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入時間界定】
與往年相比,2011年福建省高招報名對外省新遷入福建省戶口的考生,有了明確的時間界定。規定指出,除省人民政府另有規定外,戶口于2009年8月1日及以后新遷入福建省的考生,必須同時具有福建省高級中等教育學籍,且已在福建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習一年以上方可申請在福建省報考。
在福建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在居住地縣(市、區)高招辦指定的地點報名并確認。
【報名時間】
2011年高考仍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0年12月1日—10日,現場確認時間為2010年12月11日至15日(雙休日照常辦理),逾期不再受理。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現場確認時,須提交本人有效戶口證明、二代居民身份證以及規定的其他證件或材料,應屆生憑縣(市、區)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畢業生名冊;戶口新遷入福建省的考生,還須提交福建省高級中等教育學籍和已在福建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習一學年以上的學校證明。考生核對報名信息后,需簽名確認,并簽訂誠信承諾書。
【高考方案】
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于2011年6月7日至8日舉行,和今年一樣仍實行新課改高考方案。在高考前若接到省高招辦書面通知,確認已被高校提前正式錄取的考生(如保送生、單考生等),可免于參加全國統考。
2011年福建省文史類、文科藝術類和文科體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等四門;理工類、理科藝術類、理科體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等四門。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參加考試。
2011年高招報考科類分為文史類、文科藝術類、文科體育類和理工類、理科藝術類、理科體育類。考生報名時只能選報其中一類;另外,在填報升學志愿時,文科藝術類和文科體育類可以兼報文史類院校(專業),理科藝術類和理科體育類可以兼報理工類院校(專業),其余類別之間不能兼報或跨報。
報考藝術類[除音樂學(南音方向)專業外]和體育類的考生必須參加省高招辦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在報名時還應確定本人擬參加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類別(具體類別由省高招辦另行公布);只有參加了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并且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才有資格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