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教育局,各重點擴權縣(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 [2005]39號)精神,現將我省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有關安排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招生學校
經教育部批準,2006年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均可招收符合保送生條件的學生。
二、保送生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所在中學推薦,招生高校審核同意,可免于參加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
?。ㄒ唬┦〖墐炐銓W生。以河南省教育廳公布的200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省級優秀學生名單為準。
(二)高中階段在下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獲一等獎和全國決賽獲一、二、三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1、省賽區競賽名稱
?。?)全國高中數學聯賽;
?。?)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
?。?)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
?。?)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
(5)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
2、全國決賽名稱
?。?)中國數學奧林匹克;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
?。?)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
(4)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
(三)高中階段獲得下列競賽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1、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
2、“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
3、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
?。ㄋ模└咧须A段在下列國際競賽中獲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1、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
2、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
?。ㄎ澹┼嵵萃鈬Z中學可向有關高等學校推薦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均特別優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推薦比例不超過本校應屆高中畢業生總數的20%。推薦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名單須經省教育廳核準,于4月20日前送達省招生辦公室備案。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只可報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外交學院、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上海外國語大學和廣東外語大學等6所院校和綜合性大學的外語系、專業。
?。┓蠂殷w育總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2]411號)中第三條第七款的運動員,經國家體育總局資格審核并報教育部備案后,可以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
(七)公安部、教育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暫行規定》(公政治[2000]138號)繼續執行。
三、保送工作程序
?。ㄒ唬└鞲叩葘W校在與有關中學聯系的基礎上,于3月31日前將招收保送生的來源計劃(包括專業、人數、聯系中學等)報送省招辦,并告知有關中學。
?。ǘ┲袑W按照有關高等學校的計劃安排推薦保送人選。推薦保送生要堅持學生自愿的原則,被保送考生只能推薦到一所高校,各有關中學要嚴格把關。保送人選和擬錄高校確定后,須填寫《河南省2006年普通學校招收中學保送生登記表》(附件一)、部分院校小語種提前單獨招生的考生填寫《河南省2006年普通高校非通用語提前招收考生登記表》(附件二)一式二份,一份隨有關材料于4月10日前寄給有關高校,另一份報省轄市招生辦公室。
?。ㄈ└魇≥犑姓猩k公室對本地中學推薦的保送生按照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www.chsi.com.cn)公布的名單進行認真審核,將符合保送生(含小語種提前招生)資格的考生按照《河南省2006年普通高校保送生信息數據庫結構》(附件三)規定的格式采集并輸入數據庫,制成光盤,同時按照考生報名序號打印清冊(附件四),于4月20日前報送省招辦。
?。ㄋ模└叩葘W校在有關中學推薦的基礎上,對保送生進行考核和資格審查,并最終確定錄取與否。不予錄取的,高校應將考生材料退回其所在中學。
高等學??膳扇耍ǔ纸榻B信)到省招辦辦理審批手續,也可將有關材料寄至省招辦委托代為辦理(須有委托函)。
(五)我省錄取審核工作安排在5月中旬進行。高等學校將擬錄取的保送生名單按時報省招辦,省招辦在河南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向全社會公示(網址:www.heao.com.cn)。經審核無誤后,辦理錄取手續,最遲5月20日前必須辦完審核及錄取手續,過期不再辦理。
經省招辦審核批準錄取的保送生,由錄取高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保送生(含小語種提前單獨招生的考生)須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履行報名手續。符合保送生資格的考生在未接到高校錄取通知書之前,要做好參加2006年高考的各項準備工作,各級招辦和有關中學要對這部分學生按照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關于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信息采集工作的有關要求采集考生信息,建立考生電子檔案。凡未履行2006年普通高考報名手續的學生,不能辦理保送生錄取審核手續。
被確定錄取的保送生(含小語種提前單獨招生的考生)名單,由省招辦5月30日在河南招生考試信息網上通知各省轄市招辦。被高校錄取的保送生,不得再參加高考,由各省轄市招辦收回被錄取學生的準考證。
四、工作紀律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辦、有關高校和中學要加強對本年度保送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教監[2005]4號文件附件)有關規定。在保送生的選拔和錄取過程中,要嚴格程序,責任到人。對違反有關招生規定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和領導的責任。
?。ǘ﹪栏癜凑铡督逃筷P于高等學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教學[2005]4號)有關精神和要求,報送工作要做到公開透明,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中學推薦的保送生要做到計劃公開、條件公開、人選名單公開、錄取名單公開,推薦和擬報批名單必須在校內張榜公示一周以上。高等學校要在本校網站公布有關招生章程,公示入選名單和錄取名單;省招辦在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錄取名單。
?。ㄈ┩扑]保送生要做到優中選優,不得推薦不符合保送生條件的學生給高校。一名保送生只能推薦到一所高校,對一名學生同時推薦到多所學校、造成高校保送生計劃落空、影響我省中學和招生信譽等問題的,取消學生的保送資格,并追究中學的領導責任。
?。ㄋ模ε撟骷龠`規、違紀騙取保送生資格者,一律取消保送資格;已經保送入學者,要堅決清退。對參與舞弊和辦理審批保送資格時把關不嚴沒履行責任者,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責任,嚴肅處理。
請各省轄市教育局速將本通知轉發至各級招辦和有關中學。
附件:1.河南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推薦表(略)
2.河南省2006年普通高校非通用語提前招收考生登記表(略)
3.河南省2006年普通高校保送生信息數據庫結構(略)
4.河南省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保送生名冊(略)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河南省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