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沈廳長介紹,江蘇08高考方案完善微調的內容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2009年將附加題40分計入總分。附加分計入總分后,2009年高考普通類總分為480分,體育、藝術類總分為440分。取消附加分,將投檔分和特征分合二為一,使分數表達形式更為簡單明了,考生、家長和社會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二是2009年選修科目測試等級要求由高校自主確定。考生按統考成績和高校選測等級要求自主填報志愿。經這一微調,2009年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并未取消,普通類考生必修科目測試等級4c1合格的要求不變,選修科目測試等級要求由高校自主確定。各中學和考生仍然要重視學業水平測試,堅決防止偏科造成的不利影響和不良后果,確保學生全面健康發展。
三是從2009年起,進一步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普通類招生在堅持考生必修科目測試等級達到4cl合格的前提下,對于有特長的學生錄取,各高校需將計劃、標準、程序列入招生章程,實行陽光操作。
四是2010年,將“對第一次參加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測試,六門科目成績均達到A級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的考生,在劃線前加10分計入統考成績”的規定調整為:對第一次參加必修科目測試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的考生,每1門必修科目成績達到A級,在劃線前加1分計入統考成績;如4門必修科目成績均達到A級,在劃線前獎勵1分,即加5分計入統考成績。選測等級A級不加分,一方面是因為選測科目參加高考錄取,已經起到了評測作用;另一方面是取消選測等級加分可以使考生在高二必修科目測試時即可得到相應的獎勵分數,緩解考生在高三時的應考壓力。
五是從2010年起,文科和理科實行分開計劃、分開劃線、分開錄取。目前我省部分地區、中學由于在選科引導上存在急功近利、片面追求上線率的現象,導致文理生源結構不盡合理,影響了高校人才選拔。文理分科主要是引導學生按高校文理計劃進行選科,使考生選科更加科學,也進一步解決高校錄取中文理不平衡的矛盾。
沈廳長還特別強調,2009年高校錄取體制和程序都未改變,考生按統考成績、必測科目等級要求和高校選測等級要求自主填報志愿;省教育考試院依據各高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志愿,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分和高校選測等級要求,向高校投檔并加強監督;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綜合考察考生的統考科目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