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音樂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上海音樂學院前身是偉大的民主革命家、杰出的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樂教育家蕭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創辦的國立音樂院。首任院長為蔡元培先生。自1949年至1984年,著名作曲家、音樂理論家、音樂教育家賀綠汀擔任院長,1984年后,桑桐、江明惇、楊立青曾先后任院長。現任黨委書記林在勇。
學院面向全國招收本專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招收外國留學生。學院設有15個系(部),即作曲系、指揮系、音樂學系、民族音樂系、鋼琴系、聲樂歌劇系、管弦系、音樂教育系、音樂戲劇系、藝術管理系、音樂工程系、現代器樂與打擊樂系、數字媒體學院(籌)、研究生部及公共基礎部。涉及7個專業,即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音樂表演、錄音藝術、公共事業管理、藝術與科技、數字媒體藝術,以及22個專業方向,既包括了具有雄厚根基的傳統學科,也有若干新興學科與交叉學科。
學院擁有全國第一批建立的碩士、博士、博士后流動站的完整教學、科研體系,含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及碩士點、2個藝術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學院現擁有1個國家級重點學科、2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3門國家級精品課程、1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等諸多國家級、省部級教學、科研項目。
學院擁有3個集教學、表演、科研為一體的藝術中心,即周小燕國際歌劇中心、國際弦樂藝術中心、國際鋼琴藝術中心;擁有1個音樂研究所,下設中日音樂文化研究中心、中國當代音樂研究與發展中心、上海音樂學院校史研究中心、音樂劇研究中心、音樂教育研究中心、音樂與社會研究中心等。并建有8個音樂表演團體:上海青年交響樂團、上海音樂學院新室內樂團、上海音樂學院弦樂四重奏組、上海音樂學院打擊樂團、上海音樂學院民族樂團、上海音樂學院合唱團、上海獨奏家室內樂團以及上海音樂學院女子合唱團。學院另擁有一個富有特色的出版社——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一個高水平的學術期刊——《音樂藝術》、一個獨一無二的特色博物館——東方樂器博物館、以及一個高水準的演出場所——賀綠汀音樂廳。
學院在教學體制上實行“大、中、小”一貫制。1953年正式成立了附中,1956年成立了附小。五十多年來,附中、附小形成了鮮明的教學特色和優良傳統,取得了優異的辦學成果,培養出一大批日后成為國內外知名音樂家的優秀學生,是我院及全國各音樂院校后備人才的重要培養基地。
學院歷來重視師資隊伍建設。在學院發展的各個歷史時期,始終有一批國內著名乃至國際一流的教授領銜于各個學科,如建校初期的外籍教授查哈羅夫、富華、蘇石林、齊爾品以及國內著名音樂家蕭友梅、黃自、周淑安、應尚能、賀綠汀、丁善德等。新中國成立后和進入21世紀后,大批學子從海外學成歸來選擇上海音樂學院作為報效祖國的平臺,除了原有一批活躍于教學一線的著名學者為學科帶頭人以外,學院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廣納賢才,將國內外杰出的專家學者吸收到學院的教學和管理崗位上來,為上海音樂學院的發展奠定了厚實的基礎。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教學成果顯著,培養的人才遍及全國和世界各地,其中有國際一流的作曲家、演奏家、指揮家、歌唱家、理論家;有文化藝術機關、團體中的領導骨干;有音樂院校、研究機構的專家學者以及從事普及音樂文化藝術的文藝工作者。同時,學院在教學、科研、創作、學科建設等方面碩果累累,體現了雄厚的辦學力量,目前已建立起一支由周小燕、俞麗拿等一批著名音樂家為帶頭人的學科梯隊。學生在國際重大音樂比賽中屢獲佳績, 被譽為“音樂家的搖籃”。如黃蒙拉獲“第49屆意大利帕格尼尼國際小提琴比賽”第一名;王之炅獲“第二十二屆意大利P.R.里匹策國際小提琴比賽”第一名;孫穎迪獲第七屆李斯特國際鋼琴比賽第一名;沈洋獲“英國BBC卡迪夫國際歌唱家大賽”金獎,王玨獲“第十六屆西班牙桑坦德帕洛瑪·奧謝國際鋼琴比賽”第一名;于冠群獲“第27屆維也納漢斯·嘉伯爾國際聲樂比賽”一等獎等。這些國際重大獎項,為學院增添了光彩。
學院在保持傳統優勢學科國際先進水平的同時,積極拓展新的學科發展空間,打造學科專業建設新的增長點,促進學院辦學水平的提高。如新開設的本科專業錄音藝術、公共事業管理、藝術與科技、數字媒體藝術,突破了音樂教育傳統的辦學模式。學院還率先在全國同類院校中招收一本生源,實現了包括藝術學、管理學等多學科領域的交叉跨越。
學院始終與世界一流的音樂學院和音樂家保持著密切的聯系。近年來,我院分別與美國、法國、俄羅斯、德國、荷蘭、奧地利、挪威、西班牙、澳大利亞和日本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音樂院校建立了廣泛的校際合作。舉辦國際音樂院(校)校長論壇,邀請世界一流的專家來學院講學,并聘請許多國際著名的音樂家,如著名小提琴演奏家斯特恩、帕爾曼、祖克曼,著名指揮家小澤征爾、西蒙·拉特,著名大提琴演奏家羅斯特洛波維奇等為我院榮譽教授。還聘請在世界音樂舞臺上卓有成就的華人音樂家,如著名大提琴家馬友友、鋼琴家傅聰、陳宏寬,作曲家
譚盾、瞿小松、陳其鋼、盛宗亮,歌唱家張建一、田浩江、梁寧、黃英,圓號演奏家韓小明,大提琴演奏家秦立巍,指揮家湯沐海、余隆等為學院的名譽、兼職或特聘教授。近年來,學院成功舉辦了“帕爾曼在上海”、“國際歌劇大師班”、“小澤征爾大師班”、“祖克曼大師班”、“傅聰鋼琴大師班”、“中國上海國際青年鋼琴比賽”、“國際鋼琴大師班”、“國際小提琴大師班”、“當代音樂周”、“國際電子音樂周”、“國際單簧管音樂節”等系列對外學術交流活動。
目前,上海音樂學院正面臨新的發展機遇,按照“辦一流音樂教育,創國際先進水平”的精神,在教育部、文化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繼承辦學的優良傳統,積極開拓進取,克服困難,迎接挑戰,與時俱進,努力實現建設國際一流音樂院校的目標,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再鑄上海音樂學院新的輝煌。
一、招生專業、學制、名額
音樂學(44名)
⑴音樂學(五年制;12名)
⑵音樂教育(四年制;25名)
⑶音樂治療(四年制;5名)
⑷樂器修造藝術(四年制;2名)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18名)
⑴作曲(五年制;11名)
⑵民族音樂作曲(五年制;5名:民樂作曲4名、戲曲作曲1名)
⑶視唱練耳(四年制;2名)
音樂表演(208名)
⑴指揮(五年制;5名:樂隊指揮、合唱指揮、民族音樂指揮)
⑵歌劇音樂指導(五年制;2名)
⑶聲樂演唱(五年制;32名:美聲演唱20名、民聲演唱12名)
⑷鋼琴演奏(四年制;20名)
⑸現代器樂演奏(四年制;19名:爵士鋼琴2名、爵士薩克斯2名、爵士小號與爵士長號2名、爵士吉他2名、爵士貝斯1名、電子管風琴5名、手風琴3名、古典吉他2名)
⑹打擊樂演奏(四年制;7名:西洋打擊樂3名、中國打擊樂3名、流行打擊樂1名)
⑺管弦樂器演奏(四年制;68名:小提琴16名、中提琴7名、大提琴9名、低音提琴4名、豎琴1名、長笛4名、雙簧管3名、單簧管4名、大管4名、小號4名、圓號5名、長號4名、大號1名、薩克斯管2名)
⑻中國樂器演奏(四年制;35名:笛3名、笙2名、嗩吶2名、管子1名、三弦1名、揚琴3名、柳琴1名、中阮1名、琵琶4名、箏3名、古琴1名、二胡8名、板胡(墜胡)1名、大提琴2名、低音提琴2名)
⑼音樂戲劇表演(四年制;20名:男女生各不少于8名)
錄音藝術(65名)
音樂設計與制作(四年制;15名)
多媒體藝術設計(四年制;中外合作項目;40名)
音樂與傳媒(四年制;中外合作項目;10名)
數字媒體藝術(10名)
數字媒體藝術(四年制;10名)
招收少數民族聲樂演唱專業考生3名(限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等少數民族地區);港、澳、臺本科生4名。
合計:352名
注:在招生總計劃數范圍內,經院招生委員會批準,錄取時可將部分專業(或專業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計劃數調劑至其他專業(或專業方向)。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或相當于高中階段畢業文化程度或同等學力。
3、華僑、港、澳、臺籍考生,可向我駐所在國(地區)使領館或有關機構提出申請,經批準簽證入境,直接到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生辦公室(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福建省廈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香港考試局、澳門中國旅行社等)報名,按規定時間參加聯合招生辦公室組織的文化課考試。考生還應按我院規定時間辦理相關專業考試報名手續并參加專業考試。
4、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⑴ 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⑵ 高中、中專(職校)在校生(應屆畢業生除外);
⑶ 被開除學籍、勒令退學和自行退學不滿一年的學生;
⑷ 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三、報考辦法
