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
(一)2012年報考編導制作類的河南省藝術類考生均須參加此類省專業統考。考生憑《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省統考專業準考證》(以下簡稱《專業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到考點報名。
(二)時間:2011年12月28開始
考生應于2011年12月18日登陸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www.heao.gov.cn)和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www.heao.com.cn)查詢具體分批時間。
地點:河南藝術職業學院(文化路校區,鄭州市文化路79號)
(三)報名
1.在考點醒目位置張貼報名咨詢處標志、《考場平面示意圖》、《考生須知》、《考試流程圖》,準備好相關設備、報名表格。
2.審驗考生提交的《專業準考證》和身份證,確認考生報名資格。
3.考生按規定交納專業考試考務費,工作人員收費后,依據《專業準考證》將考生號錄入微機,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編號登記表》(十人一組)和《面試次序表》,核對無誤后將《專業準考證》和身份證還給學生,并發給《筆試準考證》、《考生須知》和《面試次序表》各一張。
(三)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1月2、3日,具體時間以《筆試準考證》上通知的時間為準。筆試考試時間3個小時。
筆試地點:以《筆試準考證》上通知的考點為準。
面試時間:從2012年1月4日開始,具體時間以《面試次序表》為準。
二、考試科目
編導制作類專業省統考科目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滿分150分)
考試時間3個小時。先看錄像資料后答題。試題內容包括:
1.材料作文(根據給定素材,編寫故事情節);
2.影視作品分析(看片分析);
3.文學常識(中學語文教學大綱規定范圍)。
(二)面試:即興評述,滿分50分(限時2分鐘以內)。
三、命題原則
(一)堅持正確的導向,依據專業考試科目,體現出編導制作類專業對考生所具備的基本專業要求,不出偏題、怪題。
(二)堅持標準,難易適度,題目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客觀準確測試出編導制作類專業考生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技能,有利于高校選拔優秀專業學生。
四、考試組織
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編導制作類專業省統考由省招辦統一組織實施。省招辦和有關高等學校成立編導制作類專業省統考領導小組,專業省統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承擔專業省統考任務的學校,并負責專業省統考的組織、協調等工作。考點設考務、評委、紀檢、宣傳、安全保衛、后勤保障、醫療等若干組。評委組分若干小組負責不同考場,由省招辦統一聘請。
(一)考前準備
1.考點設置在河南藝術職業學院(文化路校區),學院負責專業省統考期間的各項工作。
2.考點設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和一定數量的工作人員。
3.在考點內醒目處張貼考點示意圖、考場分布圖、考生須知、考場規則、考試時間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舉報電話號碼、電子信箱,設置舉報箱、公示欄。考點整齊、清潔、安靜。
4. 筆試考點設若干考場,考場布置要干凈整齊,考場統一在前方配置掛鐘,門口張貼考場號,考場周圍標劃隔離線。面試考場配備一臺攝像機和相關音頻設備。保障考試期間供電及設備的正常運行。
5.評委、監考及考務工作人員應參加考前培訓。
6.準備好考場所需用品,如工作證、打分卡、文具等。
7.考試前一天,考生可到考點了解考場位置。
(二)筆試
1.試卷由省招辦統一印制、封裝。試卷必須存放在保密室保密柜,由專人看守,防止損壞或失泄密。
2.考試實施
(1)開考前50分鐘,監考員和有關人員到達考務辦公室,接受主考臨場指示,核準鐘表時間,領取試卷(題)及有關工作用品。
(2)開考前35分鐘組織考生有序入場,一名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檢查違禁物品,勸阻考生不要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入場;另一名監考員逐個核對考生的相貌與準考證、身份證上的照片是否相符,并指導考生對號入座;
(3)考生入座后,監考人員向考生宣讀《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部分章節)及有關規定的內容。
(4)開考前10分鐘啟封試卷,并要求考生把自己的姓名、考生號等寫在試卷規定的位置上。
(5)開考后15分鐘,禁止遲到考生入場,監考員應把缺考考生的考生號和姓名分別填寫在試卷袋上和《河南省2012年藝術類省統考記錄表》上,并在缺考考生的答卷紙的“姓名”欄內填寫“缺考”字樣;考試結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場。
(6)考試結束前15分鐘吹一次哨,監考員提醒考生注意離考試結束還有15分鐘,注意掌握好時間;
(7)考試期間監考員應分立考場兩端,密切注視考生答題,防止考生交換答卷或其他舞弊行為;
(8)考試結束鈴響后,考生應停止答卷,監考人員將試卷(試題)收齊清點無誤后,方可允許考生離開考場。
(9)監考員還要將違紀考生的考生號、姓名及違規事實分別填寫在試卷袋上和《河南省2012年藝術類省統考記錄表》上。
(10)除本場監考人員和主考、副主考、巡視員外,其他任何人不準進入考場。
3.《考生守則》
⑴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秩序。
⑵憑專業準考證、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⑶開考前35分鐘預備鈴響后開始入場,10分鐘內入場完畢。開考后15分鐘禁止遲到考生入場。考試結束后方可交卷出場。
⑷考生入場只能攜帶必備的工具,不能攜帶書報、資料。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手表和其他計時工具等物品進入考場。
⑸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專業準考證、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靠走道一側的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試卷后,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的填寫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和座位號等。
⑹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答題。嚴格按照題目要求在指定的區域作答,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嚴禁在答卷紙上做任何標記。
