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的錄取工作,共分6個批次進行,從
1.本科提前批錄取學校:軍隊、公安、武警和司法類院校;招收國防生的學校;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的師范專業;招收外語小語種專業的學校;招收邊防管理專業和偵查學專業的學校;招收飛行技術專業的學校;招收輪機工程和航海技術專業的學校;藝術類本科院校和在藝術類招生的其它本科學校;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等安排在本批錄取的學校。
錄取時間為
貧困地區專項計劃錄取學校的錄取時間為
需面試的公安類專科學校錄取時間為
2.本科第一批錄取學校:進入“211工程”的學校、教育部直屬學校、國務院有關部門所屬學校,以及經我省批準參加第一批錄取的學校(含參加本批錄取的體育院校和在體育類招生的其它本科學校)。錄取時間為
地方農村專項計劃錄取學校的錄取時間為
3.本科第二批錄取學校:一般本科學校(含參加本批錄取的體育院校和在體育類招生的其它本科學校)。
錄取時間為
4.本科第三批錄取學校:獨立學院和民辦本科學校(含參加本批錄取的體育院校和在體育類招生的其它本科學校)。
錄取時間為
5.專科提前批錄取學校:招收輪機工程技術和航海技術專業的專科學校,招收藝術類專業的高職專科學校,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試點工作的高職專科學校。
錄取時間為
6.高職專科批錄取學校:本科學校的專科專業、高等專科學校、高職學校,招收體育類專業的高職專科學校。
錄取時間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