我院招生報考采用網上報名及繳納報考初試費。網報成功后,需在規定時間內(詳見第4條)攜報考材料領取準考證等校考材料。
1、報名網址:http:// zsbm.shcmusic.edu.cn
2、報名及繳費時間:2015年1月19日—2月8日
3、報考費用:每專業初試費100元、復試費100元、三試費100元(其中,音樂教育專業初試費200元;復試、三試一并進行的專業一次性收費200元);留學生報考費一次性收費500元。
4、報考材料交驗、校考材料領取時間:2015年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5、需交驗的報考材料如下:
⑴考生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⑵《2015年普通高考藝術類考生專業加試準考證(報考證)》原件及復印件【若無該材料,考生須至所在學校或單位開具報考證明,注明出生年月日、學歷和報考專業并加蓋公章(往屆生必須由考生所在街道辦事處、鄉政府出具證明,并加蓋公章)】;
⑶省(市)統考合格證及復印件(所報考專業在當地藝術類統考范圍內的非上海市生源考生提交);
⑷2寸正面脫帽證件照(2張/專業)(備用);
★港澳臺、華僑生需上述⑴、⑷材料;
★留學生需上述⑴、⑷材料及漢語水平考級(老版HSK)四級證書或漢語水平考級(新版HSK)四級成績單(成績達到180分及以上),原件及復印件。
6、考試日期:2015年2月28日起
★考生必須按網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因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影響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需報考多專業的考生請下載并參見網報系統中的《2015年招生考試日程安排表(簡表)》。若無法避免考試科目的沖突,請不要報考多專業。
★網報時只繳納初試費。
★考生所交材料及報考費,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四、文化考試
凡領到我院發給《可填報志愿通知單》的各專業考生可在規定時間至有關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辦理文化高考報考及志愿填報手續,按當地規定科目參加統一考試。我院文理兼收。
五、錄取原則
1、考生的全國統一高考成績需達到我院規定控制分數線【其中英語成績以150分為滿分,規定音樂學專業方向不低于70分、音樂教育及音樂治療專業方向不低于60分、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錄音藝術專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不低于50分,音樂表演專業及樂器修造藝術專業方向不低于45分】。
2、音樂學專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音樂表演專業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結合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3、錄音藝術專業(音樂設計與制作方向)的專業考試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各以90%和10%的辦法折算總分,以折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結合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折算總分 = {(專業成績/專業滿分)×90%+(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10%}×1000
4、錄音藝術專業(多媒體藝術設計方向)、錄音藝術專業(音樂與傳媒方向)、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的專業考試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各以80%和20%的辦法折算總分,以折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結合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折算總分 = {(專業成績/專業滿分)×80%+(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20%}×1000
5、各專業組以專業成績由高至低排序后,按照招生計劃數的30%確定專業基礎科目(樂理、視唱練耳)、高考英語成績降分名額,名額最低為1名,最高為6名,凡有小數點者按四舍五入計。其中,專業基礎科目(樂理、視唱練耳)成績可共降20分(招生計劃數為5人或5人以下專業組,兩科目成績只可共降10分)。高考英語成績降分額依據專業排名遞次確定,最高可降15分(招生計劃數為5人或5人以下專業組,最高只可降10分),每一梯次降分額扣減2分。
六、其他事宜
1、根據我院實行的在音樂表演藝術部分專業建立工作室的相關規定與制度,市級“周小燕聲樂演唱與教學工作室”、院級“鄭石生、方蕾小提琴演奏藝術工作室”、“俞麗拿小提琴演奏藝術工作室”、“陳嘉敏銅管演奏藝術工作室”、“藍漢成室內樂演奏藝術工作室”將根據2015年招生錄取生源情況,劃定工作室培養名額,名額分配視具體情況在符合相關條件后予以公布。
2、音樂設計與制作專業方向的考生須進行聽力檢查;聲樂演唱專業方向的考生須進行身高和聲帶檢查;音樂戲劇表演專業方向的考生須進行聲帶檢查。
3、考生考試所需樂器,除鋼琴、電子管風琴、低音提琴、豎琴由學院負責解決外,一律由考生自備。
4、招辦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上海市汾陽路20號,上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1-64376411或021-64316347
傳真:021-64310467
郵政編碼:200031
本院網址:http:∥www. shcmusic. edu. cn
所有專業的學費收費標準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健康復查,如發現不適合學習的疾病,退回原單位或原地區。
入學后若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關手續不全的學生,一律退回原單位或原地區。隨時發現、查實,隨時處理。
學生畢業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
各專業考試科目與內容
一、專業方向:音樂學
報考要求:有一定的音樂理論實踐經驗。掌握一定的音樂學基礎知識,具備一定的理論思維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并具備一定程度的樂器演奏能力、聽音、節奏感和音樂記憶力,熟練地掌握樂理基本知識,能視唱一定難度的曲譜。有初步的和聲和作品簡析能力(含自然音和聲與簡易曲式分析)和聽音樂寫述評能力。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音樂學史論基礎(考試時間180分鐘)
音樂學史論基礎包括:中國音樂史基礎(要求熟悉古今樂律、樂種、樂器和古代與近現代的著名音樂家及重要作品)、外國音樂史基礎(要求熟悉西方巴羅克、古典主義、浪漫主義、20世紀初期重要作曲家、作品及體裁)、傳統音樂理論基礎(包括民歌、曲藝、戲曲音樂和民族器樂等知識)三個部分,考試時任選其中兩部分。
▲ 專業復試
1、聽音樂寫述評與音樂作品簡析(含自然音和聲與簡易曲式分析)(考試時間180分鐘)
(1)聽音樂寫述評:對所聽音樂作品的主體風格(如時期、流派等)、形態特征(如旋律、和聲、節奏、音色等)、表現內容(如敘事、寫意、抒情等)等諸要素進行評述;對該音樂段落有適當的音樂本體分析,能結合自身對于該音樂段落的感受進行表述,也可與其他相關音樂作品或形式進行比較。
(2)音樂作品簡析部分:對指定樂曲的“和聲語言”及“結構組織”進行分析(篇幅限于小型作品)。“和聲語言”分析應標明調性,標記和弦的級數(采用規范的標記方式),標識和弦外音,標出各種和聲終止式。“結構組織”分析應清楚地劃分出樂曲中樂句和樂段的起始,指出它們在材料上的關系。在以上兩者基礎上,簡述分析心得(可從和弦出現的種類、變換頻率、音區位置、外音結合、織體形式、節奏形態、音響濃淡,以及句子之間重復、變奏或對比等處理特征,進行簡要敘述,300字左右)。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口試
(1)提交本人論述音樂的文章1—2篇(復試時已提交給監考老師)。
(2)鋼琴演奏(可另加試其他樂器演奏)。
(3)音樂學知識問答。
附:中國音樂史、中國傳統音樂理論、西方音樂史考綱
一、中國音樂史
1、關于音樂的起源、古代樂器考及樂舞與音樂的形式
2、西周的禮樂制度與諸子百家的音樂美學思想
3、中國古代樂器出現的幾個時期及其內容
4、中國戲曲的發展脈絡及重要音樂家與曲目(自百戲至元曲)
5、中國樂律學發展概況(自三分損益法至新法密率)
6、唐代宮廷音樂
7、中國歷代音樂機構的朝代、名稱、形式、作用及其主要內容(樂府、教坊等)
8、宋代市民音樂發展概況及說唱音樂的多種形態(曲子、諸宮調、陶真、貨郎兒等)
9、從漢代至唐代的少數民族音樂與漢族音樂的相互影響及交融
10、中國傳統樂器及著名樂曲概況(掌握樂器形態、流變過程、樂曲的風格、流傳時期)
11、明清中外音樂文化交流概況
12、明清以來中國戲曲曲藝的發展與嬗變
13、西洋音樂的傳入及學堂樂歌的背景、重要人物。
14、中國音樂社團的形成及其社會作用
15、中國專業音樂教育的發展概況及代表人物(蕭友梅、黃自等)
16、劉天華國樂改進運動的內容及其影響
17、左翼音樂運動和以聶耳為首的革命音樂家群體和重要作品(張曙、任光、張寒暉、麥新等)
18、中國的音樂創作及其音樂家群體和重要作品(譚小麟、江文也、馬思聰、冼星海等)
19、兒童歌舞劇、秧歌劇及新歌劇的發展過程及重要曲目與作曲家
