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起,2006年普通高考“注意錄取”考生就可以開始辦理手續了。要提醒廣大考生注意的是,辦理這些手續的時間為5月8日——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這是記者從福建省高招辦下發的《2006年普通高考“注意錄取”考生照顧手續辦理說明》中了解到的。
按照規定,普通高考“注意錄取”考生(不含“高職單招”)照顧手續應屆生由學校組織,社會考生由縣(市、區)高招辦組織,考生領取《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后,須到有關單位蓋章或提供有關證明后,應屆生將材料交學校,由學校匯總交縣(市、區)高招辦,社會考生直接將材料交縣(市、區)高招辦,上交縣(市、區)高招辦。
相關提醒
受照顧考生手續這么辦
■烈士子女,由設區市民政局核實蓋章;
■應屆生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學生奧賽省賽區一等獎以及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本人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由所在學校校長簽名、學校蓋章,送縣(市、區)教育局蓋章后,連同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交縣(市、區)高招辦審核(體育優勝者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
■臺灣省(含金門、馬祖)籍考生,由設區市臺辦核實蓋章;
■享受加分照顧的少數民族考生,由設區市民族宗教局核實蓋章;散居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由縣(市、區)民族宗教局出具證明原件,交縣(市、區)高招辦核實;
■“五老”后代考生記載欄(不加分,只認定資格),由縣(市、區)老區辦核實蓋章;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隨附設區市僑辦出具的證明原件,交縣(市、區)高招辦核實簽名;
■教育世家、教工子女,由縣(市、區)教育局出具證明原件,交縣(市、區)高招辦核實簽名;
■應屆生高中階段獲省級優秀學生、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干部、國家二級運動員的考生,應出具獲獎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交縣(市、區)高招辦核實簽名;
■省級以上表彰的勞模、先進工作者、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大軍區以上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應出具相關獲獎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交縣(市、區)高招辦核實;
■基層衛生院(所)技術干部子女,由縣(市、區)衛生局出具證明原件,交縣(市、區)高招辦核實;
■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應出具部隊師以上(含師級)證明原件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交縣?穴市、區?雪高招辦核實;
■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應出具縣級以上(含縣級)公安局證明原件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交縣(市、區)高招辦核實。
(來源:東南快報 記者 齊榕 實習生 李興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