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科錄取分提前批(含本科和高職)、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民辦本科院校及獨立學院)、第四批高職(專科)院校,共5個批次。
各批均設置“平行志愿”。提前批本科院校分軍事(含國防生)、公安、政法、免費師范生和其他共5類,軍事院校(含國防生)和免費師范生兩類實行“平行志愿”,設置A、B、C三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從志愿,每所院校設3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該批次其他院校設1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4個專業及專業服從志愿。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選報一類,多選視為無效志愿。
第一至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四所院校;第四批高職(專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第一、二批本科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職(專科)院校設4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
“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對未完成的計劃及院校追加的計劃,面向批次線上未錄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時,批次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也可以據此計劃填報“降分征集志愿”,作為批次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院校降分投檔的備檔。 “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從志愿,每所院校均設3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
“征集志愿”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計劃的院校及專業按考生填報的“降分征集志愿”進行逐分降分投檔。
◇藝體類:志愿設置:平行+征集
藝術類志愿設置分六個批次:第一批,校考本科專業,所含院校為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包括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辦法執行的院校)和普通文理科參加我省一本批次錄取的省外院校;第二批,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的本科專業;第三批,校考本科專業,所含院校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院校,其中包括省外普通院校校考、省屬院校校考、獨立學院及民辦院校校考;第四批,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的本科獨立學院及民辦院校;第五批,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的專科專業;第六批,使用校考專業成績的專科專業。
其中,第一批、第三批和第六批均設一個院校志愿。第三批本科錄取結束后未完成的計劃面向達線合格考生征集志愿,本批次征集志愿設1個院校志愿;第二批、第四批和第五批實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錄取結束后仍未完成的計劃,將面向未被錄取的批次線上考生“征集志愿”。 “平行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設3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從志愿,不設專業志愿。
體育類志愿設置分兩個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獨立學院、民辦本科);第二批,高職(專科)。體育類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設3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高職(專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設3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 “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從志愿,不設專業志愿。
□錄取
今年,我省高招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仍由省高招委劃定,依據仍是當年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統考科目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并按適當比例確定。
◇錄取依據
學業“C”以下不能讀“二本”
錄取依據統考科目成績,參照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應屆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每科目都達到C級或合格以上、綜合素質評價每個方面都達到C級或合格以上,方可讀二本以上院校;2009屆及以前的高中畢業生,參考其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或原高中畢業會考成績,納入考生電子檔案;社會考生仍參照原有錄取辦法,鼓勵社會考生參加學業水平測試。藝、體類及特殊類型招生的應屆考生,必須參加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錄取時可不設置等級要求。
在同等條件下,在已投檔的考生中,高校可以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層次高的考生。錄取工作于7月上旬開始,8月中旬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