20、音樂理論研究的成果及代表人物(王光祈、青主、豐子愷等)
參考書目
中國近現代音樂史(第二次修訂版) 汪毓和 人民音樂出版社
中國古代音樂史簡編 夏野 上海音樂出版社
中國音樂詞典 繆天瑞等 人民音樂出版社
中國音樂通史簡編 孫繼南等 山東教育出版社
二、中國傳統音樂理論
1、中國傳統音樂發展的歷史脈絡
2、漢族民間歌曲三大類別的體裁分類
3、號子、山歌、小調的音樂特征
4、少數民族民歌的主要代表種類
5、說唱音樂的表演形式與藝術特點
6、說唱音樂牌子曲類代表曲種
7、說唱音樂鼓書類代表曲種
8、舞蹈音樂的主要代表種類
9、戲曲音樂的主要分類與藝術特征
10、昆腔與昆劇音樂、高腔與川劇音樂、梆子腔與秦腔、豫劇音樂、皮黃腔與京劇音樂
11、傳統器樂發展的歷史進程
12、獨奏與合奏音樂的主要代表作品
13、吹奏音樂、彈撥音樂、拉弦音樂、絲竹音樂、鼓吹音樂
參考書目
中國傳統音樂概論袁靜芳主編 上海音樂出版社
中國民間音樂概論 周青青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中國傳統音樂學導論 黃允箴、王粲、郭樹薈主編 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
三、西方音樂史
1、格里高利圣詠出現在什么時代
2、文藝復興時期的代表作曲家有那幾位
3、巴洛克時期音樂的特征
4、巴洛克時期宗教聲樂體裁
5、巴洛克時期的歌劇
6、巴赫音樂創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7、亨德爾音樂創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8、古典時期音樂的特征
9、海頓音樂創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10、莫扎特音樂創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11、貝多芬音樂創作特征及代表作品
12、浪漫主義時期與標題音樂、浪漫主義時期民族樂派音樂
13、浪漫主義時期的鋼琴音樂、浪漫主義時期的歌劇
14、浪漫主義時期的器樂音樂
15、晚期浪漫主義音樂
16、印象主義與德彪西
17、新古典主義與斯特拉文斯基
18、表現主義音樂與12音序列音樂
參考書目
西方音樂史簡編沈旋等 上海音樂出版社
西方音樂通史 于潤洋 上海音樂出版社
西方音樂史導學 沈旋、梁晴、王丹丹 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
二、專業方向:音樂教育
報考要求:有一定的音樂實踐經驗,音準、節奏感、音樂記憶力好;掌握樂理知識、音樂常識,普通話會話能力好;有一定的鋼琴、聲樂基礎及應用能力;并有良好溝通能力。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2、器樂與聲樂 [ 以下(1)、(2)、(3)項任選]
(1)主報鋼琴
A.鋼琴練習曲一首,備考樂曲兩首(抽考一首,其中有一首必須是海頓、莫扎特或貝多芬作品57號之前的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音階與琶音四個八度(四升四降以內抽考)。
B.聲樂:備考歌曲三首(抽考兩首)。
(2)主報聲樂
A.備考歌曲三首(抽考兩首)。
B.鋼琴練習曲一首,備考樂曲兩首(抽考一首,其中有一首必須是海頓、莫扎特或貝多芬作品57號之前的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音階與琶音四個八度(兩升兩降以內抽考)。
(3)主報鋼琴之外的其他器樂(招生名額不超過5名)
A.以下a、b兩項任選一項
a. 西洋管弦樂器:練習曲一首、不同類型樂曲兩首(抽考一首)。
b. 民族樂器:樂曲三首(抽考兩首)。
B. 備考歌曲三首(抽考兩首)。
注:聲樂演唱一律不自帶伴奏
▲專業復試
1、樂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綜合能力測試
(1)視奏
鋼琴為主報項目者,視奏程度不低于鋼琴考級五—六級水平;以聲樂或器樂主報者,視奏程度不低于鋼琴考級三級水平。要求準確完整、有表現力。評分比例25%。
(2)彈唱
二聲部彈唱,要求聲部之間平衡和諧,音高、時值準確,唱名法不限。評分比例25%。
(3)即興彈奏
一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體系。和聲配置準確,有表現力。評分比例25%。
(4)口試
音樂常識、音樂教育常識與語言表述能力。評分比例25%。
(5)加試
中西樂器、舞蹈,最高分值為10分附加分。
注:主報鋼琴之外其他器樂的考生,必須加試鋼琴: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
參考書目:中學《音樂》教材 人民音樂出版社
《西方音樂史簡編》 沈旋等 上海音樂出版社
《中國近現代音樂史》 汪毓和 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
《心&音.com:世界音樂人文敘事》 洛 秦 上海音樂出版社
三、專業方向:音樂治療
報考要求:有一定的音樂實踐經驗,有良好的音樂聽覺、節奏感;有扎實的器樂、聲樂基礎與應用能力;掌握音樂常識、音樂治療基礎知識;并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音樂治療與音樂基礎理論(考試時間180分鐘)
音樂治療基礎知識、音樂常識、作品風格分析(有譜例或音響)。
參考書目:《音樂治療導論》 高天著
中學《音樂》教材 人民音樂出版社
《西方音樂史簡編》 沈旋等 上海音樂出版社
《中國近現代音樂史》 汪毓和 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
《心&音.com:世界音樂人文敘事》 洛 秦 上海音樂出版社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專業復試
1、鋼琴演奏
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音階與琶音四個八度(三升三降以內抽考)。
2、聲樂演唱
歌曲兩首。
3、綜合能力測試
同音樂教育專業方向“綜合能力測試”考試。
四、專業方向:樂器修造藝術
報考要求:有一定的提琴演奏技術和手工藝基礎(刨、鋸的技術), 并具有一定的數理化基礎。基本掌握樂理知識,具有一定程度的聽辨音程、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提琴演奏
自選練習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
2、手工藝基礎
刨、鋸的技術(會制琴的可帶自制琴)。
▲專業復試
1、數理化基礎(考試時間120分鐘)
▲三試
1、樂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五、專業方向:作曲
報考要求:有一定的音樂創作實踐經驗。聽音、節奏感和音樂記憶力好,熟練地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有一定難度的曲譜。作曲專業要求有初步的和聲學知識(自然音體系和聲與變音體系和聲中的離調及近關系轉調),能演奏鋼琴(練習曲一首,程度相當于車爾尼299以上;復調樂曲一首,程度相當于巴赫三部創意曲以上;樂曲一首,程度相當于貝多芬鋼琴奏鳴曲快板樂章或相當程度的中外樂曲一首,另外加試視奏)或其他一種中外樂器。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旋律寫作(考試時間90分鐘)
按指定的音樂材料(動機、樂句、音列、節奏型)寫作兩條特性不同、風格不同的單聲部器樂化旋律。
3、歌曲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按指定的歌詞及音樂主題材料(動機或樂句),為人聲與鋼琴寫作一首完整的藝術歌曲(聲種自定)。
▲ 專業復試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1)考試內容:
① 自然音體系。
②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2)考試形式:
①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②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3)參考書目:
①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②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器樂曲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按指定的音樂材料(動機、樂句、音列、節奏型),寫作一首完整的鋼琴小品。
4、演奏樂器(鋼琴)
(1)練習曲一首,程度相當于車爾尼299以上。
(2)復調樂曲一首,程度相當于巴赫三部創意曲以上。
(3)樂曲一首,程度相當于貝多芬鋼琴奏鳴曲快板樂章或相當程度的中外樂曲一首。另加試視奏。
5、面試
(1)交本人作品1—2首。
(2)用指定的民歌或音樂主題在鋼琴上即興演奏。
(3)演唱自選民歌或戲曲片段。
(4)與專業相關的常識問答。
六、專業方向:民族音樂作曲
民樂作曲
報考要求:要求具備一定的音樂創作、特別是旋律寫作的基礎;具有聽辨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能熟練地掌握樂理知識和視唱有一定難度的曲譜,掌握初步的和聲學知識(自然音體系和聲與變音體系中的離調及近關系轉調);較廣泛地熟悉、了解中外經典音樂作品;要求能演奏有一定難度的鋼琴作品并最好能演奏民族樂器。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歌曲與旋律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1)按指定歌詞創作歌曲:自定聲種,記譜規范,自定曲式、長度,風格不限。
