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學院目前設有3個本科招生專業:
1.音樂表演
本專業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所含方向:
①聲樂演唱②器樂演奏(含鋼琴)3音樂學
2.舞蹈學
本專業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所含方向:
①中國民族民間舞②古典舞
3.藝術設計學
本專業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所含方向:
?、倏臻g設計
?、诋a品造型設計
③綜合藝術與材料表現
?、芴沾伤囆g專業
?、莘b設計與工程、服裝設計與表演
二、報名條件
1.報考條件: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學校招生標準的高中畢業生、中等專業
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學生。
2.我校2010年藝術專業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考生本人攜帶所在省統一專業考試合格
證書(所在省未組織統一專業考試除外)、學校或單位介紹信、二代身份證、高考準考證、學歷證明(應屆生持學校證明,往屆生持畢業證)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張現場報名,以上證件需驗原件,交復印件。
3.報考我校的藝術專業考生,我校只承認第一次考試的成績,多次成績無效。
4.港澳臺僑地區藝術專業考生需報名參加我校廣州考點專業考試,文化課參加聯合招生考試(詳
見《華南理工大學2010年港澳臺僑地區招生細則》)。
5.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粵價函【2005】236號文,我校藝術專業考試廣州考點報名
考試費125元/人,省外考點160元/人,復試收費待物價局批準。學費標準以廣東省物價局收費標準為準(2009年我校藝術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10000元/人·年)。
三、專業考試安排
專業考試中,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專業采用初試、復試、復審形式(復審在本校進行);藝術設計專業采用初試、復審形式(復審在本校進行)。
招生專業、考試科目
專業名稱 | 專業方向 | 學歷層次 | 學 制 | 招生計劃數 | 考試科目 | |
初試 | 復試 | |||||
音樂表演 | 音樂學 (考點僅設太原、廣州) | 本 科 | 四 年 | 65 | 初試可選音樂表演專業其中任意一科考試,內容與其相同。 | 1.音樂常識。 2.作文。 3.加試鋼琴。 4.聽寫、樂理。 |
聲樂演唱 | 聲樂演唱 (自選兩首) 自帶伴奏。 | 1.聲樂演唱 (自選兩首,其中一首可與初試重復)。 2.聽寫、樂理。 | ||||
器樂演奏 (含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薩克斯管、打擊樂、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鋼琴,民樂只招收竹笛專業) | 器樂演奏 自選樂曲一首。 | 1.演奏音階、練習曲和不同風格樂曲一首(與初試曲目不相同)。 2.聽寫、樂理。 | ||||
鋼琴演奏 演奏一首奏鳴曲,要求是快板樂章或變奏曲。 | 1. 演奏一首奏鳴曲,要求是快板樂章或變奏曲(與初試曲目不相同)。 2.演奏一首相當于車爾尼740程度的練習曲或復調作品或中外樂曲。 3. 加試視奏。 4.聽寫、樂理。 | |||||
舞 蹈 學 | 中國民族民間舞 | 本 科 | 四 年 | 30 | 測試基本功 身高要求女160cm以上,男168cm以上。 | 測試劇目、即興表演 |
古典舞 | ||||||
藝術設 計 學 | 產品造型設計 | 本 科 | 四 年 | 125 | 1. 素描 2. 色彩 | |
空間設計 | ||||||
綜合藝術 與材料表現 | ||||||
陶瓷藝術專業 | ||||||
服裝設計與工程 服裝設計與表演 | 1. 素描 2. 色彩 報考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方向需進行專業基本條件測試,加試才藝表演,身高要求女模173cm以上、男模182cm以上。(報考服裝表演專業考生的素描、色彩成績僅做參考) |
各招生專業報名、考試地點及時間
專業 | 考點 | 考試地點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音樂表演 舞蹈學 | 陜西 (西安) | 西安工程大學 (西安市金花南路19號) | 2月24、25日 | 2月26日 |
甘肅 (蘭州) | 蘭州藝術學校 (蘭州市嘉峪關北路5號) | 2月26、27日 | 2月28日 | |
山西 (太原) | 山西藝術職業學院 (太原市并州東街95號原省藝校) | 2月26、27日 | 2月28日 | |
河南 (鄭州) | 鄭州市鐵六中學(106中學) (鄭州市中原東路124號) | 2月26、27日 | 2月28日 | |
四川 (成都) | 成都18中 (成都市白果林小區金羅路4號) | 3月7、8日 | 3月9日 | |
廣東 (廣州) | 華南理工大學南校區藝術學院 (廣州大學城華南理工大學B11棟) | 3月10、11日 | 3月12、13、14日 | |
藝術設計學 | 湖北 (武漢) |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 (江漢區楊汊湖小區常青五路) | 2月24、25日 | 2月27日 |
河南 (鄭州) | 鄭州市鐵六中學(106中學) (鄭州市中原東路124號) | 2月26、27日 | 2月28日 | |
甘肅 (蘭州) | 蘭州第53中學(原蘭州鐵3中) (蘭州市和政路東街284號) | 2月27、28日 | 3月1日 | |
四川 (成都) | 成都18中 (成都市白果林小區金羅路4號) | 3月7、8日 | 3月9日 | |
廣東 (廣州) | 華南理工大學北校區西區體育館 (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 | 3月8、9日 | 3月10日 |
備注:未設考點省市考生可到相近考點參加專業考試,音樂學專業考點設太原、廣州。
四、認定及錄取辦法
1.根據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擇優認定。凡達到我校認定標準者,我校將于2010年4月初寄發《華南理工大學藝術專業合格證》,持有上述證書的考生,按照本人戶口所在地高招辦規定的時間,辦理高考報名手續并參加文化課統考。
2.在取得省專業統考合格證書(所在省未組織統一專業考試除外)、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之上,按我校專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若文化考試成績特別優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藝術設計專業學生入校后將根據成績及志愿分專業方向。
3.我校實行嚴格的復審制度,凡在考試中作弊、弄虛作假者,將依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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