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了解到,今年我區普通高校招生報考類別分16個報考類別: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漢授美術(文)、蒙授美術(文)、漢授美術(理)、蒙授美術(理)、漢授音樂(文)、蒙授音樂(文)、漢授音樂(理)、蒙授音樂(理)、漢授體育(文)、蒙授體育(文)、漢授體育(理)和蒙授體育(理)。
招生考試科目與計分辦法
考試科目按文、理兩大類設置,實行“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設置方案。
1.普通文科、漢授美術(文)、漢授音樂(文)、漢授體育(文)類別的考試科目:語文(朝鮮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普通理科、漢授美術(理)、漢授音樂(理)、漢授體育(理)類別的考試科目:語文(朝鮮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
報考以上類別要求加試蒙古語文(乙)的考生必須既考蒙古語文(乙)又考外語。蒙古語文(乙)和外語考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算為一科成績計入總分。此類考生若只考了蒙古語文(乙),未考外語,則蒙古語文(乙)成績按50%計入總分;若只考了外語,未考蒙古語文(乙),則外語成績按50%計入總分。其他各科考試成績均按100%計入總分。
報考以上類別要求考試朝鮮語文的考生不考語文但必須加試民族漢考三級,民族漢考三級(按總分150分折算)和外語考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算為一科成績計入總分。此類考生若只考了民族漢考三級,未考外語,則民族漢考三級(按總分150分折算)成績按50%計入總分;若只考了外語,未考民族漢考三級,則外語成績按50%計入總分。其他各科考試成績均按100%計入總分。
2.蒙授文科、蒙授美術(文)、蒙授音樂(文)、蒙授體育(文)類別的考試科目:蒙古語文(甲)、文科數學、文科綜合、民族漢考三級、外語。蒙授理科、蒙授美術(理)、蒙授音樂(理)、蒙授體育(理)類別的考試科目:蒙古語文(甲)、理科數學、理科綜合、民族漢考三級、外語。
報考以上類別的考生必須既考民族漢考三級又考外語,民族漢考三級(按總分150分折算)和外語考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算為一科成績計入總分。此類考生若只考了民族漢考三級,未考外語,則民族漢考三級(按總分150分折算)成績按50%計入總分;若只考了外語,未考民族漢考三級,則外語成績按50%計入總分。其他各科考試成績均按100%計入總分。
經教育廳批準的“三語”實驗班考生考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外語、蒙古語文(乙)、民族漢考三級五科,其中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外語考試成績各按100%記入總分,蒙古語文(乙)和民族漢考三級(按總分150分折算)考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折算為一科成績計入總分。
3.民族漢考三級按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下發的相關文件實施。
4.各科目計入總分的滿分分數是: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各300分,其余科目均為150分(其中民族漢考三級是指按總分150分折算)。各科目累計總分為750分。其中,外語筆試部分卷面分數滿分120分加權后按滿分150分計入總分;外語聽力測試滿分30分,單獨采分,不計入總分,錄取時提供給有關高等學校。
高職院校對口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設立17個報考類別
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考試分17個報考類別:計算機類、農學類、牧醫類、烹飪類、財會類、美工設計類、旅游類、汽駕類、建筑類、機電類、蒙牧醫類、化工類、幼師類、醫學類、體育類、采礦類、采礦類(實踐青年)。
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考試科目與計分辦法:
1.考試科目:語文(蒙古語文)、數學(蒙授數學)、英語(不進行聽力測試,其中,蒙牧醫類考生不考英語)和專業課綜合。不同報考類別專業課綜合考試內容不同。
2.各科目計入總分的滿分分數是:語文(蒙古語文)、數學(蒙授數學)各150分,英語為100分,專業課綜合為350分,各科目累計總分為750分。
3.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考試以職業高中開設的課程、教學計劃和《2010年內蒙古自治區中等職業學校對口升學考試部分專業指導綱要》為依據全區統一命制試題。
4.所有報考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按自治區教育廳《關于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報考高等職業院校加強職業技能考核的通知》(內教職成字〔2001〕1號)執行。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科目與計分辦法
1.報考漢授體育(文)、蒙授體育(文)、漢授體育(理)、蒙授體育(理)的考生必須參加體育專業考試。
2.體育專業考試分身體素質測試和專項技術測試兩部分。身體素質測試項目包括:100米跑、立定三級跳遠、原地推鉛球、800米跑,身體素質測試項目為必測項目;專項技術測試項目包括:田徑[包括下列單項: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欄(男)、100米欄(女)、跳高、跳遠、三級跳遠(男)、鉛球、鐵餅、標槍]、足球(男)、籃球、排球、體操、武術6個項目,考生可在以上專項技術測試項目中任選一項進行測試。
3.體育專業考試成績的滿分為100分,其中身體素質測試成績占80%,專項技術測試成績占20%。
4.體育專業考試成績不計入文化課總分,與文化課總分一并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