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學2011年藝術類(表演)專業招生簡章
一、學校概況
天津科技大學是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為主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點建設的以工為主,工、理、文、經、管、法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學校創建于1958年,前身為中央部委屬院校——天津輕工業學院,2002年獨立更名為天津科技大學,是國務院首批批準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第二批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第一批可以接受外國留學生的高等院校,是為軍隊培養后備軍官的簽約高校。2008年學校獲得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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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設計學院是學校現有的16個教學院部之一,創建于1985年,原稱工業藝術工程系。學院現有在校生1600余人,教師90人,其中正教授10名,副教授18名。學院確立了以人為本,以本科教學為中心,以教學質量為核心,以“藝、科融合”為方向,以應用型人才培養為目標,科學發展、創新發展的辦學思路,形成了“厚基礎、寬專業”,藝術與文化、藝術與科學技術相結合,學術性與實踐性相結合,強調形象思維訓練和創新意識訓練的教學體系。經過多年發展和建設,目前已經成為國內規模較大,專業設置合理、教學條件優越、師資力量雄厚并具有良好社會聲譽的高等藝術教育學院,為社會輸送了大量優秀的藝術設計人才。
學院現有設計藝術學、藝術碩士2個碩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工業設計、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動畫4個專業,下設產品設計、玩具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藝術設計、裝飾藝術設計、服裝藝術設計、服裝營銷與表演等11個本科專業方向。其中工業設計專業被列為天津市“十五”重點建設學科。工業設計專業、動畫專業被天津市教委列為“十一五”綜合投資支持建設100個品牌專業。學院擁有大量先進的教學設備和設施,辦學條件在國內同等院校中處于領先地位。專業工作室作為學院發展的窗口為加強學術研究,提高辦學水平,建立多種形式的產學研合作基地和實踐教學基地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及專業方向 | 計劃 | 層次 | 學制 | 說明 |
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營銷與表演) | 30人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授予文學學士學位。學費:8000元/年•生 |
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營銷與藝術表演) | 30人 | 本科 | 四年 | |
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營銷與運動藝術) | 40人 | 本科 | 四年 |
服裝營銷與表演、服裝營銷與藝術表演專業方向辦學地點:
天津科技大學泰達校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13大街29號),郵政編碼:300457
服裝營銷與運動藝術專業方向辦學地點:
天津科技大學河西校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郵政編碼:300222
三、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營銷與表演)專業招考辦法
1.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有國內常住戶口,普通高中、中職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熱愛所學專業。
(2)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3)要求女生身高在1.70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80米以上,符合模特基本條件者。
(4)有無繪畫基礎不作為報考的必備條件。
2.考試安排
(1)初試安排:
初試 地點 | 考點名稱 | 報名時間 | 初試時間 |
山東省 青島市 | 山東省青島市招生考試辦公室 (報名地點:青島市八大關賓館小禮堂) | 2月19-20日 | 2月22日 |
天津市 | 天津科技大學 (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 2月27日 | 2月27日 |
注:我校將在校園網上公布參加我校表演類專業測試初試合格的考生名單,初試合格的考生必須參加專業復試。專業復試合格的考生才有錄取資格。
(2)復試安排:
復試 地點 | 考點名稱 | 報名時間 | 復試時間 |
天津市 | 天津科技大學 (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 2月27日 | 2月28日 |
3.報名辦法
考生持報名材料按照報名時間要求進行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按我校和各省市的規定辦理。
4.報名所需材料
(1)考生所在省市招生辦開具的帶有藝術類考生號的準考證(或報考資格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及復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張(背面寫清姓名,電子照片無效)。
5.政治思想考查與體檢,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統一負責。
6.專業考試滿分為500分,考試內容如下:
初試:①形體測試:測定身高、體重、三圍尺寸;
②自選舞蹈或健美操(自備音樂伴奏、道具,時間不超過三分鐘)。
復試:①形體觀察:對考生形體條件進行綜合評定(請自備泳裝);
②自選舞蹈或健美操(自備音樂伴奏、道具,時間不超過三分鐘);
③模特技巧:步態、轉身、造型、樂感等(女生自備高跟鞋);
④口試及命題小品片段:文藝常識、語言表達能力和即興表演能力。
說明:①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報名現場了解有關考試的注意事項和要求;
②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
③音樂伴奏、道具、服裝、樂器等由考生自備。
7.成績查詢方式
(1)2011年4月10日后,所有參加我校專業考試的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查詢成績。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將收到我校寄發的《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專業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的發放原則按1:4(專業招生計劃:專業考試合格人數)的比例確定。
8.錄取原則
(1)報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參加我校專業測試且專業復試成績達到我校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依據我校公布的在該省的招生計劃及考生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考生填報的志愿,按照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2)所報專業屬考生所在省組織省統考范圍的,必須取得該專業省統考合格證,方有資格參加錄取。對于所在省不組織省統考的,按照所在省有關2011年藝術類招生錄取規定執行。
四、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營銷與藝術表演)專業招考辦法
1.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有國內常住戶口,普通高中、中職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熱愛所學專業。
(2)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3)報考舞蹈方向的考生,要求相貌端正,身體比例協調,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4)有無繪畫基礎不作為報考的必備條件。
2.考試安排
考試 地點 | 考點名稱 | 報名、初試時間 | 復試 時間 |
天津市 | 天津科技大學 (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 1月20日 | 1月21日 |
