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晚報1月21日訊昨日,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已出臺,對招生計劃、考試形式、錄取方式等內容都有詳細規定。
藝術類高考由藝術類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兩部分組成。專業考試包括省統一組織的“省統考”和學校組織的“校考”兩種形式。2010年我省實行省統考的專業類別為:美術類、音樂類(含音樂學和音樂表演等)、舞蹈類、影視表演類、時裝表演類、播音主持類、編導類(含戲劇影視文學、媒體創意、新聞采編與制作等)、攝制類(含數字媒體藝術、電視節目制作等)。
凡省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除中央美術學院(高職動畫專業)、中央戲劇學院(高職影視表演、人物形象設計專業)外的所有高校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
此外,2010年藝術類錄取將分三批進行。第一批為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類院校、清華等13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其他專業校考和進入“211工程”建設院校及經批準列入該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第二批為專業省統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第三批為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
錄取時間安排與文理科錄取批次相對應。第一批(專業校考本科)對應文理科第一批中的提前錄取;第二批(專業省統考本科)對應文理科第一批;第三批(專業省統考高職〈專科〉)對應文理科第二批。凡兼報文理科未被藝術類專業錄取又無下面各批次藝術志愿的考生,將被及時轉入文、理科。已被藝術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其它院校專業不得再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