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有關報名條件,報考者必須按規定時間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須持:
1、藝術類專業報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同底一寸彩色證件照四張。
二、招生計劃
專業 | 專 業 方 向 | 名額 |
音樂學 | 音樂教育(免費師范生) | 120人 |
音樂文化學(非師范) | 30人 | |
音樂表演(非師范) | 聲樂(美聲、民族、通俗) | 0-10人 |
鋼琴、手風琴 | 0-8人 | |
中國樂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嗩吶、琵琶、揚琴、古箏、二胡、板胡、打擊樂) | 0-10人 | |
西洋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黑管、雙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薩克斯、西洋打擊樂) | 0-12人 | |
舞蹈學 | 舞蹈教育(免費師范生) | 50人 |
報名、考試地點:陜西師范大學長安校區
專業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初試內容 | 復試內容 |
音樂學 | 3月8日 | 初試: 3月9日 復試: 公布復試名單時通知 | a、演唱聲樂作品一首; b、演奏鋼琴曲一首或演奏其它器樂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 a、演唱聲樂作品兩首; b、演奏鋼琴曲一首或演奏其它器樂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c、視唱練耳 |
表演 | 3月11日 | 初試: 3月12日 復試: 公布復試名單時通知 | 演唱聲樂作品一首, 或演奏鍵盤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或演奏器樂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 a、演唱聲樂作品兩首,或演奏鍵盤作品兩首(練習曲、樂曲均可,必須有一首復調作品),或演奏器樂作品兩首(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b、視唱練耳 |
音樂學(音樂文化學方向) | 3月11日 | 初試: 3月12日 復試: 公布復試名單時通知 | 演唱聲樂作品一首,或演奏鍵盤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或演奏器樂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 a、演唱聲樂作品一首,或演奏鍵盤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或演奏器樂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b、視唱練耳; c、筆試 |
舞蹈學 | 3月4日 | 3月5日~6日 | 基本功、形體測試、劇目表演(限5分鐘以內,自備服裝及道具),不分初復試。 |
2、音樂學、表演專業、音樂學(音樂文化學方向)初復試曲目不得重復。
四、文化課考試:考生在戶口所在縣(區)招生辦辦理有關文化課報考手續,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文、藝術類理科統一考試。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與體檢:由考生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統一辦理。
六、錄取: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錄取。
七、咨詢方式:
電話:029—85310330傳真: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八、重要提示:考生必須符合戶口所在地省招辦制定的藝術類專業報考和錄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