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美術學院本科招生評卷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根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特殊類型考試招生錄取監督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于我校校考評卷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三條我校校考評卷工作是在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組織,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評卷工作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
第四條評卷按考試科目成立各科目評卷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評卷小組由評卷教師和評卷工作人員組成。
第五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對評卷工作負總責,領導校考評卷工作,處理評卷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督促評卷工作按時完成。
第三章 評卷教師
第六條評卷教師通過個人報名,由所在教學單位(專業院系)初步審核并推薦組成評卷教師庫,參加當年評卷工作的評卷教師由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在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從評卷教師庫中隨機抽取產生,評卷工作前簽訂責任書。
第七條評卷教師條件
1.政治思想好,保密觀念強,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遵守紀律,責任心強。
2.業務能力強,有豐富的教學實踐經驗,熟悉本科教學、考試內容和要求,從事過專業基礎課教學,具有相關評卷工作經驗。
3.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校考,未舉辦美術高考培訓班。
4.身體健康。
5.各科目評卷小組組長由院系具有美術專業副高以上職稱的業務骨干擔任。
第四章 評卷工作人員
第八條各科目評卷小組每組配備評卷工作人員兩名以上(含兩名)。評卷工作人員由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在校內選定,評卷工作前簽訂責任書。
第九條評卷工作人員條件
1.政治思想好,保密觀念強,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遵守紀律,責任心強。
2.愛崗敬業,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
3.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校考,未舉辦美術高考培訓班。
4. 樂于奉獻,有工作協調能力和服務意識。
5.身體健康。
第五章 評 卷
第十條為保證評卷工作公平公正,在評卷前對評卷教師進行培訓,嚴肅紀律,明確標準,熟悉流程,同時從程序上設定規避風險的辦法:1.評卷前密封考生信息和清除試卷上的疑似記號;2.將評卷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每個階段由不同的評卷教師參與;3.評卷工作全程視頻監控錄像。
第十一條 評卷分為人工評卷和電腦網上評卷兩種形式。評卷程序為分檔、復核、評分三個階段。
第十二條分檔小組評卷教師將試卷審評為九個分數檔:即95分以上、90-94分、85-89分、80-84分、75-79分、70-74分、65-69分、60-64分和不及格。
第十三條分檔小組將分數檔次確定后,復核小組評卷教師進場對分檔情況進行逐檔復核,異議試卷由全組人員集中評議定檔。
第十四條評分小組評卷教師對各檔試卷評定具體分數,分數只能在該檔次分數區間內進行評定。
第十五條 評卷現場各科目組長應及時掌握評卷總體進度,保證按時完成評卷任務。
第十六條 電腦網上評卷教師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用戶名登錄網上評卷系統,并確保自己的用戶口令不被他人獲取。凡正常登錄網上評卷系統的用戶所有操作均由該用戶所對應的評卷教師負責。
第十七條 電腦網上評卷教師不得在評卷終端上進行除評卷以外的任何操作。若計算機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應立即通知評卷工作人員進行處理。在下班或休息期間離開電腦終端時,務必鎖定或退出程序。
第十八條 電腦網上評卷開始前組織試評,確定各個檔次的標準參照試卷。試評后,各科目組可結合試評情況對評分細則予以適當調整。
第六章 成績合成
第十九條 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考生成績和考生信息庫合成,并按信息管理要求進行備份。
第二十條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成績校驗,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發布校考成績。
第七章 評卷紀律
第二十一條若當年有直系親屬報考我校或舉辦美術高考培訓班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提出回避,不得參加評卷工作。
第二十二條評卷工作在指定場所集中評卷。評卷工作人員要嚴守紀律。出入評卷場所必須佩戴評卷工作證。
第二十三條所有參加評卷的評卷教師和工作人員都要嚴守機密,評卷身份對外保密。
第八章 責任事故認定與追究
第二十四條對于評卷教師和評卷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當年的評卷工作,由校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規對違紀違規人員給出黨紀政紀處分建議,報校黨委和行政集體研究。若有涉嫌犯罪行為,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 突發情況應急預案
第二十五條評卷期間發生火災、自然災害等突發情況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停評、緩評、疏散、轉存或其他處置措施;試卷在運輸保管等環節發生意外造成泄密時,應立即上報并協助調查處理;評卷期間應避免出現現場混亂管理失控狀況發生。
第二十六條評卷期間出現的突發情況及上述情況以外的不能及時控制解決的,工作現場負責人應第一時間作出應對措施并逐級上報。
第十章 成績查詢和復查
第二十七條校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可登錄我校官方網站,輸入本人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或身份證號和考生姓名,根據網頁提示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
第二十八條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在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成立校考成績復查工作專班,具體負責校考成績復查工作。
第二十九條校考考生成績復查內容為各科試卷的原始成績與公布成績是否一致,評卷教師執行評分標準不屬復查范圍。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我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湖北美術學院校考評卷組長責任狀
2、湖北美術學院校考評卷教師責任書
3、湖北美術學院校考評卷工作人員責任書
湖北美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