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從事本專業的基本素質,外語語種為英語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
3、如果考生所在省(區)組織專業統考,考生必須按照規定參加,并取得專業統考合格證者。
4、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院專業學習的要求;
二、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不滿一年者(從被處分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
3、未獲得考生所在省(區)專業統考合格證者(不進行統考的省份和專業除外)。
4、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