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有關部門獲悉,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考生招考的相關規定已草擬完畢,相關招生文件正在各省市征求意見中,征求意見稿對去年相關規定作了部分調整。
其中規定,全國各省(市)對藝術類考生的美術專業課必須進行統考,有條件的省份還須對音樂類專業課進行統考。除教育部批準的31所藝術類院校外,其他藝術類院校或普通高校招收藝術類專業考生有望進行分省下達招生計劃,同時按規定,各院校可以預留部分計劃作為招生過程中的調劑計劃。
此外,藝術類考生要參加報考省外院校,如果省內設置統考科目的,考生須取得合格證書,方可參加省外院校的專業課加考,否則高考錄取時將不予錄取,招考部門也將不予投檔。除教育部批準的31所藝術類院校外,其他院校跨省(市)進行專業課考試必須經教育部批準,高職專科院校將一律不得跨省(市)設專業課考試。
來源:黑龍江晨報 作者: 劉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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