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史類
第一批為386分第二批為239分
二、理工類
第一批為320分第二批為135分
三、體育類
1.體育(文)類:
第一批為309分第二批為191分
2.體育(理)類:
第一批為256分第二批為108分
體育專業成績最低控制線:第一批、第二批為70分,第三批為65分。國家級體育競賽優勝者、一級運動員和專業成績85分以上者,文化成績加50分;二級運動員和專業成績80—84分者,文化成績加20分。
四、藝術類
1.藝術(文)類:
第一批為251分 第二批為155分
2.藝術(理)類:
第一批為208分 第二批為88分
3.舞蹈專業:
文科:第一批212分第二批131分
理科:第一批176分第二批74分
省統考美術專業成績最低控制線:第一批為204分、第二批為185分、第三批為180分;音樂專業成績最低控制線:第一批、第二批為60分,第三批為55分;舞蹈專業成績最低控制線:第一批、第二批為60分,第三批為50分。
省聯考播音與主持專業投檔資格分為70分,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投檔資格分為280分,表演專業投檔資格分為60分。
第三批專科不劃定最低文化成績工作線,按照80分一段、分段從高分到低分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