(2)按指定主題寫作旋律:按指定的主題材料發展成一首完整的樂段(2/4拍不少于32小節,4/4拍不少于16小節)。
▲專業復試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1)考試內容:
① 自然音體系。
②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2)考試形式:
①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②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3)參考書目:
①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②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民族器樂曲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1)民族器樂樂段寫作:按指定音樂主題、指定民族樂器發展成一首完整樂段,記譜規范,器樂化特征明顯。
(2)民族器樂樂曲寫作:按指定音樂主題、指定民族樂器發展成一首完整樂曲,記譜規范,器樂化特征明顯。
4、面試
演奏鋼琴或民族樂器,演唱任何一種地方風格民歌或戲曲,回答有關民族音樂的知識。
參考書目
1、有關作曲技術與理論的書籍
2、民族管弦樂法胡登跳著
3、有關歌曲寫作的書籍
戲曲音樂作曲
報考要求:具備一定的音樂創作、特別是旋律寫作的基礎;具有聽辨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能熟練地掌握樂理知識和視唱有一定難度的曲譜;掌握初步的和聲學知識(自然音體系和聲與變音體系中的離調及近關系轉調);熟悉、了解中國主要戲曲(如京劇)的特點、寫作風格,掌握戲曲常識,要求能演奏有一定難度的鋼琴作品并最好能演奏民族樂器。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歌曲與戲曲風格旋律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1)按指定歌詞創作歌曲:自定聲種,記譜規范,自定曲式、長度,風格不限。
(2)按指定主題寫作旋律:要求按指定戲曲風格音樂主題發展成一首完整的樂段,記譜規范,風格準確(2/4拍不少于32小節,4/4拍不少于16小節)。
▲專業復試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1)考試內容:
① 自然音體系。
②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2)考試形式:
①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②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3)參考書目:
①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②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戲曲風格器樂寫作與唱腔設計(考試時間180分鐘)
(1)按指定戲曲風格音樂主題寫作器樂旋律:按指定主題,指定樂器寫一首完整樂段,記譜規范,風格準確。
(2)按指定唱詞設計唱段:按指定唱詞寫一首自己熟悉的戲曲唱段(劇種不限,如京劇、昆劇、越劇、黃梅戲等),記譜規范,結構正確。
4、面試
演奏鋼琴作品或民族樂器,演唱任何一種地方風格的民歌或戲曲,回答有關民族音樂知識。
參考書目
1、有關作曲技術與理論的書籍
2、民族管弦樂法 胡登跳著
3、戲曲唱腔作曲 連波著
4、有關歌曲寫作的書籍
七、專業方向:視唱練耳
報考要求:具有良好的音樂聽覺能力與視唱能力,能熟練地記寫較復雜的單聲部、多聲部旋律及記寫調內和弦連接,彈唱有相當難度的曲譜,并具有初步的和聲知識與作曲技能,能演奏鋼琴(程度要求與報考作曲專業相同)。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歌曲與旋律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1)按指定歌詞創作一首歌曲(聲種自定,帶鋼琴前奏及部分伴奏,曲式、長度、風格不限,可配以和弦標記或局部的和音聲部)。
(2)按指定主題材料(動機或樂句)寫作兩條單聲部器樂化的旋律(曲式、長度、風格不限)。
3、練耳筆試
(1)聽辨和弦:三和弦與屬七、減七、小七和弦原轉位,包括密集、開放排列。
(2)聽寫和弦連接:三升降內大小調,包括密集、開放排列。
(3)聽寫旋律:三升降內大小調,包括單聲部旋律與雙聲部旋律。
▲ 專業復試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1)考試內容:
① 自然音體系。
②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2)考試形式:
①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②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3)參考書目:
①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②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及面試
(1)鋼琴演奏(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2)視唱:四升降內大小調,及高音、低音、中音、次中音混合譜表。
(3)兩聲部:彈一聲部唱一聲部。
(4)帶伴奏視唱曲彈唱。
八、專業方向:指揮、歌劇音樂指導
報考要求:具有較強的聽辨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能熟練地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視奏有一定難度的曲譜,并有初步的和聲學知識(自然音體系和聲與變音體系和聲中的離調及近關系轉調);較廣泛地熟悉、了解中外經典音樂作品;演奏鋼琴必須達到規定的程度(樂隊指揮、歌劇音樂指導專業要求肖邦練習曲程度、合唱指揮要求莫什科夫斯基練習曲以上程度,可以加試其他器樂表演);合唱指揮及歌劇音樂指導要求具有一定的聲樂演唱能力、民族音樂指揮要求能演奏一種以上中外樂器。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樂隊指揮專業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管弦樂作品一首。
(3)鋼琴演奏:練習曲(肖邦練習曲程度)、復調作品、大型樂曲各一首,另加鋼琴視奏和加試。
2、合唱指揮專業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合唱作品一首。
(3)自選中外藝術歌曲一首(演唱)。
(4)鋼琴演奏:練習曲(莫什科夫斯基練習曲以上程度)、復調作品、大型樂曲各一首,另加鋼琴視奏和加試。
3、民族音樂指揮專業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民族或西洋管弦樂作品一首。
(3)中外樂器演奏,另加器樂視奏和加試。
注:加試指除了指定樂器之外的其他器樂演奏或聲樂演唱。
4、歌劇音樂指導專業方向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自選中外藝術歌曲一首(彈唱)。
(3)自選中外藝術歌曲一首(演唱)。
(4)鋼琴演奏(包括視奏):練習曲(肖邦練習曲程度)、復調作品、大型樂曲各一首。
▲專業復試
1、樂隊指揮專業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A. 考試內容:
a. 自然音體系。
b.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B. 考試形式:
a.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b.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C. 參考書目:
a.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b.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自選管弦樂作品一首(須與初試曲目不同)。
(4)指定管弦樂作品一首(復試前一天發譜)。
(5)綜合能力測試(考生對所指揮作品的分析理解與處理構思、視聽)。
2、合唱指揮專業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A. 考試內容:
a. 自然音體系。
b.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B. 考試形式:
a.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b.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C. 參考書目:
a.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b.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自選合唱作品一首(須與初試曲目不同)。
(4)指定合唱作品一首(復試前一天發譜)。
(5)綜合能力測試(考生對所指揮作品的分析理解與處理構思、視聽)。
3、民族音樂指揮專業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A. 考試內容:
a. 自然音體系。
b.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B. 考試形式:
