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浙江生源
1、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主持與播音專業
初試:形象氣質考察;語言能力考察:朗讀自備材料(體裁不限,限2分鐘);朗讀指定材料
復試(現場錄音錄像):朗讀指定材料;模擬主持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禮儀文化)
初試:形象氣質考察;語言能力考察:朗讀;與主試教師交談;才藝展示
復試(現場錄音錄像):語言能力考察(朗誦、談話);儀表儀態展示(坐、立、行);規定情境表達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雙語播音)
初試:形象氣質考察;口語測試;與主試教師交流;朗讀自備材料(英語,體裁不限,限2分鐘);朗讀指定材料,并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復試(現場錄音錄像):1)漢語口語測試(朗讀指定材料)
2)英語口語測試:朗讀指定材料;命(抽)題即興評述(限3分鐘)
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復試:影視作品分析;畫面組合
5、戲劇影視文學專業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復試:影視作品分析;材料作文
6、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電視節目制作)/電視節目制作專業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復試:影視作品分析;畫面組合
7、攝影專業/攝影專業(照明藝術)/攝影攝像技術專業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復試:影視作品分析;綜合素質測試
8、錄音藝術專業
初試:形象考察;音樂才藝展示;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復試:廣播影視作品評析;音樂基礎考察
9、表演專業
初試:形象考察;朗誦、歌曲演唱(自備材料)
復試(現場錄音錄像):命題小品表演;才藝展示:聲樂演唱或舞蹈或藝術體操表演(自備材料)
注:專業考試只設哈爾濱、成都、鄭州、濟南、南京5個考點,面向全國招生。
10、數字媒體藝術專業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復試:畫面組合;綜合素質測試
11、創意策劃類(適用于媒體創意專業、媒體創意專業〈影視制片管理〉)
初試:形象考察;自我介紹;回答主試教師提問
復試:影視作品分析;綜合素質測試
12、美術類專業(適用于動畫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人物形象設計專業、藝術設計專業等4個專業及專業方向)
初復試:素描;色彩
注:美術類各專業考試設北京、哈爾濱、蘭州、太原、鄭州、濟南、長沙、南京、深圳9個考點,只接受該9個考點所在省份的考生報考。其它有計劃省份承認省統考成績。
13、舞蹈編導專業/舞蹈編導專業(音樂劇)
初復試(現場錄音錄像):形體及舞蹈基本功測試;舞蹈模仿;即興創作;聲樂作品或舞蹈作品
注:設哈爾濱、太原、鄭州、濟南、長沙、南京6個考點,只接受該6個考點所在省份的考生報考。其它有計劃省份承認省統考成績。
14、音樂表演
初復試(現場錄音錄像):形象考察;視唱練耳;歌曲演唱或樂器演奏
注:設哈爾濱、太原、鄭州、濟南、長沙、南京6個考點,只接受該6個考點所在省份的考生報考。其它有計劃省份承認省統考成績。
注:1、以上各專業初試為面試;復試除現場需錄音錄像的專業外均為筆試。
2、如復試時筆試和面試時間有沖突,必須先參加筆試考試,然后調整時間參加面試錄像。
(二)浙江生源
1、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媒體創意專業、媒體創意專業(影視制片管理)承認我校承擔組織的浙江省編導文學類省統考成績;
2、數字媒體藝術承認我校承擔組織的浙江省攝制類省統考成績;
3、表演專業、舞蹈編導專業(音樂劇)承認我校承擔組織的浙江省影視表演類省統考成績;
4、舞蹈編導專業、音樂表演專業、美術類各專業承認浙江省相關類別省統考成績;
5、藝術類各專科專業承認浙江省相關類別省統考成績;
6、播音與主持藝術、播音與主持藝術(禮儀文化)、播音與主持藝術(雙語播音)、廣播電視編導、廣播電視編導(電視節目制作)、攝影(含圖片攝影、電視攝像)、攝影(照明藝術)、錄音藝術等8個本科專業只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無需參加相關類別省統考專業,專業考試科目同非浙江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