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考生可填報我校音樂類專業資格線
及參加錄音藝術復試資格線
在通過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線基礎上,還需達到以下要求,才能填報我校音樂類志愿(不必來校參校復試)。
錄音藝術專業還需來我校參加復試,復試通過者,方可填報錄音藝術專業。
一、錄音藝術:(市音樂表演或音樂教育合格且還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市統考(視唱+樂理)≥74.50分
2、市統考(器樂不含打擊樂)≥64.50分
二、音樂表演、音樂表演(交響樂團):(市音樂表演合格且還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市統考(視唱+樂理)≥74.50分
2、市統考(聲樂或器樂)≥74.50分
三、音樂學:(市音樂教育合格且還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市統考(視唱+樂理)≥74.50分
2、市統考(聲樂或器樂)≥74.50分
3、另一門專項須達到44.50分。
備注:
1、報考錄音藝術專業的考生請于2月27日上午9:00-10:30,帶好身份證,上海市音樂類考試成績單,來我校(桂林路100號 東部教苑樓D座)辦理專業復試報名手續。詳見招生簡章。
2、以上各專業的資格線須幾個條件同時滿足,方可填報我校相應專業。各專業均可兼報。
3、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高考填報志愿時請不要填報,以免錯失可錄取其他學校的機會。
上海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