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
一、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省戶籍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高校招生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辦法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行網上遠程報名。分報名信息輸入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兩個階段進行。報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文科、理科、藝術、體育、運動訓練單獨招生、小語種、保送生等)均須參加報名。
(一)報名信息輸入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3月20日至24日期間登陸浙江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進入報名系統界面,按照報名系統界面提示如實錄入報名信息,并對自己所錄入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報考科類”分文科、理科、藝術、體育四類,其中藝術、體育類考生可兼報文科或理科。
“報考類別”分一類、二類、三類,分別對應三個錄取批次。一類對應第一批,主要為重點高校、“211”高校和經批準列入該批的本科高校專業;二類對應第二批,主要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獨立學院、民辦高校)的本科專業;三類對應第三批,主要為高職(專科)院校專業,其中只報考藝術、體育類本科的選報二類,只報考藝術、體育類專科的選報三類(不計技術考試成績)。
考生須結合自身實際選報其中一個類別,也可兼選兩個類別或全部類別。凡未選報的類別將不能參與其所對應高校的志愿填報和錄取。
取得高校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須選報與已考學校錄取批次相應的類別,也可同時兼報其他類別。
報考體育類(含體兼文、理科)的考生在報名信息輸入時還需輸入體育專業考試相應信息,參加體育專業特招生和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的考生還需輸入相關的信息。
體育競賽獲獎者和二級運動員參加加分認定測試的報名與高考報名同時進行,去年已參加全省統一認定測試并通過的考生無須再報名測試,其中“三模三電”和定向項目的規定詳見《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體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三模三電”和定向比賽高考加分項目的通知》(浙教考【2010】1號)。需認定測試的考生在完成高考報名信息輸入后即登陸體育加分認定測試報名界面,按要求輸入相關信息。
(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
完成報名信息網上輸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所選擇的信息確認點辦理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手續。體育競賽獲獎者和二級運動員參加加分認定測試的信息確認同時進行。未辦理信息確認的考生,報名信息無效。
“報名信息確認點”的選擇原則上在考生戶籍所在地,若確需在本省異地(非戶籍所在地)確認和參加考試的,須事先征得確認地招生考試機構的同意。但報考公安、軍事等有政審要求的院校的考生,必須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辦理確認手續;藝術類考生報名信息確認點必須與已辦理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信息確認點相一致。
信息確認時,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等有關證件,到自己選定的報名確認點,辦理報名資格審查、繳費、攝像和信息復核、確認等手續。
已報名參加體育術科考試、體育專業特招生和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的考生須另行再繳納測試報考費。《專項測試準考證》在辦理確認手續后的一周內向考生發放。
申報政策加分項目(含體育競賽獲獎者和二級運動員參加加分認定測試)的考生,須在信息確認點交驗、上交加分項目證書原件與復印件一份。
所有考生在報名信息確認時,均須簽訂誠信承諾書。
考生在報名信息確認點所在地參加考試并由確認點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組建考生紙質檔案。
(三)在中國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我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可辦理報名手續。
三、幾點說明
(一)往屆生(含未參加新課改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按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規定執行。
(二)考生體檢、英語面試及紙質檔案組建仍按去年的規定執行。
(三)英語聽力、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三項考試成績原則上由計算機自動選擇考生所考成績中的最高分成績,若考生有特殊要求而不選最高分的,須在報名信息確認時提交書面申請,并說明擬選擇考試成績的考次號。
聽力殘疾考生免英語聽力測試辦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聽力殘疾考生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免外語聽力測試的通知》(浙教試院[2008]61號)規定執行。
(四)政策加分項目及加分值以《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為準,所有申報加分考生名單及材料(含體育競賽獲獎者和二級運動員參加加分認定測試),于2010年4月7日前報送我院計劃發展處。
一、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省戶籍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高校招生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辦法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行網上遠程報名。分報名信息輸入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兩個階段進行。報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文科、理科、藝術、體育、運動訓練單獨招生、小語種、保送生等)均須參加報名。
(一)報名信息輸入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于3月20日至24日期間登陸浙江教育考試網(www.zjzs.net),進入報名系統界面,按照報名系統界面提示如實錄入報名信息,并對自己所錄入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報考科類”分文科、理科、藝術、體育四類,其中藝術、體育類考生可兼報文科或理科。
“報考類別”分一類、二類、三類,分別對應三個錄取批次。一類對應第一批,主要為重點高校、“211”高校和經批準列入該批的本科高校專業;二類對應第二批,主要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獨立學院、民辦高校)的本科專業;三類對應第三批,主要為高職(專科)院校專業,其中只報考藝術、體育類本科的選報二類,只報考藝術、體育類專科的選報三類(不計技術考試成績)。
考生須結合自身實際選報其中一個類別,也可兼選兩個類別或全部類別。凡未選報的類別將不能參與其所對應高校的志愿填報和錄取。
取得高校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須選報與已考學校錄取批次相應的類別,也可同時兼報其他類別。
報考體育類(含體兼文、理科)的考生在報名信息輸入時還需輸入體育專業考試相應信息,參加體育專業特招生和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的考生還需輸入相關的信息。
體育競賽獲獎者和二級運動員參加加分認定測試的報名與高考報名同時進行,去年已參加全省統一認定測試并通過的考生無須再報名測試,其中“三模三電”和定向項目的規定詳見《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體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三模三電”和定向比賽高考加分項目的通知》(浙教考【2010】1號)。需認定測試的考生在完成高考報名信息輸入后即登陸體育加分認定測試報名界面,按要求輸入相關信息。
(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
完成報名信息網上輸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所選擇的信息確認點辦理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手續。體育競賽獲獎者和二級運動員參加加分認定測試的信息確認同時進行。未辦理信息確認的考生,報名信息無效。
“報名信息確認點”的選擇原則上在考生戶籍所在地,若確需在本省異地(非戶籍所在地)確認和參加考試的,須事先征得確認地招生考試機構的同意。但報考公安、軍事等有政審要求的院校的考生,必須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辦理確認手續;藝術類考生報名信息確認點必須與已辦理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信息確認點相一致。
信息確認時,考生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等有關證件,到自己選定的報名確認點,辦理報名資格審查、繳費、攝像和信息復核、確認等手續。
已報名參加體育術科考試、體育專業特招生和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的考生須另行再繳納測試報考費。《專項測試準考證》在辦理確認手續后的一周內向考生發放。
申報政策加分項目(含體育競賽獲獎者和二級運動員參加加分認定測試)的考生,須在信息確認點交驗、上交加分項目證書原件與復印件一份。
所有考生在報名信息確認時,均須簽訂誠信承諾書。
考生在報名信息確認點所在地參加考試并由確認點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組建考生紙質檔案。
(三)在中國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我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可辦理報名手續。
三、幾點說明
(一)往屆生(含未參加新課改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按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規定執行。
(二)考生體檢、英語面試及紙質檔案組建仍按去年的規定執行。
(三)英語聽力、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三項考試成績原則上由計算機自動選擇考生所考成績中的最高分成績,若考生有特殊要求而不選最高分的,須在報名信息確認時提交書面申請,并說明擬選擇考試成績的考次號。
聽力殘疾考生免英語聽力測試辦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聽力殘疾考生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免外語聽力測試的通知》(浙教試院[2008]61號)規定執行。
(四)政策加分項目及加分值以《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為準,所有申報加分考生名單及材料(含體育競賽獲獎者和二級運動員參加加分認定測試),于2010年4月7日前報送我院計劃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