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高考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如下表:
時間 | 科目 | |
6月7日 | 9:00—11:30 | 語文 |
15:00-17:00 | 數學 | |
6月8日 | 9:00—11:30 | 文綜/理綜 |
15:00-17:00 | 外語 |
湖北普通高考考試時間為6月7日、8日,考試具體時間安排按教育部規定執行。全省技能高考的文化綜合考試時間與普通高考同步。
湖北普通高考考試科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指語文、數學、外語三個科目,每科滿分150分,考試時間:語文為150分鐘,數學、外語均為120分鐘。文科綜合考試內容含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理科綜合考試內容含物理、化學、生物三個科目。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滿分均為300分,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
語文、數學和英語由湖北省命題,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和外語中的小語種(俄、日、法、德)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命制的試題。
全國統考科目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等五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應按教育部規定參加由省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外語口試成績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藝術類專業的專業考試、體育專業素質測試、高水平運動員和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等專業測試按教育部、省招委、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省、市、縣各級考試機構和有關高校均須按國家規定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章制度,加強監督和檢查,并建立應急反應機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一旦發生失(泄)密事件,事發單位須在第一時間直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接報后須立即報告省招生委員會和教育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圍的進一步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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