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國人民大學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中國人民大學藝術學院成立于1999年,是集美術和音樂于一體的綜合性藝術學院。2018年,藝術類(美術)專業本科生招生辦法如下:
一、招生專業與計劃
1、繪畫
省(區、市) | 北京 | 廣東 | 河北 | 河南 | 黑龍江 | 湖南 | 遼寧 |
計劃數 | 6 | 1 | 6 | 2 | 2 | 1 | 1 |
省(區、市) | 內蒙古 | 山東 | 山西 | ||||
計劃數 | 1 | 4 | 1 |
2、設計學類
省(區、市) | 北京 | 廣東 | 河北 | 河南 | 黑龍江 | 湖北 | 湖南 |
計劃數 | 7 | 1 | 11 | 2 | 2 | 1 | 2 |
省(區、市) | 江蘇 | 遼寧 | 內蒙古 | 山東 | 天津 | 新疆 | 重慶 |
計劃數 | 1 | 4 | 1 | 7 | 1 | 1 | 1 |
3、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方向)
省(區、市) | 北京 | 福建 | 河北 | 黑龍江 | 湖北 | 遼寧 | 山東 |
計劃數 | 2 | 1 | 1 | 1 | 1 | 1 | 3 |
注:
1.以上各專業學制均為四年制;
2.根據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須文理科分別排序錄取的省(區、市)招文科,不分文理科排序錄取的省(區、市)文理兼收。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實際公布的為準。
二、基本報名條件
1.符合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報名條件;
2.考生所報專業屬省統考專業范圍內的,須參加省統考且滿足我校相應專業統考成績要求;
3.身心健康,非色盲。
三、專業考試及成績要求
1.考試組織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招生具體情況,2018年我校藝術類(美術)專業招生不再組織專業校考。我校繪畫、設計學類、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方向)三個招生專業的專業考試成績,均采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素描、速寫、色彩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須按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要求參加專業統考。
2.成績要求
繪畫專業: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省級統考合格線且總分不低于滿分的85%;
設計學類專業: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省級統考合格線且總分不低于滿分的80%;
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方向)專業: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省級統考合格線。
四、文化課考試及成績要求
1.考試組織
考生文化課報名和考試按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進行。
2.成績要求
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錄取控制線。如考生所在省(區、市)未劃定錄取控制線,由我校參考該省其他類型錄取控制線劃定。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本省(區、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合并批次的省份按所在省(區、市)相關規定執行。
其中,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方向)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生源省份高考總分的60%且不低于藝術類錄取控制線。
五、錄取規則
1.基本規則:考生專業統考成績及高考文化課成績須符合各專業相關成績要求(詳見本簡章三、四)。
2.各招生專業具體原則:
(1)繪畫專業:按專業統考和高考文化課的加權成績(專業統考占50%,文化課占50%)由高至低錄取。加權成績計算公式為:繪畫加權成績=0.5×(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750+0.5×(高考文化課成績/高考文化課滿分)×750。
(2)設計學類專業:按專業統考和高考文化課的加權成績(專業統考占40%,文化課占60%)由高至低錄取。加權成績計算公式為:設計學類加權成績=0.4×(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750+0.6×(高考文化課成績/高考文化課滿分)×750。
(3)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方向)專業:按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至低錄取。
3.對于繪畫專業、設計學類專業加權成績相同的考生:優先錄取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相同的,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對于美術學(藝術管理與策劃方向)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4.有固定錄取規則和投檔規則要求的省份按照相應省份要求執行。
六、學費標準
根據國家關于藝術類專業收費標準的規定,2018年我校藝術類學生學費標準為10000元/學年。如果國家調整2018年藝術類本科學生學費標準,我校將按照國家批準的新標準收費。
七、入學及復查
1.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我校對藝術類專業本科生實行試讀制,試讀期為一年。一年后經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區、原單位。
八、學生待遇
1.我校實行獎學金制度,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2.專業學習期間的學習用具、材料、外出寫生等費用一律自理。
九、聯系方式
陽光招生信息平臺:http://rdzs.ruc.edu.cn
電子信箱:zsb@ruc.edu.cn
聯系電話:
400-0123-517(陽光招生熱線,負責報考及招生政策咨詢)
010—62515358、62515278(藝術學院,負責教學、學生管理及專業方面咨詢)
學校監察處:jijian@ruc.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59號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872
十、本招生簡章最終解釋權屬于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