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意見》出臺,江西省將嚴格規范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和招生,具體如下:
(一)全省藝術類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統一在標準化(或有視頻監控)考場考試。
(二)全省藝術類專業(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下同)統考考點設置在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南昌市下羅楓林校區),統考時間為2014年12月7日—12月18日。
(三)精簡外省高校藝術類專業在江西設點校考高校數量,并實行網上報名。校考分別在南昌大學、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南昌師范學院舉行,時間從2015年1月16日開始,歷時一個月。
(四)體育類專業統考足球項目實行電子計時。
(五)對藝術類舞蹈學專業統考考試大綱進行微調。對舞蹈學專業考生,取消《視唱模唱》科目的考試,相應調整分值比例。即《舞蹈表演、基本功測試、動作模仿》專業考試成績占比由80%調為90%,《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理論考試成績占比調為10%。
(六)逐步提高外省高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從2016年起,逐步提高省外高校(含部分藝術類專業列入提前本科批的省屬高校)藝術學門類專業本科(即提前本科、三本,下同)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2018年,藝術學門類專業本科錄取省內外執行同一條文化控制分數線。
(七)按藝術類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學門類專業,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文化控制分數線。根據教育部關于“嚴格限定按藝術類招生的專業”有關規定,2015年起,我省對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本科專業,錄取時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文化控制分數線;其他非藝術學門類專業(如建筑學、廣告學等)原則上要納入文史、理工類計劃招生,若高校提出按藝術類招生,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參照非藝術學門類本科專業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