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科目設置為“3+文科基礎/理科基礎+X”
現行方案:3+大綜合+X改革方案:為了減輕學生負擔并適應新課程教學需要,設置“文科基礎/理科基礎”考試科目,全部采用選擇題。新方案首次明確文/理科基礎的考試內容。
文科基礎的考試內容: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生物等學科課程標準的必修課程(部分)內容,占分值70%;物理學科課程標準的共同必修模塊物理1、物理2和選修1-1模塊;化學學科課程標準必修課程的化學1、化學2和選修課程的化學與生活模塊,占分值的30%。
理科基礎的考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生物等學科課程標準的必修課程(部分)內容占分值的30%;物理學科課程標準的共同必修模塊物理1、物理2和選修2-1模塊或選修3-1模塊;化學學科課程標準必修課程的化學1、化學2和選修課程的化學與生活模塊或化學與技術模塊,占分值70%。
點評:有利于防止中學生過早偏科,防止傾向文科發展的學生缺乏科學素養,傾向理科發展的學生人文素養不高等問題。防止中學“考什么學什么”的傾向。
2、招生專業劃分文、理科類
現行方案:分為普通類、體育類、藝術類改革方案:考試科目組合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分為文科類(含外語類)專業、理科類專業、體育類專業、藝術類(含音樂和美術)專業科目組合。普通高校根據專業特點和培養目標,把招生計劃分上述四個類別劃定。理科類專業包括理工、農林、醫科等專業,文科類專業包括哲學、文學(藝術類除外)、歷史學、經濟學、管理學、心理學類、法學、教育學等專業。文理兼招的專業需分列文科類、理科類考生的招生計劃數。
點評:目前課程結構過于強調學科本位、科目過多,新方案有利于中學按新課程方案充分開設選修課,學生根據個性特長和職業發展意向選擇學習內容,形成個人修習計劃。為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精神,自主發展意識和創新精神提供了空間。
3、各科成績用卷面原始分呈現
現行方案:各科成績按卷面成績折算為標準分呈現改革方案: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按5科考試成績合成的總分為依據進行錄取,各科成績用卷面原始分呈現,總分用各科卷面原始分累加。即每位考生的總分由3+文科基礎或理科基礎+1門X科組成。外語口語成績不計入總分。
點評:高考新方案中設置了任選考科目,在同一個選考科目中還可能有選做題。這意味著每名考生的考試科目或考試內容各不相同。標準分計分方式的前提是所有考生的考試科目及考試內容完全相同。在此情況下,采用原始分計分方式較適宜。
4、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校錄取依據之一
現行方案: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一項改革方案: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以寫實性文字表述方式,分項目記入考生電子檔案。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學生高中期間各科目學分獲得情況,技術領域、藝術領域、體育與健康領域、綜合實踐活動的考核或表現情況、獲獎情況等等;取代現行考生電子檔案的畢業考試成績、畢業鑒定,錄取時供高等學校參考,作為高校錄取或退檔依據之一。
5、分文科類、理科類劃分專業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現行方案:普通類沒有按科類劃定錄取分數線改革方案:省招生委員依據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分別以5科總分按一定比例劃定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6、體育、藝術類考試科目:“3+文/理基礎+術科”
現行方案:體育類:“3+大綜合+體育術科”;藝術類考生“3+歷史+美術/音樂術科”改革方案:體育類、藝術類專業的考試科目組合:1.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文科)、外語,指定選考科目為文科基礎;2.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理科)、外語,指定選考科目為理科基礎;考生可在1或2中選擇一組。專業選考科目為體育術科、音樂術科或美術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