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師范大學2021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計劃







錄取規則:
藝術類專業采用“專業清”調配原則。學校依據各省2021年公布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聯考)涵蓋專業范圍,認可招生省份相應專業類別省級統考(聯考)成績。考生須參加所在省份志愿填報專業所屬藝術類別省級統考(聯考),在考生文考成績、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分別不低于省定藝術類專業本科文考成績控制線、本科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控制線(合格線)的基礎上,分別執行以下錄取規則:
(一)平行志愿投檔模式執行各省(區、市)藝術類投檔規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未規定投檔規則的省(區、市) 執行我校常規梯度志愿投檔模式錄取規則。在投檔成績相等的情況下,學校參照各省(區、市)同分排序規則排序錄取,如仍相同的,綜合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相關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二)常規梯度志愿投檔模式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在綜合分相等的情況下,按相關科目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相關科目成績的排列順序:專業統考(聯考)成績、語文、外語、數學。
涉及專業和綜合分折算辦法如下:
(1)音樂學、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美術學、設計學類、動畫專業。綜合分折算辦法為:綜合分=文考成績÷文考總分×750×40%+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專業統考(聯考)總分×750×60%。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綜合分折算辦法為:綜合分=文考成績÷文考總分×750×70%+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專業統考(聯考)總分×7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