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 音樂學史論、樂理;論文寫作、視唱聽音、演奏與口試。
藝術管理
音樂與文藝基礎知識綜合試卷(音樂基礎知識和音樂史常識;文學、美術;影視知識等)。命題論文寫作、樂理、演奏(演唱)、口試。
音樂教育 演唱、鋼琴演奏(以上兩種均需初、復試)、朗誦、形體舞蹈。樂理、視唱聽音、綜合能力。
樂器修造藝術 (提琴制作) 提琴演奏、手工藝基礎;數理化基礎、樂理、視唱聽音。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旋律寫作、樂理、歌曲寫作。器樂曲寫作、視唱聽音、和聲、演奏和視奏鋼琴、口試。
民族音樂作曲、指揮 (民作4名/民指2名) 樂理、民族樂器旋律寫作。和聲、民族器樂寫作、視唱聽音、口試(包括演奏或演唱等)、指揮專業加試指揮。
視唱練耳 樂理、旋律寫作、練耳筆試;和聲、視唱(鋼琴演奏、彈唱)、口試。
指揮(樂隊、合唱) 指揮(初復試)、樂理;和聲、視唱聽音、演奏和視奏鋼琴、口試。
聲樂演唱 (美聲、民聲) 演唱(初復試);樂理、視唱聽音、朗誦、形體、口試。
少數民族聲樂專科班 演唱(初復試);樂理、視唱聽音、朗誦、形體。
鋼琴演奏 鋼琴演奏(初復試);樂理、視唱聽音。
現代器樂演奏 現代器樂演奏(初復試);樂理、視唱聽音。
管弦(打擊)樂器演奏 管弦(打擊)樂器演奏(初復試);樂理、視唱聽音。
中國樂器演奏 中國樂器演奏(初復試)。樂理、視唱聽音。
音樂劇表演 聲樂、舞蹈(以上兩個科目均需初復試)、朗誦;小品、視唱聽音、樂器演奏(或才藝表演)。
音樂音響導演 樂理、旋律與歌曲寫作、音樂音響綜合常識;和聲、視唱聽音、演奏及口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