a.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b.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C. 參考書目:
a.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b.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自選民族或西洋管弦樂作品一首(須與初試曲目不同)。
(4)指定作品一首(復試前一天發譜)。
(5)綜合能力測試(考生對所指揮作品的分析理解與處理構思、視聽)。
4、歌劇音樂指導專業
(1)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A. 考試內容:
a. 自然音體系。
b.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離調模進及近關系轉調。
B. 考試形式:
a.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b.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C. 參考書目:
a.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b.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自選外國歌劇片段一首(彈唱,需演唱原文)。
(4)指定外國歌劇片段一首(彈唱,復試前一天發譜)。
(5)綜合能力測試(考生對所彈唱作品的分析理解與處理構思、視聽)。
九、專業方向:聲樂演唱
報考要求:
1、身心健康,身材勻稱,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專業成績前三名者及少數民族聲樂演唱專業考生,身高標準可適當放寬),裸眼視力不得低于0.5。
2、有較好的音樂基礎(能視唱五線譜,懂得和掌握基本的樂理知識),有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基礎(不作為考試內容和項目),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嗓音條件符合專業培養要求。
3、能較完整地演唱中外藝術歌曲和歌劇選段,具備良好的演唱氣質和歌唱素養,音準、節奏感、語言感、音樂感好,音樂記憶力強,歌唱發聲方法基本正確。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美聲演唱
備考歌曲六首:三首中國歌曲(可以是“五四運動”以來的創作歌曲或民歌)、三首外國歌曲(可以是藝術歌曲或歌劇詠嘆調)。考生自選演唱其中兩首(中外歌曲各一首)。
2、民聲演唱
備考歌曲六首:民歌、中國歌劇片段、戲曲或改編戲曲,每類至少一首。考生自選演唱其中兩首(不同類型各一首)。
注:不得自帶伴奏。
3、少數民族聲樂演唱
備考歌曲六首:民歌、中國歌劇片段、戲曲或改編戲曲,每類至少一首。考生自選演唱其中兩首(不同類型各一首)。
注:不得自帶伴奏。
▲ 專業復試(自帶伴奏,如考生未攜伴奏人員,則統一安排伴奏教師。)
1、美聲演唱
(1)考生自選演唱一首(不得重復初試的曲目)。
(2)主考教師在備考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3)試唱指定歌曲一首(復試前一日公布)。
(4)表演基礎測試(朗誦、形體、小品,自選一項)。
2、民聲演唱
(1)考生自選演唱一首(不得重復初試的曲目)。
(2)主考教師在自報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3)試唱指定歌曲一首(復試前一日公布)。
(4)表演基礎測試(朗誦、形體、小品,自選一項)。
3、少數民族聲樂演唱
(1)考生自選演唱一首(不得重復初試的曲目)。
(2)主考教師在自報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3)試唱指定歌曲一首(復試前一日公布)。
(4)表演基礎測試(朗誦、形體、小品,自選一項)。
注:可自帶伴奏,如考生未攜伴奏人員,則統一安排伴奏教師。
▲ 三試
1、樂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十、專業方向:鋼琴演奏
報考要求:熱愛音樂,品學兼優。具備學習鋼琴的基本條件,已經掌握一定程度的視唱練耳、和聲、樂理及室內樂知識。具有相當于中等音樂學校畢業的鋼琴演奏程度,能夠較好地掌握練習曲的技術標準和中外經典作品的音樂風格。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肖邦練習曲一首(但不能選用作品10之3、作品10之6、作品10之9或作品25之7)。
2、練習曲一首(從下列作曲家的練習曲中任選一首:李斯特、拉赫瑪尼諾夫、斯克里亞賓、里蓋蒂、巴托克、斯特拉文斯基、德彪西或肖邦。肖邦練習曲不能選用作品10之3、作品10之6、作品10之9或作品25之7,并不得與第一首肖邦練習曲重復)。
3、巴赫十二平均律一組前奏曲與賦格。
▲專業復試
1、重復演奏初試的肖邦練習曲一首。
2、自選古典奏鳴曲的一個“奏鳴曲式”樂章(如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
3、自選中型樂曲一首(須7分鐘以上)。
4、視奏鋼琴作品一首。
注:專業考試(初試、復試)曲目必須是鋼琴獨奏作品,考生必須背譜演奏。主考官有權中斷或終止考生演奏。主考官保留抽選作品片斷的權利。
▲三試
1、樂
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十一、專業方向:現代器樂演奏、打擊樂器演奏
報考要求:具有相當于中等音樂學校畢業的現代器樂打擊樂演奏程度,能較好地把握練習曲和中外經典作品的演奏水準。音樂表現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確,并具備學習該專業樂器的基本條件;基本掌握樂理知識,具有一定程度的聽辨音程、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身材、手、指、齒、唇等適合所學樂器的要求。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電子管風琴、爵士鋼琴、手風琴專業方向(背譜演奏)
復調作品一首,樂曲一首(中外不限)。兩首總演奏時間為8分鐘,超時將被考官叫停,但不會因此影 響評判。
注:1、報考電子管風琴專業的考生,亦可演奏鋼琴參加考試,完成所有考試項目即可。提供用琴(型號):RODGERS A678,
YAMAHA EL-900,STAGEA-01C,RINGWAY RS-1000。
2、報考爵士鋼琴專業的考生,需考音階與音型具體要求請參看爵士專業,樂曲可以用伴奏帶。
2、古典吉他專業方向(背譜演奏)
(1)維拉羅伯士:練習曲第一號(H.Villa-Lobos:Etude No.1)
(2)巴赫:前奏曲.選自BWV.1006a(J.S.Bach:Prelude from BWV.1006a)
注:1、除以上指定曲目外,考生亦可以用我院業余吉他考級6級(含)以上或上海音協業余吉他考級8級(含)以上
的曲目兩首作為初試曲目。
2、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3、爵士薩克斯、爵士小號、爵士長號、爵士吉他、爵士貝斯專業方向
(1) 爵士
吉他、爵士薩克斯、爵士鋼琴:大調音階與爵士旋律小調音階(現場指定調,背譜演奏),減音階、變化(Alt.) 音階與增音階三種音階的音型模進(背譜演奏)。
爵士小號、爵士長號、爵士貝斯:大小調音階與琶音(現場指定調,背譜演奏)。
(2) 練習
曲一首,相當程度流行或爵士風格樂曲一首(可帶鋼琴伴奏或伴奏帶)。
注:1、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2、爵士吉他、爵士貝斯專業每首曲子不超過5分鐘。
4、打擊樂專業方向
西洋打擊樂專業——(1)軍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鍵盤類打擊樂或定音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中國打擊樂專業——(1)軍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大鼓,排鼓,板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流行打擊樂專業——(1)軍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爵士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注:1、請考生自備考試曲目曲譜復印件7份于候考時交至領考人員。
2、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 專業復試
1、電子管風琴、爵士鋼琴、手風琴專業方向(背譜演奏)
練習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樂曲一首(中外不限)。兩首總演奏時間為10分鐘,超時將被考官叫停,但不會因此影響評判。試奏樂曲片段(電子管風琴、爵士鋼琴、手風琴專業均為交復試費時發視奏譜)
注:1、報考電子管風琴專業的考生,亦可演奏鋼琴參加考試,完成所有考試項目即可。提供用琴(型號):RODGERS A678 ,YAMAHA EL—900,STAGEA—01C,RINGWAY RS-1000。
2、報考爵士鋼琴專業 的考生,需考爵士節奏模唱(現場發譜),樂曲可以用伴奏帶。
2、古典吉他專業方向(背譜演奏)
(1)泰德斯可:奏鳴曲第二樂章(M.Castelnuovo-Tedesco:Sonata in D,2nd.mov.小行板 Andantino quasi canzone)
(2)泰德斯可:奏鳴曲第四樂章(M.Castelnuovo-Tedesco:Sonata in D,4th.mov.活潑地 vivo ed energico)
(3)視奏(三升三降內,復試現場發譜)。
