 比賽一律背譜演奏。演奏曲目的順序和樂曲中的反復由選手自行決定。
7. 參賽者的曲目如有更改,必須在2010年8月30日前向比賽組委會申報。比賽期間不得臨時更改曲目。
8. 對參賽者的旅費及食宿規定如下:
* 凡被確認參賽資格的,來自歐洲、美洲、大洋洲、非洲地區的選手可得到比賽組委會500美元的旅費補貼;來自亞洲各國及中國臺灣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選手可得到250美元的旅費補貼;
* 參賽選手在比賽前兩天(2010年10月26日)起至比賽結束(2010年11月7日)的食宿費按下列規定由比賽組委會負擔:
參加初賽者:至初賽結束翌日上午
參加復賽者:至復賽結束后翌日上午
參加決賽者:至頒獎典禮結束翌日上午
* 參賽選手陪同者的旅費、食宿及交通費等一律自理,比賽期間的食宿可委托比賽組委會代為安排,但僅限于比賽組委會指定的飯店或旅館。
二、設獎名次及獎金數額:
第一名: 30,000美元
第二名: 20,000美元
第三名: 10,000美元
第四名: 8,000美元
第五名: 6,000美元
第六名: 5,000美元
肖邦作品優秀演奏獎 2,000美元
三、比賽曲目:
初賽:總時間為25—30分鐘
1、 一首技巧性練習曲,選自肖邦作品10號(第3、6、9首除外)或作品25號(第1、2、7首除外);
2、一首技巧性練習曲,除肖邦外任何作曲家的作品;
3、在肖邦以下作品中選擇一首作品:敘事曲、諧謔曲、幻想曲、船歌、波蘭舞曲;
4、 一首自選作品
半決賽:總時間為55—60分鐘的獨奏會
1、一首完整的古典奏鳴曲,選自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的作品;
2、 若干自選作品(不得重復初賽曲目)。
決賽:
1、一首莫扎特鋼琴協奏曲,選自作品K271、K466、K467、K491、K537、K595;
2、一首鋼琴協奏曲,選自下列作品:
貝多芬 C小調第三鋼琴協奏曲 OP.37
G大調第四鋼琴協奏曲 OP.58
降E大調第五鋼琴協奏曲 OP.73
肖 邦 E小調第一鋼琴協奏曲 OP.11
F小調第二鋼琴協奏曲 OP.21
李斯特 降E大調第一鋼琴協奏曲
舒 曼 A小調鋼琴協奏曲 OP.54
勃拉姆斯 D小調第一鋼琴協奏曲 OP.15
降B大調第二鋼琴協奏曲 OP.83
柴可夫斯基 降B小調第一鋼琴協奏曲 OP.23
拉赫瑪尼諾夫 C小調第二鋼琴協奏曲 OP.18
D小調第三鋼琴協奏曲 OP.30
帕格尼尼主題狂想曲 OP.43
普羅科菲耶夫 降D大調第二鋼琴協奏曲 OP.10
C大調第三鋼琴協奏曲 OP.26
重要日期:
2010年6月20日 申請截止日(以郵戳日期為準)
2010年7月20日 通知預選結果
2010年8月20日 支付報名費截止日(以匯款日期為準)
2010年8月30日 曲目更改截止日
2010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 在組委會指定地點報到
2010年10月28日 比賽開始
2010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 初賽
2010年11月1日至11月2日 半決賽
2010年11月3日至11月4日 決賽選手與樂隊排練
2010年11月5日至11月6日 決賽
2010年11月7日 頒獎儀式暨獲獎者音樂會,閉幕式
四、本章程由第五屆中國國際鋼琴比賽(廈門)組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