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nèi)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發(fā)出通知,在2013年的高考報名中,全區(qū)將更加嚴格審查考生身份,堅決制止“高考移民”。
在學籍審查方面,學籍審查由旗(縣、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會同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在照相確認階段進行。本人戶口遷入內(nèi)蒙古的考生,要打印《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學籍審查表》,由考生網(wǎng)上預報名所填簡歷中高中階段就讀學校和該校所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驗學籍是否滿兩年(截至2013年4月1日)。
戶籍審查由旗(縣、區(qū))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會同當?shù)毓膊块T,在照相確認階段進行。截至2013年4月1日考生戶籍變更不足兩年的,要打印《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戶籍審查表》,由公安部門通過戶籍管理系統(tǒng)逐一審驗。凡在2010年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期間來內(nèi)蒙古落戶的考生,應查明落戶原因,全部提交公安部門核查并由其出具相應的核查證明。
在民族成分核查方面,要求報名時,少數(shù)民族考生必須攜帶父母戶口簿原件。凡考生本人為少數(shù)民族而其父母親均非少數(shù)民族的,要打印《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分核查表》,由公安、民族等相關部門進行核查并簽署相關核查意見。高中學校要在學校范圍內(nèi)醒目位置公示民族加分考生的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對此,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工作人員表示,考生資格審查隨同報名過程一起進行。對查實的“高考移民”、違規(guī)辦理戶籍及學籍和違規(guī)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要作出嚴肅處理。考試前查實的要取消報名資格和考試資格,考試后查實的要取消高考成績和錄取資格,錄取以后查實的要取消入學資格,已經(jīng)入學的要取消學籍。對考生身份弄虛作假所涉及的相關部門和責任人,一經(jīng)查實,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