(4)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3、爵士薩克斯、爵士小號、爵士長號、爵士吉他、爵士貝斯專業方向
(1)樂曲一首。
(2)流行或爵士風格樂曲一首(兩首均可帶鋼琴伴奏或伴奏帶,不得重復初試曲目)。
(3)試奏爵士樂曲一首(現場發譜,爵士管樂與爵士吉他需作即興演奏)。
(4)爵士節奏模唱(現場發譜)。
注:1、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2、爵士吉他、爵士貝斯專業每首曲子不超過5分鐘。
4、打擊樂專業方向
西洋打擊樂專業——(1)軍鼓:德里克魯斯(Delecluse)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鍵盤類打擊樂或定音鼓:樂曲兩首或兩個樂章(現場由考官抽考一首);
(3)視奏:軍鼓五線譜樂曲一首(復試現場發譜)。
中國打擊樂專業——(1)軍鼓:德里克魯斯(Delecluse)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大鼓、排鼓或板鼓:樂曲兩首(現場由考官抽考一首);
(3)視奏:軍鼓五線譜樂曲一首(復試現場發譜);
(4)可選擇加試鍵盤類打擊樂。
流行打擊樂專業——(1)軍鼓:樂曲或練習曲一首;
(2)爵士鼓:樂 曲一首;
(3)視奏:爵士鼓五線譜練習曲一首(復試現場發譜)。
注:1、以上打擊樂專業復試均不得自帶伴奏。
2、請考生自備考試曲目曲譜復印件7份于候考時交至領考人員。
3、對演奏曲目較長的考生,考官可視具體情況中止其演奏。
▲ 三 試
1、樂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十二、專業方向:管弦樂器演奏
報考要求:具有中等音樂學校畢業的管弦樂器演奏程度,達到較好地把握練習曲和中外經典作品的演奏水準,表演和演奏方法正確;具有一定程度的聽辨音程,和弦及聽寫旋律的能力;掌握樂理基本知識,生理適合所學專業的要求,具備學習報考專業樂器的基本條件。報考小提琴演奏的考生可兼報中提琴演奏。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專業初試均不得自帶伴奏)
1、小提琴演奏
(1)自選一個調三個八度或四個八度的單音音階、琶音、雙音音階(三、六、八、十度和換指八度);
(2)練習曲或隨想曲一首(程度不低于羅德練習曲);
(3)巴赫無伴奏奏鳴曲或組曲中慢樂章一首;
(4)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中型炫技性樂曲一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羅德、頓特(作品35號)、帕格尼尼(作品1號)、維尼亞夫斯基(作品18、10號)、等
樂曲:參考國際小提琴比賽協奏曲及炫技性樂曲曲目。
2、中提琴演奏
(1)自選一個三個八度的單音音階、琶音及雙音音階(三、六、八、十度和換指八度);
(2)練習曲或隨想曲一首(程度不低于羅德或康帕諾里中提琴練習曲);
(3)任選一首巴赫六首無伴奏組曲中的沙拉班德舞曲;
(4)中提琴協奏曲斯塔米茲D大調協奏曲;霍夫曼斯特D大調協奏曲或二十世紀以后中提琴協奏曲的第一樂章及華彩或二、三樂章。
參考曲目
練習曲:頓特、維約、魯卡斯、羅德等
樂曲:參考國際中提琴比賽協奏曲曲目
3、大提琴演奏
(1)自選一個調四個八度的單音音階、琶音、雙音音階(三、六、八度);
(2)兩首不同技巧的練習曲(程度不低于波帕爾練習曲)。
參考曲目
練習曲:波帕爾、皮亞蒂等
4、低音提琴演奏
(1)自選一個調的三個八度音階,以四分音符等于120 速度連弓演奏,七組琶音連弓演奏;
(2)兩首不同技巧的練習曲(程度不低于赫拉伯86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赫拉伯、斯托爾奇、西曼德爾等;
小型樂曲:馬切羅奏鳴曲兩個樂章、劉莊浪漫曲等
5、豎琴演奏
(1)自選一個調的音階、琶音。
(2)練習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布佐利(Pozzoli)《中等難度練習曲》第十條。
參考曲目
練習曲:波佐利、博赫薩50條;
小型樂曲:不同風格的樂曲二首,相當于皮埃內即興曲、亨德爾協奏曲程度
6、長笛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琶音一組,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技巧性、音樂性高級練習曲各一首。
7、雙簧管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自選費林48首練習曲,單、雙號(慢、快)各一首。
8、單簧管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
9、大管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米爾德音樂會練習曲Op26)。
10、薩克斯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
11、小號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布爾姆62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布爾姆62首、夏里爾、阿爾本特性練習曲。
12、圓號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嘎萊第一、二冊)。
參考曲目
練習曲:柯普拉許60首、牟勒、嘎萊第一、二冊。
13、長號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羅切特長號旋律練習120首、希蒙亨利40首、布萊格31首。
14、低音長號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拉秋特120首(低音長號版)、艾倫·奧斯特蘭德、博力斯·格林格力。
15、大號演奏
(1)自選大、小調音階及琶音,用連音及斷奏二種方法演奏;
(2)不同性質快、慢練習曲各一首。
參考曲目:
練習曲:拉秋特120首(大號版)、瓦西里列夫24首、布拉熱維奇70首。
▲專業復試
以下所有管弦樂器專業復試演奏曲目均應有鋼琴伴奏和指定視奏譜例片斷一首(復試現場發譜)。如考生未帶伴奏人員,應預先聯系,由學院可統一安排伴奏教師,費用自理。
1、小提琴演奏
專業復試要求同初試。
2、中提琴演奏
專業復試要求同初試。
3、大提琴演奏
(1) 大型協奏曲一個樂章(注:艾爾加協奏曲需演奏一、二樂章或者第四樂章;洛可可主題變奏曲需演奏主題和一、二、三、七變奏)。
(2) 任何形式的樂曲一首。
曲目的選擇須兼顧技巧性和音樂性。
4、低音提琴演奏
一首小型樂曲和任何大型協奏曲或奏鳴曲的一個樂章(長度不能短于狄特斯朵夫協奏曲第一樂章)。
5、豎琴演奏
兩首不同風格的作品,難度相當于蓋比爾.皮爾耐(Gabriel Pierre)的隨想曲。
6、長笛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7、雙簧管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8、單簧管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9、大管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0、薩克斯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1、小號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2、圓號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3、長號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4、低音長號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15、大號演奏
自選協奏曲第一樂章或第二、三樂章或大型樂曲一首。
▲三試
各管弦樂器演奏專業復試合格后,均須參加“樂理”及“視唱練耳”考試
1、樂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十三、專業方向:中國樂器演奏
報考要求:具有中等音樂學校畢業的中國樂器演奏程度、水準;能較好的把握各種不同樂曲的演奏風格及基本技巧,能較好的表現音樂內涵;演奏方法正確、規范并具備樂器演奏的基本生理要求和條件;掌握基礎樂理知識,能較熟練的視奏五線譜(揚琴專業考試一律使用402型琴)。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專業初試均不得自帶伴奏)
1、演奏自選樂曲兩首。
2、大提琴、低音提琴專業演奏練習曲一首,中國樂曲一首。
3、所有專業演奏時間不超過5分鐘。
▲專業復試(專業復試均不得自帶伴奏)
1、準備自選樂曲兩首(不得重復初試曲目),現場抽簽其中一首演奏。
2、所有專業視奏指定五線譜樂曲一段,視奏時間約2分鐘(復試現場發譜)。
3、所有專業復試演奏時間不超過6分鐘。
▲ 三試
1、樂理(考試時間9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十四、專業方向:音樂戲劇表演
報考要求:有良好的嗓音條件,能完整演唱中外歌曲或民歌,歌唱發聲方法正確,音樂感好;形體協調,有一定的舞蹈基礎;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并具一定的演說能力;身材、形象適合于戲劇表演,具有樂理和視唱五線譜的基礎;要求外語能力好。對考生中個性突出,會演奏樂器并達到一定程度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錄取。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歌曲演唱
