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現制定白城師范學院招生章程如下。
一、學校全稱:白城師范學院
國標代碼:10206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興東大路9號
郵編:137000
二、辦學類型為學院,層次為本科
三、招生專業及學費標準見附表。
四、學歷證書及學位:學生修業期滿,考核合格者將由白城師范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高職)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資格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
五、英語、計算機、軟件工程、軟件技術及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余各專業不限語種。
六、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七、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八、錄取規則:
1、依據國家教育部新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根據考生報考人數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依次錄取第二、三及平行志愿考生。
⑴文史、理工類專業:專業錄取時遵守總分由高到低和專業順序由先至后的原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專業錄取,滿額為止;對于總分低于所報專業志愿要求,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⑵體育類專業:男生1.70米、女生1.60米以上,在文化課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課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⑶藝術類專業:我院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省份(吉林、湖南、湖北、江西、山東、河北、內蒙、江蘇)只承認我院專業考試合格證。我院沒有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省份(吉林美術類、河南省、山西省、遼寧省、安徽省、黑龍江、貴州省)使用該省聯考成績。
美術學、藝術設計、音樂學專業:在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九、其它說明初等教育專業屬白城師范學院分院辦學,辦學地點非白城師范學院本部。畢業頒發白城師范學院畢業文憑.
聯 系 人:尹亞坤
聯系電話:0436-3267066 傳真: 0436-3237942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中興東大路9號
郵 編:137000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