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從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了解到,2013年藝術類專業考試一些政策有所變化。
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藝術類美術、音樂、舞蹈等專業的考試工作,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組織實施(以下簡稱“省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等專業的考試工作由省屬高校聯合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聯考”)。
原來省聯考的表演、書法學改為省統考;音樂專業的聽寫原來占總成績由10%調整為14%,樂理、視唱由各占10%調整為各占8%;舞蹈專業音樂即興與命題即興考核合并為音樂命題即興表演,占總成績的30%,基本功考核由30%調整為40%,自選舞蹈表演由25%調整為30%。
今年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均不允許化妝。播音與主持藝術考試增加了新聞播讀考核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