備考歌曲六首,其中三首中國歌曲,三首外國歌曲(必須用原文演唱,其中至少有一首音樂劇選段)。自選演唱備考歌曲中的兩首(中外歌曲各一首)。
2、朗誦
用普通話表演朗誦一段(3分鐘內)。
3、舞蹈
自選舞蹈表演片段(3分鐘內)。
▲ 專業復試
1、歌曲演唱
(1)演唱備考歌曲一首(須不同于初試曲目,中外歌曲及風格不限,外國歌曲必須用原文演唱);(2)演唱考官抽選歌曲一首。
2、舞蹈
(1)舞蹈動作模仿,風格不限;(2)自備舞蹈片段或個人技巧展示(限2分鐘之內)。
3、表演
即興表演。根據所給題目及要求進行即興表演。
4、面試
特長展示;
音樂劇考試相關知識問答。
▲ 三試
1、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十五、專業方向:音樂設計與制作
報考要求:有良好的音樂聽覺、節奏感、音樂記憶力及音樂音響綜合評鑒能力;熟悉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一定難度的視唱(奏)五線譜技能;有音樂音響的入門知識和初步和聲知識(自然音體系及離調),以及初步的作曲能力(歌曲與伴奏、單聲部旋律發展);能演奏鋼琴或其他樂器。
考試內容
▲專業初試
1、樂理(考試時間120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3、和聲(考試時間180分鐘)
(1)考試內容:
① 自然音體系。
② 變音體系中的離調及離調模進。
(2)考試形式:
①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高音題。
② 書面寫作題:完成8小節左右的低音題。
(3)參考書目:
① 斯波索賓等:《和聲學教程》
② 桑桐:《和聲的理論與應用》
▲專業復試
1、歌曲與旋律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1)根據卷面所提供的歌詞和旋律,續寫成一首完整的歌曲,可加鋼琴前奏,另需完成某一段落的鋼琴伴奏(不少于8小節)。結構與長度不限,全曲需配以和弦標記。
(2)按指定主題材料(動機或樂句)寫作一首完整的單聲部器樂化樂曲(結構與長度不限)。
2、樂器演奏
演奏樂器可以是鋼琴或其它任何一件樂器。鋼琴:一首練習曲或復調作品,一首奏鳴曲快板樂章或樂曲。其它樂器參照鋼琴基本內容及要求。(報名時請務必準確填寫所主考的樂器名稱)
3、綜合能力測試
(1)音響聽辨 (聽力結合卷面選擇題,考試時間為15—30分鐘)
內容:有關中外樂器、名家名曲、音樂風格、音樂表達、音響分辨等,共35題。
(2)即興作曲演奏
按指定音樂素材——主題、旋律、和聲序進、音樂意境等,用鋼琴或其它樂器即興演奏一首較為完整的器樂小品,時間長度約為60秒-90秒。演奏準備時間為8—10分鐘。
(3)歌曲、戲曲演唱或彈唱(面試)
(4)音樂常識(面試)
問答題:抽簽5題作答,其中音響聽辨簡答題2題,內容為聽覺記憶與模仿、音樂風格與常識等;音樂常識1題、電腦音樂常識1題、綜合常識1題,內容為有關作曲家和名曲,常見音樂表演形式、中西樂器和民族音樂常識,計算機與MIDI系統、電學與聲學入門常識等。
參考書目
《樂聲的奧秘》 梁廣程編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和聲學教程》 斯波索賓等合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音樂基本素養考級》上、下冊,重點:第四-第八部分 中國音樂家出版社
《青少年學電腦音樂》 葛世杰 曾麗明 編著 上海音樂出版社
有關作曲技術與理論的書籍
十六、專業方向:多媒體藝術設計(中外合作項目)
報考要求:具有良好的藝術設計與繪畫功底,有相關美術創作和創意發展能力,掌握相關媒體綜合知識,有一定的樂器演奏或演唱能力更佳,并無色盲及色弱者。
▲專業初試
1. 素
描(考試時間180分鐘)
(1)內容(人物加道具)
(2)表現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相關資料所規定的內容
(3)考試要求:比例準確、動態特征鮮明,構圖合理;主次分明,層次豐富,能夠較深入地刻畫主體對象的細節。
(4)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紙張(考場提供);鉛筆、炭筆、木炭條、炭棒均可(考生自帶);不大于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2. 色
彩(考試時間180分鐘)
(1)內容:色彩靜物
(2)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用色彩寫生的形式與方法表現(工具:限水粉或水彩)。
(3)考試要求:構圖完整,造型準確,層次豐富;色彩關系和諧,色調感強;刻畫充分,色彩與形體結合緊密;體積感,空間感,整體感強;筆觸生動,富有一定的藝術表現力。
(4)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除考卷(4開)由考場提供以外,其余一律自備。
▲專業復試
1、構成設計(考試時間180分鐘)
(1)能自由運用形態,色彩等構成要素及裝飾變形手法來創作設計作品,使其符合試題所規定的主題內容,規格和色彩要求。尺寸:30cm×30cm;色彩:不超過5套色(黑、白除外)。
(2)考試要求:創意獨特,造型生動,構圖巧妙。畫面層次豐富,色調統一且有視覺沖擊力。
(3)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紙張(考場提供);水粉顏料、鉛筆、尺、圓規等(考生自帶); 不大于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2、綜合能力測試(面試)
(1)才藝展示(較完整地作一個藝術表演,包括演奏、演唱、舞蹈、朗誦等。)
(2)相關專業常識問答。
十七、專業方向:音樂與傳媒(中外合作項目)
報考要求:有一定的音樂創作實踐經驗。聽音、節奏感和音樂記憶好,能熟練地掌握樂理基本知識;有初步的和聲學知識(自然音體系和聲),能演奏鋼琴或其他一種中外樂器,有繪畫基礎更佳。
▲專業初試
1. 樂理與和聲常識(考試時間180分鐘,分數比例各占50%)
樂理考試要求:
(1)簡單聲學與律學常識,標準記譜法、音樂術語。
(2)復雜節拍與時值組合。
(3)調式中的各類三和弦、七和弦原、轉位構成與辨識。
(4)各類西洋調式(含中古調式)與各類民族調式辨識。
和聲考試要求:
(1)形式:旋律題,8-12小節。
(2)范圍:各級七和弦與和弦外音(自然音體系)。
(3)要求:和弦功能清晰;和弦連接正確;聲部進行順暢。
2. 旋律與歌曲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1)形式:
根據給定動機或主題進行單聲部旋律發展,完成一個完整的樂段(16-30小節之間),共2題;
根據給定歌詞進行單聲部歌曲旋律寫作,并簡單標注和弦功能或性質。
(2)要求:旋律發展流暢;結構布局清晰、完整;歌曲旋律動聽,結構完整。
3.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45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同音樂教育專業)。
▲專業復試
1、數字音頻與傳媒常識(考試時間180分鐘)
數字音頻考試要求:
(1) 數字
音頻基本概念
(2) 各類
音頻常用音頻格式
(3) 影響
音色的重要物理參量
(4) 常用
音頻處理效果器的運用原則
傳媒常識考試要求:
(1)數字媒體藝術的基本概念
(2)數字媒體藝術的歷史淵源與當代背景
(3)數字媒體藝術的表現特征
(4)動畫、游戲、影像藝術、網頁設計等綜合作品分析:言之有物、主題鮮明、行文通暢、邏輯分明
2、綜合能力測試(面試)
(1)較完整地表演一種或兩種樂器演奏;
(2)彈唱或清唱歌曲一首;
(3)聽辨音樂風格及專業常識問答。
參考書目
數字媒體藝術概論 李四達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6年
數字媒體藝術史 李四達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8年
樂理新教程 龔肇義 上海音樂出版社 2003年
十八、專業方向:數字媒體藝術
報考要求:具有較好的藝術設計及繪畫功底,有一定的美術創作實踐及創意發展潛能,并了解相關的媒體綜合知識,無色盲及色弱者,掌握樂理常識,具有一定的樂器演奏能力。
▲專業初試
1、素
描(考試時間180分鐘)
(1)內容:人物加道具
(2)表現由考場提供的圖片或相關資料所規定的內容。
(3)考試要求:比例準確、動態特征鮮明,構圖合理;主次分明,層次豐富,能夠較深入地刻畫主體對象的細節。
(4)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紙張(考場提供);鉛筆、炭筆、木炭條、炭棒均可(考生自帶);不大于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2、色
彩(考試時間180分鐘)
(1)內容:色彩靜物
(2)按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用色彩寫生的形式與方法表現(工具:限水粉或水彩)。
(3)考試要求:構圖完整,造型準確;色彩關系和諧,色調統一;體積感,空間感,整體感強;筆觸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4)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除考卷(4開)由考場提供以外,其余一律自備。
3、樂
理常識(考試時間90分鐘)
(1)泛音列與音區分組,記譜法常識
(2)簡單節拍與時值組合
(3)各類音程、三和弦以及七和弦原、轉位的構成與辨識
(4)常用西洋大、小調式與五聲化民族調式的構成與辨識
(5)常用音樂術語。
▲專業復試
1、構成設計(考試時間180分鐘)
(1)能自由運用形態,色彩等構成要素及裝飾變形手法來創作設計作品,使其符合試題所規定的主題內容,規格和色彩要求。尺寸:30cm×30cm;色彩:不超過5套色(黑、白除外)。
(2)考試要求:創意獨特,造型生動,構圖巧妙。畫面層次豐富,色調統一且有視覺沖擊力。
