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陽光工程”?
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陽光工程”是教育部為進一步規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平公正,而于2005年首次提出并實施的。
實施陽光工程的重點是確保招生錄取工作信息公開,嚴格控制調整計劃的使用,加強監督。“陽光工程”的主要內容可以歸納為“六公開”和“六不準”。
“六公開”的主要內容是: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和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
“六不準”是指:在招生工作中不準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準采取任何方式影響、干擾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準協助、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不準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金、有價證券,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
2. 什么是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包括了哪些內容?
高等學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學校對社會做出的全面、準確、規范的招生承諾,是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行為規范,是社會和各級招生考試機構監督高等學校招生行為的重要依據。招生章程的編制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各高等學校必須制訂招生章程。各高校要將學校的辦學性質、辦學條件、招生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條件、錄取原則、收費標準等,如實地體現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考生公布。對考生關心的學校辦學性質、辦學地點、辦學條件和收費標準等,在宣傳中要如實告知考生,不得隱瞞、欺詐,嚴禁做虛假招生宣傳、欺詐蒙騙考生。高校法定代表人要對招生章程和廣告的真實性負責,對高校由于欺詐招生、損害考生利益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民辦高校的招生章程和廣告必須經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審核同意,報省招生辦備案后方可向社會、考生公布。
3.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是怎樣編制出來的?
根據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規定,招生計劃是這樣編制出來的:
(1)經教育部批準(或備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學校在國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規模內,可按有關計劃編制工作要求編制本校的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
(2)高等學校應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強對人才需求的分析、預測,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情況,做好招生專業結構、層次結構、區域結構的調整,自主、科學、合理地安排招生來源計劃。
(3)部分高等學校經向其主管部門申請,并經教育部核準備案,可面向部分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安排少量定向就業招生計劃。高等學校須與定向就業單位簽訂符合有關規定的協議書。嚴禁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業招生向考生收費。定向就業招生計劃應面向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
(4)安排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本科高等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可以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本校本科計劃總數的1%。凡有預留計劃的高等學校,須將預留計劃數報其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教育部備案。
(5)高等學校須按教育部有關計劃編制的原則、要求、統一的信息標準及網上管理系統專用軟件編制本校的招生來源計劃,并按時報送其主管部門。
(6)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核、匯總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高等學校編制的招生來源計劃,并按時報送教育部。省(自治區、直轄市)屬高等學校擬安排的跨省招生計劃,應由高等學校所隸屬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一與有關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聯系安排。
(7)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負責審核、匯總本部門(單位)所屬高等學校編制的招生來源計劃,并按時報送教育部。
(8)教育部負責匯總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及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報送的招生來源計劃,備案后,統一分送各有關省級招辦。
(9)各省級招辦依據教育部分送的招生來源計劃,與各有關高等學校核對分專業計劃及其說明,并負責及時、規范、統一地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計劃信息。
4. 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管理有哪些規定?
各高等學校分專業招生生源計劃,一經公布,原則上不得更改。錄取時,必須按招生章程規定的錄取規則及操作辦法錄取新生,必須按照核定的招生計劃完成招生任務。生源總量不足時,由省招生委員會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錄取分數線。招生計劃總量如有變化,高等學校應提前報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和省教育廳審核批準,方可招生。
錄取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增減招生計劃,調整計劃主要用于解決生源不平衡問題。加強對高等學校調整計劃和預留計劃的管理和監督,高等學校應集體決定本校調整計劃及預留計劃的使用,并負責處理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遺留問題。跨省招生的本科院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其它招生院校不得安排預留計劃。
5. 今年我省的高考照顧加分政策有哪些舉措?如何進行公示?
根據教育部以及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今年我省高考照顧加分政策方面,下面6種情況可以有加分政策:(1)有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3)高級中學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并經省招生委員會在報考當年組織測試、認定的考生;(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5)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烈士子女;(6)省委、省政府確定重點扶持的貧困縣考生,少數民族考生等。具體是在本科或專科方面可獲得加20分或15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省招生辦公室投檔時只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不疊加)。具體內容請考生上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閱或到當地市招生辦咨詢。
凡符合國家教育部、省招委會規定的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必須在考生所在中學或縣級招生辦公室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關照顧政策。
6. 考生如何獲知錄取結果?
