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內蒙古自治區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高職高專批降分錄取的公告
現將高職高專批降分錄取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高職高專批第二志愿錄取工作完成后,計劃未滿的院校進行降分錄取一志愿未錄取考生。
二、降分錄取條件:
高職高專批漢授藝術、蒙授藝術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10分以上一志愿未錄取考生;其它各科類(除美工設計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上一志愿未錄取考生;
三、降分錄取注意事項:
1、已錄取考生、已錄取未報到考生不予降分投檔;漢授藝術、蒙授藝術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10分以下的考生,其它各科類(除美工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降分投檔。
2、未填報高職高專批一志愿的考生不予降分投檔。
3、農業、林業、牧業、水利、師范、地質、礦業等生源不足的院校,可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下適當降分錄取。降分錄取時考生原報第一志愿有效。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2006年8月27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