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省美術統考主要考核藝考生素描,速寫,色彩的繪畫能力和水平,以下是關于考核科目的評分標準,藝考生需牢記。
素描評分標準: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造型準確,有較強的表現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動態、結構透視關系等);理解、表現對象結構及體面關系,畫面調子對比明快,素描關系準確,表現生動,形體刻畫深入,畫面整體效果好。構圖15%;造型比例 占30%;細節與局部30%;表現手段與技法25%;
色彩評分標準:
色彩考試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有明確的色調意識和良好的色彩感覺,構圖合理,色彩關系明確生動,畫面富有美感;色彩與形體結合緊密,表現生動,形體刻畫深入,畫面整體效果好。其中:構圖 占15%;色彩關系 占35%;色彩造型能力占25%;色彩表現技法占25%;
速寫評分標準:
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比例正確、動態特征鮮明,表現手法大膽、肯定、流暢、生動;夠準確地畫出命題所要求的動態特征,有較強的畫面組織能力和造型能力;主次分明,節奏感強,能夠較深入地刻畫主體對象的細節。其中:構圖25%;動態表現30%;造型比例30%;表現技法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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