⑺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交換試卷、答卷紙,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⑻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停止答題,并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不準將答卷紙、試題帶出考場。
⑼如不遵守考試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教育部年度招生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三)面試
1.備考室
備考室是考生等候考試、準備應試的場所,實行封閉管理。進入備考室即視為開始考試,考生和工作人員禁止攜帶、使用任何通訊工具,、不得隨意出入或與他人交談,否則按違規處理。
考生在規定時間憑身份證、專業準考證、面試次序表進入指定備考室候考,遲到15分鐘者不得進場,并取消考試資格。
工作人員應在每時段考試開始之前通知考生入場,并逐一審驗考生的《專業準考證》、身份證和《面試次序表》。
(1)工作人員宣讀考試有關紀律要求及《考生須知》等有關事項,指導考生在備考室內做好考前準備。
(2)工作人員按《報名、編號登記表》依次點名,10人一組。每組的第一名考生抽取本組的考場號。
點完名的考生帶好考試用品,由工作人員領入候考室。第一次點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員在《報名、編號登記表》上的“應考情況”欄內做出記錄。
(3)注意事項
①備考室工作人員留意觀察考試進度,把握點名時間,保證考試的順利進行。
②反復強調并指導考生做好考前的一切準備。
③維持考點秩序,保持備考室安靜。
2.候考室
候考室工作人員負責考生編號到進場應試這一階段的工作。
(1)點名抽號
工作人員按已分考場的《報名、編號登記表》對考生進行第二次點名,不到者做出記錄。每位考生抽取本組入場順序號。
工作人員指導考生填寫《面試次序表》、《評分單》(一式五份)有關內容。工作人員把每位考生的考試編號填在《報名、編號登記表》的相應位置。
(2)閱題備考
考生在工作人員的監督下,依次閱題,做好應試準備。
考生進場前,工作人員進行第三次點名,對不到者按缺考處理。并在《報名、編號登記表》的應考情況欄上注明“缺考”,待本組第一位考生參加考試時,送交場內工作人員,場內工作人員在微機中做缺考處理。
(3)注意事項
①注意檢查《面試次序表》、《評分單》填寫是否正確。
②調度考生順利參加考試。
③考生進場前,囑咐考生做好準備工作。
④考試編號必須連續編排,不重、不漏。
3.考場內
(1)各考場配備一臺微機及必要的考試用品。
(2)各工作人員工作職責
①場外工作人員叫考生進場時,將專業準考證、身份證、《面試次序表》與考生本人核對,無誤后將證件交給考生,《面試次序表》、《評分單》交場內工作人員。
②考場內工作人員將《面試次序表》和《報名、編號登記表》送至微機員,《評分單》分發給評委,并帶領考生進場站在指定位置上。考生考試完畢后,帶領考生迅速退場。領入下一位考生,然后收集每位評委的評分單并送至微機臺。場外工作人員告知考生到成績領取處等候考試成績。
③考場內工作人員檢查評委所打分數是否符合評分等級范圍,如有出入,請評委更改,并在更改處簽名;核對《面試次序表》和微機內考生有關信息是否一致,如有出入立即向主考報告,并如實填寫《考場情況記錄表》。如無誤將分數錄入微機。
④工作人員打印《成績通知單》,并將成績準確填寫在《面試次序表》和《報名、編號登記表》的相應位置,將《成績通知單》交場外工作人員。
⑤工作人員將本組成績單收齊后交成績發放處工作人員。
⑥考試結束后,工作人員將同一考場的考生的評分單按編號由小到大順序整理在一起,連同《考場情況記錄表》交機要組留存備查。
每場考試結束后,工作人員打掃場內衛生,將門鎖好,并貼上封條。
4.成績發放處
成績發放處是考生考試完畢后,等候領取考試成績的地方,實行封閉管理,禁止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工作職責如下:
①負責到各考場查收考試成績,并核對《成績通知單》與《報名、編號登記表》上的成績是否一致。
②維護成績發放處考生秩序。
③考生憑《專業準考證》領取《成績通知單》并簽名認可。
④考生領取成績后,工作人員統一帶出成績發放處,考試結束。
⑤工作人員將《報名、編號登記表》按報名序號由小到大次序整理后交考務機要組。
說明:《報名、編號登記表》一式三份,考場填寫考生成績后,一份與評委打分表一起交機要組;另一份交成績發放員用于發放考生成績時供考生簽名使用,成績發放完畢后,按報名序號由小到大整理,集中交機要組;第三份交考務組用于統計考試情況。
五、評卷及評分
(一)筆試試卷由省招辦統一組織評閱,答卷在密封狀態下評分。由閱卷組制定評分標準及評分細則。
(二)面試采取當場打分的辦法。每個評委先打等級,然后在統一等級規定的分數范圍內各自打分,輸入微機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加總平均后作為該科面試最后得分。
六、聘請評委
(一)評委由省招生辦公室統一聘請。
(二)評委隨機抽簽決定考場順序,不定時調換。
(三)評委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遵守紀律,服從領導,工作責任心強;
2.業務熟練,原則上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3.身體健康,能勝任專業省統考評委工作;
4.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該次專業考試。
專業省統考期間發現評委有違規行為,立即停止其評委工作,將違規事實記入專業評委數據庫檔案內,今后不再聘為藝術類專業省統考評委。
七、其他相關事宜
省招辦將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上提供考生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查詢系統,并提供該類專業省統考分數段和專業合格線,對專業合格考生將不再另行發放專業合格證。在高考成績公布后,省招辦按照全省該類本、專科招生計劃的適當比例劃定本、專科錄取的專業控制分數線和文化控制分數線。對在專業省統考中被認定為考試違規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教育部年度招生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本人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附:1.編導制作類專業省統考評分細則
2.編導制作類及影視表演類專業省統考考生面試須知
3.編導制作類專業省統考考生筆試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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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2年編導制作類專業省統考實施細則
整理:中國美術高考網
| 來源:
| 作者: | 發布時間:2011-11-15 1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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