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是美術院校入學考試的重要科目之一。色彩考試主要是考察學生對色彩的認識、理解和運用能力以及表現色彩的能力。
在考試中,首先得考慮構圖完整,飽滿。其次,要考慮物體的形體比例是否準確,把握層面的層次關系和疏密關系。如果規定了色調,還要注意畫面的定調問題,當在,也不能一味地強調色調而忽略了物體自身的固有色、光源色和環境色以及它們的相互關系,當然,色彩的整體性也是需要注意的。
無論是寫生還是默寫,在作畫過程中,還須注意物體所具有的個性因素,如色相、純度、明度、冷暖等,把物體畫得豐富而有變化。將自己對物體的感受表現出來,不要單純去追求客觀色彩的真實和相似,這樣很容易被局限在固有色里,色彩也難免單調。
深入塑造具體物體時,力求用筆、用色準確,色彩層次要銜接自然,質感的表現也要充分。高光是表現物體質感的重要因素,不能過于簡單和隨便,以免破壞結構。襯布在畫面中主要起陪襯和調劑色彩的作用,表現時可根據畫面的需要進行處理,有的地方可表現得充分一些,有的地方只需一筆帶過,畫面中次要的物體簡單的交待出形和色就可以了,切不可面面俱到,
到處都刻畫得很仔細,造成主次不分、呆板、沒有層次和空間感的現象,也容易破壞畫面的整體效果。
在畫面基本完成的時候,要注意從色彩、素描、冷暖、空間等幾個方面去檢查。如果畫面色彩單調了,可能是色彩關系設處理好;如果畫面太灰了,可能是素描關系沒處理好;如果畫面太火了,可能是色彩的冷暖關系沒處理好;如果畫面太平了,可能是虛實與空間關系沒處理好。所說的這些“如果”和“可能”,都是考生在平時的訓練中最容易出現和易被忽視的問題,假如這些問題解決好了,色彩考試也就有希望過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