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代碼:13905(國標代碼) 1810 (省內代碼)
高校名稱: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學歷層次:本科
校 址:南京市浦口區
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號:蘇教發廣字(2012)第A033號
辦學許可證號:教民3201111000041
收費許可證號:32004830700
一、學校概況
第一條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是1998年經江蘇省批準成立的民辦學院。南京工業大學的三位中國工程院院士擔任學院的名譽院長。
南京工業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跨工、理、管、經、文、法、哲、醫8個學科門類的多科性大學,是江蘇省重點建設高校。學校的前身最早可追溯到1902年建立的三江師范學堂,已具有百年辦學歷史。“明德、厚學、沉毅、篤行”的校訓,鑄就了工大獨特的辦學理念和優良校風。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依托南京工業大學的學科基礎,設置了化工、材料、生工、機械、土木、建筑、計算機、國際貿易等學科專業近40個。
二、組織機構
第二條 我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條 我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具體落實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條 我校紀委和監察處負責監督招生工作中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三、招生情況
第五條 我校本科生招生對象為: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的學生。
第六條 我校本科專業標準學制4年(建筑學專業為5年)。
第七條 我校面向全國17個省(市)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招生辦公室公布。
第八條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相應學科學士學位。
四、錄取規則
第九條 我校以“廣招天下英才而育之”為理念,堅持陽光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條 我校各專業(語言類專業除外)入學后外語教學均為英語(論壇)必修課
第十一條 我校所有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體狀況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二條 報考建筑學專業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術基礎,色盲、色弱者不宜報考。
第十三條 (省外考生適用)投檔比例按各省(市)規定執行,錄取時按照專業級差(級差值不超過5分)的方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江蘇省考生適用)我校對除歷史或物理外的另一門選測科目不作限制,由考生根據擅長合理選報專業。
第十五條 (江蘇省考生適用)我校普通類錄取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為:選測BC,必測4C1合格。
第十六條 (江蘇省考生適用)我校對進檔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折算成等級級差分,在考生投擋分的基礎上加上等級級差分后進行排序。選測科目中每取得一個A+、A或B+,分別加上3分、2分和1分。
第十七條(江蘇省考生適用)我校招收藝術類考生,報考考生的省專業統考成績和文化統考成績須達到該省的最低控制分數線;考生的七門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等級中D級(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我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加文化成績的綜合分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江蘇省考生適用)我校的專業錄取按專業級差方式進行。取舍等效基準成績相同的考生進入同一專業時,其原則為:理科考生按數學(含附加分)、外語兩門科目總分排序,兩門總分也相同則按數學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語文(含附加分)、外語兩門科目總分排序,兩門總分也相同則按語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五、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十九條 學費:13000元/人/年,其中藝術類15000元/人/年、嵌入式軟件人才培養方向專業14950元/人/年;住宿費:1500元/人/年。我校已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按學年學費標準預繳,學年末按實際選修課程結算,具體按照蘇價費[2006]319號文件及本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執行收費及相關退費。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助、補、減”多元配套資助體系,設有各類獎、助學金70余項,資助面廣,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提供了激勵、幫助和保障。
六、招生咨詢方式
第二十條 南京工業大學浦江學院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25-58139090、83587711、83239859
地址:南京市浦口區浦珠南路30號(郵編211816)
網址:http://zhaosheng.njut.edu.cn
七、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中與各省(市)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各省(市)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