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將要面臨新形勢
高考是實現教育公平乃至社會公平的重要制度,是國家選拔高素質人才的重要途徑,對促進素質教育實施具有重要作用?!度舾梢庖姟丰槍Ξ斍案母锏臒狳c難點問題,提出了具體的改革措施。
《若干意見》進一步明確,高考制度必須堅持,高考改革勢在必行,要積極穩妥地推進高考改革。要逐步擴大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范圍,在堅持統一高考基礎上,探索完善自主錄取、推薦錄取、定向錄取、破格錄取的方式,探索高等職業教育“知識+技能”錄取模式。規范高校招生秩序、高考加分項目和藝術類專業體育等特殊類型招生。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擴大東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區招生規模。
除了本科生招生改革,對于碩士生招生制度也要進行改革,突出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潛能和綜合素質的考查。推進博士生招生選拔評價方式、評價標準和內容體系等改革,把科研創新能力作為博士生選拔的首要因素,完善直博生和碩博連讀等長學制選拔培養制度,并建立健全博士生分流淘汰與名額補償機制。
就業率低的專業將停招
留學預科網獲悉高校擴招以后,一些高校競相開辦新學科,盲目追求“高規格”,一度出現“千校一面”、“同質化”傾向明顯的局面?!度舾梢庖姟诽岢?,要探索建立高校分類體系,制定分類管理辦法,克服同質化傾向,促進高校合理定位、各展所長,在不同層次不同領域辦出特色、爭創一流。
為此,《若干意見》強調,要落實和擴大高校學科專業設置自主權,按照學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除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外,本科和高職高專專業自主設置,研究生二級學科自主設置,在有條件的學位授予單位試行自行增列博士、碩士一級學科學位授權點。連續兩年就業率較低的專業,除個別特殊專業外,應調減招生計劃直至停招。
將適當控制招生增長幅度
2005年,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今后要把高等教育發展的重點放在提高質量上,適當控制招生增長幅度,相對穩定招生規模,著力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實踐能力和創造精神,進一步指明了我國高等教育發展方向。
《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穩定規模,保持公辦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規模相對穩定,高等教育規模增量主要用于發展高等職業教育、繼續教育、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以及擴大民辦教育和合作辦學。
突出學科專業特色和行業特色
《若干意見》指出要繼續實施“985工程”、“211工程”和優勢學科創新平臺、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加強師范、藝術類專業、體育以及農林、水利、地礦、石油等行業高校建設,突出學科專業特色和行業特色;加強地方本科高校建設,以扶需、扶特為原則,發揮政策引導和資源配置作用,支持有特色高水平地方高校發展;加強高職學校建設,重點建設好高水平示范(骨干)高職學校;加強民辦高校內涵建設,辦好一批高水平民辦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