注:我校將在校園網上公布參加我校表演類專業測試初試合格的考生名單,初試合格的考生必須參加專業復試。專業復試合格的考生才有錄取資格。
3.報名辦法
考生持報名材料按照報名時間要求進行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按我校和各省市的規定辦理。
4.報名所需材料
(1)考生所在省市招生辦開具的帶有藝術類考生號的準考證(或報考資格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及復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張(背面寫清姓名,電子照片無效)。
5.政治思想考查與體檢,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統一負責。
6.專業課滿分為500分,考試內容如下:
方向 | 初試內容 | 復試內容 |
鍵盤/器樂類 | ①演奏樂曲一首(曲目自選) ②基本練習測試 | ①演奏樂曲兩首(其中包括一首練習曲,曲目自選不得與初試重復) ②聽寫 ③視奏 |
聲樂類 | ①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選 ②基本練習測試 | ①演唱歌曲兩首曲目自選不得與初試重復 ②聽寫 ③視奏 |
舞蹈類 | ①舞蹈作品 ②身體軟開度 ③表現力、氣質形象 ④現場模仿 | ①舞蹈作品 ②基本功 ③技能技巧 ④即興表演 |
說明:①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報名現場了解有關考試的注意事項和要求;
②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
③音樂伴奏、道具、服裝、樂器等由考生自備。
7.成績查詢方式
(1)2011年4月10日后,所有參加我校專業考試的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查詢成績。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將收到我校寄發的《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專業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2)《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的發放原則按1:4(專業招生計劃:專業考試合格人數)的比例確定。
8.錄取原則
(1)報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參加我校專業復試且專業成績達到我校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分數線的情況下,按照綜合分,依據我校公布的在該省的招生計劃及考生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考生填報的志愿,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按專業課成績與文化課成績7:3的比例計算綜合分。在計算綜合分時,專業課成績按滿分750分折算,文化課成績按高考原始分數計算(滿分750分【滿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數學成績,不含政策照顧分)。
綜合分算法:綜合分=文化成績×30%+專業成績×1.5×70%
(3)所報專業屬考生所在省組織省統考范圍的,必須取得該專業省統考合格證,方有資格參加錄取。對于所在省不組織省統考的,按照所在省有關2011年藝術類招生錄取規定執行。
(4)對于專業考試成績在全校總排名前3名以內(含第3名),且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規定的藝術類本科分數線、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規定的分數線的考生,予以優先錄取(此部分錄取考生的招生計劃在該省公布的藝術類招生計劃范圍內)。
五、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營銷與運動藝術)專業招考辦法
1.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有國內常住戶口,普通高中、中職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熱愛所學專業。
(2)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3)要求女生身高在1.70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80米以上,符合模特基本條件且有一定運動方面特長者。
(4)有無繪畫基礎不作為報考的必備條件。
2.考試安排
(1)專業初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 地點 | 考點名稱 | 聯系電話 | 報名、初試 時間 | 復試 時間 |
天津市 | 天津科技大學 (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 022-60273336 | 1月16日 | 1月22日 |
注:我校將在校園網上公布參加我校表演類專業測試初試合格的考生名單,初試合格的考生必須參加專業復試。專業復試合格的考生才有錄取資格。
3.報名辦法
考生持報名材料按照報名時間要求進行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按我校和各省市的規定辦理。
4.報名所需材料
(1)考生所在省市招生辦開具帶有藝術類考生號的準考證(或報考資格證明信)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及復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張(背面寫清姓名,電子照片無效)。
5.政治思想考查與體檢,由考生戶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統一負責。
6.專業課滿分為500分,考試內容如下:
初試:①形體測試:測定身高、體重、三圍尺寸(請自備泳裝)。
②自選舞蹈或健美操(自備音樂光盤、道具,時間不超過三分鐘)。
復試:①形體觀察:對考生形體條件進行綜合評定(請自備泳裝)。
②自選舞蹈或健美操(自備音樂光盤、道具,時間不超過三分鐘)。
③模特技巧(步態、轉身、造型、樂感等,女生自帶高跟鞋)。
④運動素質測試
說明:①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報名現場了解有關考試的注意事項和要求。
②考生進入考場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③音樂光盤、道具、服裝、樂器等由考生自備。
7.成績查詢方式:
2011年4月10日后,所有參加我校專業考試的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http://www.tust.edu.cn)查詢成績。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將收到我校寄發的《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專業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專業考試合格通知單》的發放原則按1:4(專業招生計劃:專業考試合格人數)的比例確定。
8.錄取辦法
(1)報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體檢合格;參加我校專業測試且專業復試成績達到我校合格線;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依據我校公布的在該省的招生計劃及考生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考生填報的志愿,按照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2)所報專業屬考生所在省組織省統考范圍的,必須取得該專業省統考合格證,方有資格參加錄取。對于所在省不組織省統考的,按照所在省有關2010年藝術類招生錄取規定執行。
六、有關須知
1.文化考試
專業考試合格者,須參加本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手續按當地規定執行)。我校各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全部為英語。
2.新生入學及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對于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3.聯系方式
部門:天津科技大學招生就業指導中心 電話:(022)60273336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傳真:(022)60273023
郵編:300222
網址:http://www.t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