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繪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動畫
2.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3.舞蹈
4.廣播電視編導
5.表演
注:具體招生專業、科類及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6.錄取原則
1.美術類專業
(1)山東省內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藝術類投檔規則向我校投檔,入檔考生我校將按山東省美術類綜合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審核錄取。若綜合分數相同,依次比對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位次、專業成績,成績或位次排序靠前者優先錄取。
(2)山東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對文化課成績上線的入檔考生,根據各省專業招生計劃,按專業統考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統考分數相同,依次比對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位次、投檔成績,成績或位次排序靠前者優先錄取。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藝術類投檔規則向我校投檔,入檔考生我校將按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成績相同,依次比對高考文化成績位次、專業成績,位次或成績排序靠前者優先錄取。
3.音樂與舞蹈類專業
(1)山東省內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藝術類投檔規則向我校投檔,入檔考生我校將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相同,依次比對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位次,成績或位次排序靠前者優先錄取。其中報考音樂學(理論方向)專業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達到者不予錄取。專業主項不在招收范圍的考生,將退檔不予錄取。
(2)山東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對文化課成績上線的入檔考生,根據各省專業招生計劃,我校將按考生報考的專業(方向)志愿,按各省專業統考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統考成績相同,依次比對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位次、投檔成績,成績或位次排序靠前者優先錄取。專業主項不在招收范圍的考生,將退檔不予錄取。
4.表演專業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藝術類投檔規則向我校投檔,入檔考生我校按專業聯考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聯考成績相同,依次比對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位次,成績或位次排序靠前者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