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透露,為切實維護教育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在今后內蒙古各類教育考試中統一配備、使用計時設備,考生不得使用自帶計時設備。
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日前下發了《關于在我區各類教育考試中統一配備、使用計時設備的通知》(內蒙教招考發[2010]4號),通知指出,近幾年,在部分教育考試施考過程中,考生利用具有通訊功能的計時設備(主要包括指針式、液晶式的手表、懷表等)進行違紀作弊的行為呈上升趨勢,損害了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和社會信譽。為切實維護教育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今后,自治區承擔教育考試考點的每個考場均配備一臺走時準確、質量達標、大小適中且無聲的掛鐘(石英表),供監考及考生掌握考試時間的參考。考試實施過程中各節點時間一律以考點統一發出的相應信號為準。
通知明確,考生個人攜帶的具有計時功能的設備,一律納入規定以外的物品,嚴禁帶入考場。考生須自備書包,將帶入考點的通訊工具、計時設備及其它規定以外的物品裝入書包,并將書包放在考場指定的位置(存包處)。考生攜帶通訊工具、計時設備及其它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按考試違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