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2年省外單獨舉行的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按照學校多年實行的“統一宣傳、統一考試科目、統一命題、統一評分標準、統一評閱試卷、統一劃線方案”的工作原則,各有關工作正有序進行中。
現將依據我校相關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與有利于學校藝術類專業生源基地培育、優質生源選拔的思路,確定的我校2012年省外單獨舉行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的設點及專業分類、考試科目設置、各考試科目分值分配、綜合成績的形成原則等問題公告如下:
一、招生計劃投放的省(市、自治區)
我校省外藝術類招生涉及單獨舉行專業考試的省(市、自治區)為:
河北、山西、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陜西、甘肅
二、招生專業(或專業方向)及所在學院(系)
我校省外單獨舉行的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涉及的專業(或專業方向有:
美術學院:繪畫、藝術設計
音樂學院:音樂學、音樂學(作曲與指揮)、音樂表演(器樂)、音樂表演(聲樂)
工學院:工業設計
服裝學院: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藝術設計(時尚產品設計與管理)、藝術設計(服飾與家居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表演(服裝表演)
舞蹈學院:表演(影視表演)、音樂學(音樂劇)、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學(舞蹈編導)、音樂學(音樂舞蹈)
新聞與傳播學院:廣播電視編導、導演
數字媒體系:數字媒體藝術、動畫
三、專業分類
我校省外單獨舉行的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分為11個專業類別:
1.美術類
美術類包括繪畫、藝術設計、藝術設計(服裝設計)、藝術設計(時尚產品設計與管理)、藝術設計(服飾與家居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數字媒體藝術、動畫和工業設計9個專業(或專業方向)。
2.音樂學類
音樂學類僅包括音樂學專業。
3.理論作曲類
理論作曲類僅包括音樂學(作曲與指揮)。
4.器樂表演類
器樂表演類僅包括音樂表演(器樂)。
5.聲樂表演類
聲樂表演類僅包括音樂表演(聲樂)。
6.服裝表演類
服裝表演類僅包括表演(服裝表演)。
7.影視表演類
影視表演類僅包括表演(影視表演)。
8.音樂劇表演類
音樂劇表演類僅包括音樂學(音樂劇)。
9.舞蹈表演類
舞蹈表演類包括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學和舞蹈學(舞蹈編導)3個專業(或專業方向)。
10.音樂舞蹈類
音樂舞蹈類僅包括音樂學(音樂舞蹈)。
11.編導類
編導類包括廣播電視編導和導演2個專業。
四、各專業類別考試科目設置與分值分配
同一專業類別設置相同的考試科目。此外,各專業類別考試科目的設置與各考試科目分值分配還兼顧不同專業類別的特點和人才培養的不同需要。
1.美術類
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和速寫,共計3門。考試時間分別為180分鐘、180分鐘和30分鐘。
素描、色彩和速寫3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和的滿分為300分。
2.音樂學類
考試科目為:視唱練耳、聲樂、鋼琴,共計3門。
聲樂滿分為150分、視唱練耳滿分為100分、鋼琴滿分為150分,專業成績總和的滿分為400分。
3.理論作曲類
考試科目為:視唱練耳、演奏(自備樂器1種,自備樂曲2首)、樂理與和聲,共計3門。其中,筆試科目樂理與和聲的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視唱練耳滿分為100分、樂理與和聲、演奏滿分均為150分,專業成績總和的滿分為400分。
4.器樂表演類
考試科目為:視唱練耳、演奏(自備樂曲與練習曲各1首)、視奏,共計3門。
視唱練耳滿分為100分、演奏滿分為200分、視奏滿分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和的滿分為400分。
5.聲樂表演類
考試科目為:聲樂(自備歌曲3首)、視唱練耳,共計2門。
聲樂滿分為200分、視唱練耳滿分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和的滿分為300分。
6.服裝表演類
考試科目為:基礎條件考測(身高、肩寬、三圍、體重、比例、骨骼、皮膚、發質、五官、臉型、手形、腿形、牙齒)、基本素質(步態、儀態、節奏感、協調性)、藝術表現力(自我介紹、特長展現、鏡頭感),共計3門。
基礎條件考測、基本素質和藝術表現力3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和的滿分為300分。
7.影視表演類
考試科目為:朗誦、特長展示(自備)、命題表演,共計3門。
朗誦、特長展示和命題表演3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和的滿分為300分。
8.音樂劇表演類
考試科目為:朗誦(自備詩歌或散文)、舞蹈片段(自備舞蹈片段或組合,風格不限,自備CD伴奏帶)、歌曲(自備歌曲3首,風格不限,自備CD伴奏帶)、表演(個人才藝展示),共計4門。
朗誦、舞蹈片段、歌曲和表演4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和的滿分為400分。
9.舞蹈表演類
考試科目為:面試(A.目測外形、B.語言表達[自我介紹])、基本功測試(A.軟開度、B.彈跳)、藝術素質(A.模仿、B.即興表演或即興編舞,可側重自報專業)、藝術表現力(自備舞蹈片段或組合,風格不限,可側重自報專業,自備CD伴奏帶),共計4門。
面試、基本功測試、藝術素質和藝術表現力4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和的滿分為400分。
10.音樂舞蹈類
考試科目為:面試(A.目測外形、B.語言表達[自我介紹])、基本功測試(A.軟開度、B.彈跳)、舞蹈素質測試(自備舞蹈片段或組合,風格不限,自備CD伴奏帶)、音樂素質測試(聲樂或鋼琴),共計4門。
面試、基本功測試、舞蹈素質測試和音樂素質測試4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和的滿分為400分。
11.編導類
考試科目為:命題編寫故事、編導創意,共計2門。其中,筆試科目命題編寫故事的考試時間為90分鐘。
命題編寫故事、編導創意2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專業成績總和的滿分為200分。
五、綜合成績的形成原則
綜合成績作為客觀反映考生文化與專業素養的重要指標,是參加我校省外單獨舉行的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考生的錄取依據。綜合成績由專業折算成績和文化折算成績按照一定比例構成。
1.專業折算成績和文化折算成績的計算辦法
由于我校藝術類各專業類別的專業考試總分分值、不同省(市、自治區)考生文化考試總分分值不一定相同,為確保專業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成績在綜合成績中的計算基數相同,綜合成績將以百分制折算后的專業折算成績、文化折算成績為計算基數并按既定比例進行計算。即按照百分制的要求對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分別折算:
①專業折算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總分×100
②文化折算成績=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總分×100
2.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
由于我校藝術類各專業類別所屬專業的不同人才培養目標以及生源選拔的不同標準,因此,專業折算成績、文化折算成績在綜合成績中應占有不同比例。
①美術類
綜合成績=專業折算成績×50%+文化折算成績×50%
②編導類
綜合成績=專業折算成績×70%+文化折算成績×30%
③舞蹈表演類、音樂舞蹈類、影視表演類、服裝表演類、音樂劇表演類、音樂學類、聲樂表演類、器樂表演類、理論作曲類
綜合成績=專業折算成績×90%+文化折算成績×10%
六、其它問題
1.根據部分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我校美術類在湖北與湖南2省不再舉行單獨的專業考試。作為錄取依據的考生綜合成績是:
考生參加所在省(市、自治區)省級統一專業考試成績與文化考試成績之和。
2.在我校省外單獨舉行的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中,包括表演(影視表演)、表演(服裝表演)等所有面試科目考生均素面參加考試。
特此公告
四川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