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了今年高考的評卷方案,評卷工作于今天正式開始,6月25日向各地發放考生成績單。
一個老師只評閱一道題
今年高考評卷分為兩種:普通高考(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考試除外)、高職統考各科目仍然實行網上閱卷;“一村一名大學生”實行手工評卷。
據悉,網上評卷包括掃描、評卷、分數合成三個階段。在評卷環節中,為了確保評卷的公平公正,每小題(即一個單元)至少要經過不同的兩個人評閱,如果兩人的評分在設定的誤差值內,評閱有效,取兩人打分的平均值作為考生該題得分;如超出誤差值,計算機自動分發給第三人評閱,直至達到合理的誤差值。
異常答卷由評卷點業務組集體討論決定給分。計算機提交給評卷教師的考生答卷均經過加密處理,評卷教師無法知道他所評閱的是哪一個考生的試卷,而且按照分工,一個評卷教師評卷的計算機終端上,只能知道他所負責的某道題的答題情況,而無法了解其他題的答題情況,也查詢不到考生姓名、準考證號等信息,從而更加有利于評卷的安全保密。
從2005年實行全科目網上評卷后,我省已連續三年實現卷面總分無誤差。
評分標準不屬復查范圍
考生收到高考成績后,如對分數有疑問,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規定程序申請復查卷面分。復查卷面分時間為6月27日至7月1日。
復查科目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的各科目,以及“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招生考試的各科目。
復查內容主要為答卷(答題卡)漏評,普通高考小語種、“一村一名大學生”考試的卷面總分漏記、錯記以及錄入差錯等。評卷教師對評分標準的執行情況不屬復查的范圍。
申請復查卷面分數的考生,須持準考證和高考成績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縣(市、區)考試機構一次性提出申請,經縣(市、區)考試機構審查資格并同意后,考生填寫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印發的《復查高考卷面分數申請表》,逾期不再受理。高考復查卷面分不收取任何費用。省教育考試院不直接接受考生和家長查分申請。
各縣(市、區)考試機構通過網絡將復查卷面分數數據庫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復核。復查結果出來后,省教育考試院通過網絡將復查結果傳送給相關的縣(市、區)考試機構。各縣(市、區)考試機構收到復查結果,通知到考生本人。
復查分數時間安排
6月27日:武漢市、黃石市、鄂州市;
6月28日: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荊門市、咸寧市、黃岡市;
6月29日:荊州市、孝感市、隨州市;
6月30日:襄樊市、宜昌市、恩施州、十堰市、神農架林區。 (責任編輯:許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