考生可以通過如下方式獲知錄取結果:
◎ 96040電話查詢方式
使用固定電話或小靈通撥通96040(全省各地均可直撥,無需加區號),按提示音輸入準考證號碼與4位出生年月(如:1990年6月出生,輸入9006)即可查詢到高考各科考試成績及錄取情況。考生也可以提前撥打96040對高考成績及錄取情況進行短信通知預訂制。
◎ 短信查詢方式1:
成績查詢:編寫短信”KAF+準考證號+4位出生年月”(例如是1990年6月出生,準考證號是0123456789,則發送KAF01234567899006)至2168(小靈通用戶)、01680(移動用戶)、1168(聯通用戶),即可查詢高考各科成績。
錄取查詢:編寫短信KAL+準考證號+4位出生年月”(例如是1990年6月出生,準考證號是0123456789,則發送KAL01234567899006)至2168(小靈通用戶)、01680(移動用戶)、1168(聯通用戶),即可查詢高考錄取結果。
◎ 短信查詢方式2:
成績查詢:移動用戶(大眾卡除外)編輯短信6+準考證號發送到09500580進行查詢。
錄取查詢:移動用戶(大眾卡除外)編輯短信66+準考證號發送到09500580進行查詢。
◎ 手機語音查詢方式:
成績、錄取查詢:移動用戶(包括大眾卡)還可以直接撥打1259085107進行查詢。聯通用戶撥打10159011167。
◎ 網上查詢方式:
請登錄:www.5184.com進入高考查詢頁面,輸入準考證號和四位出生年月,即可查詢高考各科考試成績錄取結果。
7. 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網上錄取各批次的時間是怎樣安排的?
(1)提前批本科錄取高等學校:7月5日~7月12日;其中部隊、公安院校錄取時間7月5日~7月8日;藝術類本科院校(專業)7月5日~7月20日;
(2)第一批錄取本科高等學校:7月11日~7月15日;
(3)第二批錄取本科高等學校:
A類院校7月20~7月23日;
B類院校7月28~7月31日;
(4)提前批錄取專科高等學校:8月8日~9日
(5)第三批錄取專科高等學校:
A類院校8月10日~8月13日;
B類院校8月17日~8月20日;
以上各批次進、離場時間如有變動,由省招生辦公室另行通知。
8. 問:今年申請復查高考成績的結果什么時候公布、以何種途經公布?
答:2007年普通高考成績復查工作已經結束,復查結果已于7月6日公布,考生可到各市考試中心(招生辦)查詢復查結果。
9. 問:高校的投檔比例是多少?
答:高等學校一般應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省招生辦根據每一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及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10. 問:各批次投檔線一般在什么時候、以何種途經公布?
答:各批次投檔線一般于投檔后的第二天在省內各主要媒體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11. 問:考生可以放棄所填報的部分志愿嗎?如何辦理?
答:我省今年的高考志愿填報方式是本科在高考考試前、專科在本科錄取結束后填報志愿。省招生辦將嚴格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任何人都不能更改考生填報的志愿。凡是按志愿被錄取的考生,不得更改錄取的高等學校;凡是錄取后不報到的考生,視為放棄當年錄取資格。
12. 問:考生忘記了自己填報的志愿情況有什么辦法可以查詢?
答:考生填報志愿后需簽名確認,如果考生忘記了自己填報的志愿,可以到市招生辦或所在中學查詢本人簽名確認的志愿底稿。
13. 問:國防生、公安和部隊院校、海關學校等需面試的學校的面試比例如何確定?
答:按照有關規定,國防生、公安和部隊院校、海關學校等的招生需要進行面試。有關面試的要求、組織(包括面試比例的確定)由負責招生的主管部門或院校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