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學院2011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當年各省級招辦公布數為準)
專業名稱 | 層次 | 學制 | 招生計劃 | 學費標準 (元/生·年) | 招生范圍 |
音樂學 | 本科 | 4年 | 70 | 6000 | 新疆、甘肅、河北、湖南、湖北、江蘇 |
音樂表演 | 本科 | 4年 | 15 | 6000 | 新疆、甘肅、河北、湖南、湖北、江蘇 |
美術學 | 本科 | 4年 | 30 | 6000 | 新疆、甘肅、河北、湖南、江蘇 |
藝術設計(平面設計方向) | 本科 | 4年 | 35 | 6000 | 新疆、甘肅、河北、湖南、江蘇 |
藝術設計 (環境設計方向) | 本科 | 4年 | 35 | 6000 | 新疆、甘肅、河北、湖南、江蘇 |
二、報考條件
1、符合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2011年高考報考條件;
2、美術類考生須取得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考試統考合格證(音樂類考生根據各省相關規定執行)。
3、報考音樂學及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須有相應的專業素質和身體條件,無發聲器官疾病,口齒清楚、五官端正、體形勻稱。男身高不低于1.68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專業突出者可適當放寬要求)。
4、報考美術類專業考生須有一定的繪畫基礎,無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5、報考音樂學、美術學的考生須符合師范類專業招生體檢要求。
三、專業考試報名手續
1、考生憑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核發的《2011年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報考證》、聯考合格證(美術類)、身份證報名,交《報考證》、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并填寫報考登記表,參加昌吉學院在各省考點的藝術類專業考試。
2、按規定交納報名費、考試費;交近期一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照片兩張(背面寫清姓名、報名序號)。
四、專業考試科目
1、音樂學專業
考試內容:聲樂、器樂、舞蹈、視唱、樂理。
2、音樂表演專業
考試內容:主項考演奏或演唱作品兩首,視唱、樂理。
3、美術學專業、藝術設計專業
考試內容:(1)素描;(2)色彩。
五、專業考試報名及考試時間
省份 | 專業考點 | 承接加試單位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甘肅 | 蘭州市 | 蘭州市藝術學校 | 1月26-27日 | 1月28日 |
江蘇 | 徐州市 | 徐州師范大學 | 2月16-17日 | 2月18日 |
湖南 | 長沙市 | 湖南師范大學 | 2月22-23日 | 2月24日 |
河北 | 石家莊市 |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 1月27-28日(美術類) 3月3-4日(音樂類) | 1月30日(美術類) 3月5日(音樂類) |
湖北 | 武漢市 |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漢口楊汊湖) | 2月26-27日 | 3月1日 |
新疆 | 庫爾勒 | 庫爾勒第三中學(原鐵中) | 2月27-28日 | 3月1日 |
新疆 | 喀什 | 喀什師范學院 | 3月4-5日 | 3月6日 |
新疆 | 伊寧 | 伊犁師范學院 | 2月27-28日 | 3月1日 |
新疆 | 奎屯 | 伊犁師范學院奎屯校區 | 3月4-5日 | 3月6日 |
新疆 | 院本部 | 昌吉學院老校區藝術樓 | 3月12-13日 | 3月14日 |
六、志愿填報及錄取
1、美術類考生必須參加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美術類統考并獲得合格證書方可參加昌吉學院組織的美術類專業校考。音樂類考生按各省級招辦規定執行。
2、考生只有參加昌吉學院組織的美術類或音樂類專業校考并取得專業考試合格證,方可填報昌吉學院藝術類各相關專業志愿。
3、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文化課分數線后,昌吉學院依據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全面衡量,擇優錄取(詳見教育部“陽光高考”《昌吉學院招生章程》)。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994—2337793(學校)、2352107(音樂系)、2354409(美術系)
地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北路77號昌吉學院學生處(老校區)
學校網址:http://www.cjc.edu.cn E-mail:cjxyjyb@163.com
招生網:http://zs.cj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