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試院日前出臺了《2008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藝術類考生要參加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其中專業考試仍由各招生學校負責,提倡在京招生院校之間組織專業聯考或互相承認專業考試成績。
據介紹,藝術類考生的文化考試報名按全市統一規定進行,由各區、縣高招辦負責組織。2008年高考一律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08年1月4日8:00至
10日22:00。
專業考試報名由各招生學校組織,一般安排在2月份至3月份,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招生學校確定。考生要持2008年高考考生號、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近期同底版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若干張,直接與招生學校聯系。考生要按招生學校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一般于明年3月底前結束。招生學校負責公示成績,發放本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書。
領取了《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還必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文史類或理工類)。
藝術類考生按全市統一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填報高考志愿。考生要在已取得專業考試合格成績的學校中選報藝術類專業志愿,未收到《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填報藝術類專業志愿無效。填報藝術類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非藝術類專業。
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北京市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藝術類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一般不低于北京市高職(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