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藝術專業招生計劃
專業 | 層次 | 學制 | 招生類別 | 合計 | 湖北 | 山東 | 湖南 | 江西 | 廣西 | 河南 | 福建 |
美術學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80 | 15 | 20(理3人) | 15(理2人) | 10 | 10 | 10(理2人) | |
藝術設計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140 | 55 | 25(理3人) | 25(理2人) | 10 | 10 | 15(理3人) | |
音樂學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120 | 55 | 25(理3人) | 25(理2人) | | | 10(理2人) | 5 |
報名及考試注意事項
1、報名只接受面報,謝絕函報。
2、報名參加我校專業考試的學生必須符合國家和省市區規定的報考條件。
3、身體健康,報考美術學、藝術設計的考生無色盲、色弱。
4、報名時須持有《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登記表》或《藝術專業測試報考證》、個人身份證以及省市招辦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5、專業考試所用畫具、樂器(鋼琴除外)由個人自備。
錄取方式
1、按招生計劃總數5倍的比例,根據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專業合格人數。凡專業合格的考生,我校于2006年4月10日前發函通知。專業合格考生按規定在戶口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文史、理工)統一招生入學考試。對專業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4月10日以后考生可以通過咨詢電話或校園網查詢專業考試分數。
2、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藝術專業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本人所在省市藝術專業錄取最低控制線,我校按照專業成績60%、高考文化成績40%的綜合成績,在全面考核德、智、體的基礎上,公正、公平地擇優錄取。
3、錄取時,單科成績不限,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
美術學、藝術設計專業考試安排
考點 報名時間 報名地點 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 湖南長沙 2006年2月6-7日 湖南藝術職業學院 湖南藝術職業學院(麓山南路153號) 山東青島 2006年2月8-9日 青島市招生辦公室 青島市招生辦公室統一安排 山東濰坊 2006年2月12-13日 濰坊市招生辦公室 濰坊市招生辦公室統一安排 廣西桂林 2006年2月18-19日 廣西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廣西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江西贛州 2006年3月11-12日 贛州職業技術學院 贛州職業技術學院 湖北省及其它省市 學校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考生在所在省市取得相應本科專業合格證都可報考我校美術學和藝術設計專業。
音樂學專業考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