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通知
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將實行遠程網上報名的方式。本著加強管理、嚴格審查、規范程序、服務考生的原則,現就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具有山東省戶籍;
5.實踐生、體育專業、高水平及優秀運動員、運動訓練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除上述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煤炭企業實踐生,必須是山東省煤炭企業的在職青年,并且有兩年以上(含兩年)生產實踐經驗,年齡不低于21周歲(
國防經濟類實踐生必須是退伍軍人,未婚,年齡21-27周歲(
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8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教練員、體育教師、優秀運動員(指省級以上優秀運動隊的隊員)可放寬到28周歲(1982年9月1日后出生),婚否不限。身高男不低于
高水平及優秀運動員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8年9月1日后出生)。選報省統一測試沒有包括的項目,須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運動訓練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須具備二級運動員(含)或二級武士(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8年9月1日后出生)。具備一級運動員(含)或一級武士(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75年9月1日后出生)。
(二)高職對口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專業技能考核合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畢業生;
3.身體健康;
4.具有山東省戶籍。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普通高中畢業生、同等學歷者不得報考高職對口。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時間
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遠程網上報名分為網上填報基本信息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兩個階段。網上填報基本信息時間為
(二)報名地點
考生必須在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辦公室(中心)(以下簡稱縣招辦)進行報名。戶籍和學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屬同一市內的考生可在戶籍或學籍所在縣(市、區)報名,跨市的考生只能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報名。
在中國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可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僑居留證》,到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指定地點報名。
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日程表 時 間 工 作 內 容 負責單位 9月22日 至29日 網上報名系統分析、設計、完成需求分析文檔、進入技術準備 信息處 10月10日 至30日 完成網上報名系統開發、內部測試,出臺文件 信息處、普招處 10月23日 網上報名系統現場演示和研討會 普招處、信息處、濟南、淄博、濰坊、濱州、菏澤招辦 10月28日 至 11月5日 網上報名試點演練(功能局部調整) 普招處、信息處、濰坊、菏澤招辦 11月6日 前 市地現場培訓、發布系統(文檔) 信息處、普招處、濰坊、菏澤招辦 11月10日 前 報名前準備工作 市、縣招辦 11月10日 至15日 各市培訓縣區工作人員、宣傳(系統壓力測試) 各市 11月16日 至19日 系統準備 信息處 11月20日 至30日 全省考生網上報名 省市縣招辦 12月13日 至15日 考生現場確認、打印專業證 市、縣區招辦 12月20日 至25日 數據匯總、系統進入查詢狀態 信息處 12月21日 各市招辦上報《2009年普通高考報名情況統計表》 普招處、各市招辦 3月15日 前 縣招辦對特殊考生名單進行初審、公示完畢,并上報市招辦 縣招辦 3月28日 前 各市招辦對特殊考生名單進行審核、公示完畢 市招辦 3月31日 前 各市招辦上報特殊考生登記表和匯總表及相關證件和電子數據 普招處、信息處、市招辦 4月1日 至8日 對特殊考生名單進行復審 普招處、有關廳局教育處 4月13日 前 對特殊考生名單公示完畢 普招處 4月20日 前 向市招辦反饋不合格的特殊考生名單 普招處 4月25日 前 報考藝術類、普通體育的考生進行科類確認 縣招辦 5月30日 前 匯總數據 信息處
(一)網上填報基本信息
1.考生填報基本信息通過遠程網進行,考生可以選擇任意地點上網填報,在規定時間內可以進行修改,在服務器運行期間可以查詢。填報過程分為登錄、查看提示信息、輸入信息、提交等過程,修改和查詢過程與填報過程相同。考生須在到現場確認前認真核對自己輸入的信息,避免在縣招辦的確認現場進行修改。
2.選擇報考科類和外語考試語種
考生報考科類分為文史、藝術文、體育、理工、藝術理、高職對口等六類。考生可根據自己的情況選報其中一類,報考藝術文的考生考試科目與文史類相同,報考體育或藝術理的考生考試科目與理工類相同。報考藝術文、藝術理、普通體育的考生,取得相應合格資格后,還必須持專業合格證或有關證明材料于4月 25 日前到報名點進行科類確認,凡沒有按規定時間確認科類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原報考資格,考試和錄取時將按照普通文史或理工類考生對待。
考生應在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六種外語中選考一種外語,并在報考時注明。
3.單考單招類別報名
單考單招類別(包括保送生、運動訓練與民族傳統體育、非通用語、職教師資、特殊教育、技校單招、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單招、一級以上高水平運動員)考生也同時進行網上報名,該類信息作為院校組織考試錄取的基礎信息。
4.報考少年班的考生也同時進行網上報名。
(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
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包括現場確認身份、資格審查、現場采集照片和指紋信息、辦理繳費手續、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現場簽字確認等過程。
1.現場確認身份
通過對考生提供的身份證和網上填報信息進行審核,如身份不一致則不能進行現場信息采集。
2.交驗相關證件、證明材料
(1)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的證明材料。應屆高中畢業生根據縣(市、區)教育局普(基)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認定身份;報考高職對口的應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根據縣(市、區)教育局職教科提供的信息核查認定身份。
(2)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人證);
(3)非應屆生持單位或街道(村民委員會)報考介紹信。介紹信須注明:考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畢業學校及時間、所在單位意見等;
(4)同等學力報考普通高考者,應由縣(市、區)教育局普(基)教科核查認定身份,并提交中學及教育主管部門的考核證明。
3.現場采集照片、指紋信息
對確認身份的考生進行現場照相采集考生數字照片、通過指紋采集儀采集考生的指紋信息,這些信息將用于組建考生電子檔案,考場考生信息核查,新生入學身份核查等。
4.特殊考生登記
符合照顧條件的特殊考生,報名時須攜帶相關的證明、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到報名點辦理審核驗證、登記手續,并填寫《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登記表》,經中學和縣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后,連同證明、證書復印件交縣招辦。2010年照顧錄取項目,報名時暫按《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考照顧錄取政策》的項目填寫;實際錄取時將按照山東省2010年有關高考照顧錄取政策執行。
5.履行交費手續
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
6.考生應仔細閱讀《考生守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然后在《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簽字。
7.簽字確認
考生根據確認單所打印的信息進行確認簽字,一旦簽字則所有信息不能再進行修改。
四、數據匯總
考生確認完成后,所有考生填報信息將歸檔保存,有關照片和指紋信息也將通過網絡匯總歸檔。
五、加強對特殊考生的審查和公示
特殊考生報名工作關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要嚴格審查特殊考生的資格,嚴禁弄虛作假。
(一) 審核、匯總
縣招辦對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特殊考生登記表和相關證明、證書復印件由縣招辦報市招生辦公室再次審查,合格者由市招生辦公室上網登記后打印《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匯總表》,同時形成電子數據。
對于不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或不在特殊考生照顧范圍內的考生材料,各市要嚴格把關,不能上報其材料及數據。對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各市要及時告知考生本人。
(二)公示
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資格實行三級公示。縣招生辦公室初審合格的名單公示后報市招生辦公室再次審查,合格者進行二次公示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進行復審并公示。各級公示時間均不少于一周。
(三)各市要加強上報特殊考生材料的核對工作
上報的特殊考生登記表及有關材料填寫要完整、準確和規范,不能有空項。要做好特殊考生登記表的分類工作,首先按照填表說明中享受加分投檔照顧和優先錄取考生兩大類別進行分類,再按照每一個大類別所屬特殊考生小類別分類,每一小類別按照考生報名序號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