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我省召開了高校招生委員會會議,會議審定了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及有關招生錄取政策,現向社會公布。
一、關于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階段各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及高考成績通知方式
普通類本科第一批588分,本科第二批559分;提前專科549分;體育類男女生均為460/78分;藝術類公辦本科省統考音樂360/220分,美術430/170分;藝術類民辦本科省統考音樂350/215分,美術410/150分;報考專業校考院校公辦民辦均為文化300分,專業成績合格。
今年我省高考考生的文化成績將以《考生成績通知單》的形式,由各市、縣(區、市)招生辦公室在25日正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于省招委會確定并公布各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后24小時內獲知高考成績。應屆畢業生須到所在中學,往屆畢業生及社會人員到報名地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地點領取《考生成績通知單》。
今年高考結束后,一些考生、家長反映物理、化學科目試題難度較大,甚至言辭激烈。對此,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省教育廳組織專家進行了認真分析和研究,并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從閱卷結果看,各科目特別是理、化、生、史、地、政六門科目平均得分基本保持平衡,與往年差不多,均分間的分差在正常、合理范圍之內。一些考生、家長關心的物理均分也不是最低的科目。經過專家分析論證,之所以一些考生反映物理難,主要是物理題目新穎、難點分散在各題中,部分考生不太適應,即使答對了,心里也沒有把握。且大部分主觀題是分步給分,即做對一步給一步的分,因此,考生實際得分可能與自我感覺有一定的差異。物理科目均分與其他科目均分相對平衡,同各命題組對試題難易度設計是基本一致的。
二、關于填報高考志愿工作
1、填報高考志愿時間及辦法
今年我省繼續采用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績,公布各分數段考生人數、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填報志愿資格線后填報志愿的方式。普通類繼續設置院校平行志愿和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即每個錄取批次分別設置一個平行院校志愿,一個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錄取中,我們將繼續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投檔,不斷降低考填報志愿的風險。
體育類設置一個平行院校志愿和一個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對文化和專業分均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分男女,按照“文化分優先、遵循志愿” 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原則,由高校對進檔考生進行擇優錄取。
藝術類專業按專業考試方式不同,考生志愿設置有傳統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兩種。對文化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招生專業類型分為三種:⑴ 使用音樂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按照“專業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原則投檔,由高校對進檔考生進行擇優錄取。⑵ 使用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按照“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優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原則投檔,由高校對進檔考生進行擇優錄取。⑶ 省教育考試院對報考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清華大學等5所院校以及其它實行專業校考的院校(專業)的考生,由高校對進檔考生按其招生章程中預先確定的錄取規則和標準以及有關招生政策,自主、擇優錄取。
今年第一階段填報志愿工作將于6月27日至30日進行。填報普通類提前批次錄取院校(含軍事、公安、政法、師范、航海等);體育類、藝術類提前錄取院校以及體育類、藝術類的民辦本科、獨立學院本科;普通類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
第二階段填報志愿工作于7月30日至8月1日進行。凡未被第一階段各批次高校錄取且達到第二階段規定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普通類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辦本科、獨立學院本科等)、高職(專科)院校以及體育類、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志愿。
考生上交志愿表(卡)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報名地招生辦公室規定為準。考生對所填志愿必須按報名地招生辦公室規定的程序由本人親筆簽字確認。志愿一經填報,不得更改。希望廣大考生按規定要求填報志愿,避免出現差錯。
在填報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前,考生可到當地招生辦公室規定地點查詢本人的錄取狀態,了解未完成招生計劃院校的招生專業及人數。各批次填報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時間請見《考試證》背面的考生填報征求平行志愿時間表。
2、填報第一階段高考志愿的資格線
為加強對填報高考志愿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實效,根據省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同時考慮有關艱苦行業或專業、有關院校在省控線上生源不足而可能降分錄取等因素,確定我省第一階段填報志愿資格線:普通類考生為文化 分529分(報考高水平運動隊、民族預科班和華僑大學“僑臺生”預科班的除外);體育類考生為文化430分,專業 60 分;藝術類考生,省統考專業為文化270分,專業統考成績 130分。藝術專業由高校校考的,文化270分,專業校考成績合格。報考教育部規定的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五所院校不受此限制。
達到我省第一階段填報志愿資格線的考生,應根據本人高考成績和省招委會劃定的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等情況,正確把握高校及專業對考生選考科目、單科考試成績和體檢等方面的要求,慎重填好各批次高考志愿,考生填報高考志愿的有關要求已在今年的《江蘇招生考試》(招生計劃專刊)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閱。
三、錄取工作
1、關于錄取時間安排。
提前批高校錄取時間為7月7日至7月17日,其中體育類、藝術類民辦本科院校錄取時間為7月18至23日;普通類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時間為7月16至21日;普通類第二批本科院校的錄取時間為7月22至27日;普通類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辦、獨立學院等)為8月6日至11日;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為8月12至18日;普通類第一批高職(專科)院校 8月15日至20日錄取;普通類第二批高職(專科)院校錄取時間為8月21至26日;有關高職(專科)院校的后期補錄工作將另行安排。
2、關于錄取政策。
今年我省的招生錄取政策基本穩定,僅有以下幾點與去年有所不同:①將公辦本科院校的師范專業放在提前錄取批次。②體育類和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實行平行志愿。③對民辦本科學校、獨立學院錄取新生在寄發錄取通知書的同時,增加寄發錄取信息確認表。
高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體檢、5門科目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符合調檔要求的考生,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提出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并根據其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確定的錄取規則,按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總分,或按語文、數學、外語和專業選科4門總分,或按5門科目總分排序,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并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
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電子檔案,并監督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