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下發《關于2014年省外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在廣東省招生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于做好2014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藝考政策發生了變化。
與去年相比,今年的《通知》有所不同的是,“考試科類可選擇文科類或理科類,文化課錄取分數線根據音樂類、美術類全體考生考試成績情況,按一定比例確定”。而去年則是“考試科類可選擇文科類或理科類,文化課錄取分數線統一按文科類劃定”。
今年《通知》還推出了新規定,就是“凡是招生院校有不招收理科(文科)考生的專業要求的,一律不得接受理科(文科)考生報名參加該專業校考。考生未按招生院校文理科文化課考試要求報考而未能錄取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廣東省還首次規定,同批次同院校不得兼報音樂和美術類專業。根據通知,從2014年起,考生填報院校志愿時,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不得同時兼報音樂類和美術類校考專業,只能單獨填報音樂類或美術類的校考專業志愿。招生院校上報合格考生校考成績時,只能單獨填報考生的美術類或音樂類的校考專業成績。未按上述規定而參加招生院校校考的考生成績,省招生辦將不予承認。
今年省考試院還特別強調,2014年,廣東省將嚴格控制外省院校來我省設點考試的數量和規模,除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3所經教育部批準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的院校和第一批在廣東省招生錄取的院校,可在廣東省指定考點組織實施專業校考外,廣東省原則上不再接受其他錄取批次院校設點組織校考。以上是去年《通知》中沒有的規定。
省考試院提醒,由于廣東省高考英語聽說考試安排在
根據上面的介紹,中國美術高考網提醒藝考生要記住2014年普通高考藝考政策推出新規定,藝考生對同批次同院校不得兼報音樂和美術類專業,文化課錄取分數線不再僅按文科類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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