(3)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紙張(考場提供);水粉顏料、鉛筆、尺、圓規等(考生自帶); 不大于4開的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帶)。
2、數字媒體綜合常識(考試時間90分鐘)
(1)數字媒體藝術的基本概念。
(2)數字媒體藝術的歷史淵源與當代背景。
(3)數字媒體藝術的表現特征。
(4)動畫、游戲、影像藝術、網頁設計等綜合作品分析:言之有物、主題鮮明、行文通暢、邏輯分明。
3、綜合能力測試(面試)
(1)才藝展示(較完整地表演一首樂器演奏或歌曲演唱)。
(2)聽辯模唱及專業常識問答。
參考書目
數字媒體藝術概論 李四達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6年
數字媒體藝術史 李四達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8年
樂理新教程 龔肇義 上海音樂出版社 2003年
樂理(專業基礎科目)考綱
一、考試內容
1、聲學、律學基礎知識。包括樂音的基本特征、泛音列、純律、五度相生律、十二平均律等。
2、記譜法。包括各類譜號譜表、各種音符休止符、鋼琴音域與音組劃分、音名、唱名、中央C、標準音、全音半音分類、等音,等等。
3、音樂常用記號與術語。包括速度力度記號、演奏法記號、省略記號、裝飾音、常用外文術語等。
4、節奏節拍。包括節奏概念、節拍強弱規律、拍子類別(單拍子、復拍子、混合拍子)、拍號、音值組合等。
5、音程與和弦。包括自然音程、變化音程、原位音程、轉位音程、等音程、復音程、協和音程的識別與構成;不協和音程及其在調式調性功能內的解決;各種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轉位形式的識別與構成;調式調性作用下的和弦解決等。
6、調式調性。包括大小調式民族調式及中古調式音階、調式音級名稱與功能、調與調號、調式變音、特性音程、調關系、半音階、旋律調性分析、旋律移調和譯譜等。
二、考試等級劃分
根據上海音樂學院各學科專業不同要求,樂理考試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
報考專業方向——作曲、指揮、音樂學、民族音樂作曲、歌劇音樂指導、視唱練耳。考試要求:
1、掌握聲學、律學基礎知識;熟練運用記譜法和各種常用音樂記號、術語(分值比例30%);
2、節奏概念清楚,較好掌握節拍強弱規律和不同拍子類別特征,可以進行復雜的音值組合(分值比例20%);
3、能識別、構成各種音程、和弦(包括等和弦)及其轉位形式,并理解它們與調式調性的關系;能在調式調性功能范疇內熟練解決各種不協和音程與和弦;了解多聲音樂織體基本特點,可以概括分析音樂作品片斷的調性、和聲(分值比例20%);
4、能識別、構成各種調式音階,了解調式音級及功能,掌握各種調式調性關系,進行小型曲式音樂作品調式調性和結構分析(分值比例30%)。
二級
報考專業方向——管弦樂器演奏、現代器樂演奏、打擊樂演奏、鋼琴演奏、音樂設計與制作。考試要求:
1、掌握聲學、律學基礎知識;能運用記譜法和各種常用音樂記號、術語(分值比例30%);
2、節奏概念清楚,較好掌握節拍強弱規律和不同拍子類別特征,可以進行較復雜的音值組合(分值比例25%);
3、能識別、構成各種音程、和弦及其轉位形式,理解它們與調式調性的關系;能在調式調性功能范疇內解決各種不協和音程與和弦(分值比例25%);
4、能識別、構成各種常見調式音階,并熟悉其調號;了解調式音級及其功能,基本掌握各種調式調性關系,能進行一般旋律調性分析;可作旋律移調、譯譜(分值比例20%)。
三級
報考專業方向——聲樂、中國樂器演奏、音樂教育、樂器修造藝術。考試要求:
1、掌握聲學、律學基礎知識;能運用記譜法和各種常用音樂記號、術語(分值比例30%);
2、節奏概念基本清楚,掌握常見節拍強弱規律和拍子的類別特征,可以進行一般音值組合(分值比例30%);
3、能識別、構成各種音程和常見和弦,及其轉位形式;能在調式調性功能范疇內解決不協和音程與常見不協和和弦(分值比例20%);
4、能識別、構成各種常見調式音階,并熟悉其調號;基本了解調式音級及其功能和調關系,能進行簡單旋律調性分析;可作一般旋律移調、譯譜(分值比例20%)。
三、題型與題量
1、題型:所有考試題目均為客觀題;
2、題量:一級考試試卷題量均控制在一般水平考生120分鐘內完成為宜,二級與三級考試試卷題量均控制在一般水平考生90分鐘內完成為宜。
四、參考教程
1、《音樂基礎理論》李重光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
2、《基本樂理教程》(中國藝術教育大系音樂卷)童忠良著 上海音樂出版社出版
視唱練耳(專業基礎課)考綱
根據各專業的不同要求,視唱練耳招生考試共分成七個等級
一級
報考專業方向——作曲、指揮、歌劇音樂指導,考試內容與要求:
1、聽寫四種三和弦與V7、減7、小7和弦原轉位,包括八度內密集排列及四聲部開放排列。
2、聽寫調內和弦連接(三升降內),包括八度內密集排列及四部開放排列。
3、聽寫單聲部旋律與雙聲部旋律(三升降內),含弱起、復雜切分、復雜變化音等。
4、用固定唱名模唱出和弦組及雙聲部旋律中的下方聲部,視唱三升降內含復雜節奏與復雜音調的旋律。
參考教程
《單聲部視唱教程》(下冊) 上海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室 編 上海音樂出版社
《四聲部和聲聽覺訓練》 許敬行 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實用練耳教程》下冊(中) 蔣為民 周溫玉 著 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
《視唱練耳高考指南與專項訓練》 上海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室 上海音樂出版社
二級
報考專業方向——鋼琴演奏、音樂設計與制作、管弦樂器演奏(除低音提琴以外的其他弦樂器),考試內容與要求:
1、聽辨三和弦原轉位及V7、減7、小7和弦原轉位,包括聽性質與記寫音高兩種形式。
2、聽寫單聲部旋律,包括2/4、3/4、6/8拍,含弱起,較復雜節奏與各類變化音。(兩升兩降,包括高音譜表與低音譜表)
3、模唱和弦組,念復雜節奏片段,視唱兩升降含各類變化音的旋律。
三級
報考專業方向——音樂學,民族音樂作曲,考試內容與要求:
1、聽辨八度內音程,包括聽性質與記寫音高兩種形式。
2、聽辨大、小、減、增3和弦原轉位,V7、減7、小7和弦原位,包括聽性質與記寫音高兩種形式。
3、聽寫單聲部旋律,包括2/4,3/4拍,含助音、經過音式變化音。(兩升降)
4、模唱和弦組,念較復雜節奏片段,視唱含助音、經過音的兩升降旋律。
四級
報考專業方向——管弦樂器演奏(管樂、低音提琴)、現代器樂演奏、打擊樂演奏,考試內容與要求:
1、聽辨八度內音程(大部分為聽辨性質,小部分為音高性質)。
2、聽辨大小和弦原轉位,減、增、V7、減7原位(大部分為聽辨性質,小部分為音高性質)。
3、聽寫單聲部旋律,包括2/4,3/4拍,含簡單變化音。(兩升降大調)。
4、模唱和弦、念節奏片段,視唱含簡單變化音的兩升降旋律。
上述“二、三、四”三個級別參考教程
《法國視唱教程1A 1B》 人民音樂出版社
《單聲部視唱教程》(上,下冊) 上海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室 上海音樂出版社
《實用練耳教程》 (上,中冊) 蔣維民 周溫玉 編著 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
《視唱練耳高考指南與專項訓練》 上海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室 上海音樂出版社
五級
報考專業方向——中國樂器演奏、音樂教育、音樂治療、樂器修造藝術、音樂與傳媒,考試內容與要求:
1、聽辨八度以內音程性質,聽辨大小減和弦原轉位與增和弦原位性質(部分寫出音高性質)。
2、聽辨短旋律的調式及拍子。
3、聽寫單聲部旋律,包括2/4、3/4拍,含稍復雜節奏及簡單變化音。(一升降大、小調及兩聲大調)。
4、模唱和弦組,念節奏片段,視唱一升降各調及兩升大調與民族調式(含稍復雜節奏與變化音的旋律)。
六級
報考專業方向——聲樂演唱,考試內容與要求:
1、聽辨八度以內音程性質,聽辨大小和弦原轉位與減、增和弦原位性質。
2、聽辨短旋律的調式及拍子。
3、聽寫一升降較簡單旋律,包括2/4,3/4拍。
4、模唱和弦與短句,念節奏片段,視唱一升降較簡單旋律。
以上“五、六”兩個級別參考教程
《單聲部視唱教程》(上冊) 上海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室 上海音樂出版社
《實用練耳教程》 (上冊) 蔣維民 周溫玉 編著 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
《視唱練耳高考指南與專項訓練》 上海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室 上海音樂出版社
《視唱練耳高考進階習題》 周溫玉 丁汀 編著 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
《節奏與視唱訓練教程》 劉暢 著 上海音樂出版社
七級
報考專業方向——音樂戲劇表演,考試內容與要求:
1、聽辨八度以內音程性質。
2、聽辨基本音級上大小和弦原轉位。
3、聽寫簡單節奏。
4、聽辨旋律異同。
5、聽寫2/4,3/4拍簡單旋律(C大調或a小調)。
6、模唱和弦與短句,視唱C大調及a小調旋律(和聲、旋律和小調)。
參考教程
《實用練耳教程》 (上冊) 蔣維民 周溫玉 編著 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
《視唱練耳高考指南與專項訓練》 上海音樂學院視唱練耳教研室 上海音樂出版社
《視唱練耳高考進階習題》 周溫玉 丁汀 編著 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
《節奏與視唱訓練教程》 劉暢 著 上海音樂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