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類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
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
國標代碼:10204
二、辦學地點
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凱旋路3050號
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泰來街1485號
三、招生專業
動畫、美術學、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
詳見《吉林工程技術師范學院2012年藝術專業招生計劃》
四、報考條件
凡符合國家規定的高考報名條件,具有一定美術基礎和設計能力,無色盲、色弱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藝術類各專業。
五、報考條件
1、我校執行各省級招辦的藝術類招生政策,有統考的省份,須取得省統考合格證后方可參加我校的校考。
2、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省級招辦核發的《2012年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和高考報名序號,報名時須向工作人員說明是文史類或理工類考生。
3、考試科目:
(1)素描 (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 滿分150分)
(2)色彩 (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 滿分150分)
4、考試要求:
考生自備畫板、顏料等畫具,憑相關證件(身份證、準考證等相關證明)參加考試。
六、錄取原則:
專業考試合格者,由我校發給專業考試合格證,考生憑此合格證可在當地招生辦公室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志愿,參加2012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考試。
總分為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與專業課成績總分的100%相加(即:總分=文化課成績×60%+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已通過各省藝術類文化課最低線、專業課成績前三名者,給予優先錄取的待遇。
不限語種,不限小分。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如有舞弊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