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類院校(專業),作為一種特殊的招生類型,錄取時在專業成績的使用方面有著特殊的規定,今年同樣如此。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規定:省統考涉及的專業,我省所有高校、外省獨立學院、民辦高校(部分獨立學院、民辦高校除外)及專科(高職)院校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外省其他本科院校,既可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也可使用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由學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統考未涉及的專業使用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播音與主持、表演(含戲曲表演、影視表演)、漢語言文學(播音主持方向)、廣播電視編導、美術學(書法方向)等專業我省高校使用省聯考成績,省外院校是否使用由招生院校確定。省內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時,分類劃定專業錄取最低控制線。高校藝術類專業錄取考生須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
在文化考試成績方面,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單獨劃定。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省招考中心表示:藝術類文化考試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分別按各批次的文史類或理工類最低控制線的65%劃定,其中舞蹈類專業文化考試成績最低控制線可適當降低。
在投檔比例方面,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規定:使用省級統考美術、音樂、舞蹈類專業成績以及省聯考的播音與主持、表演(含戲曲表演、影視表演)、廣播電視編導、美術學(書法方向)專業成績為錄取依據的專業,按藝術文理綜合投檔,投檔比例為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使用高校校考成績為錄取依據的專業,按藝術文理綜合投檔。
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時(使用校考成績的除外),在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線的考生中,省招考中心依據高校要求按文化考試成績或專業考試成績投檔,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按專業成績投檔,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幾所擁有特殊專業的省屬高校的藝術類招生政策分別為:
山西大學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錄取,以文史、理工類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90%分別劃定錄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數線,文化和專業成績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的80%加專業測試成績的20%為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山西師范大學的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錄取,以文史、理工類按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5%分別劃定錄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數線,文化和專業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與專業考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太原師范學院漢語言文學(戲劇影視文學方向)專業錄取時,以文史類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90%劃定錄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數線,在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漢語言文學(播音與主持方向)專業錄取時,以文史類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0%劃定錄取最低控制文化分數線,文化與專業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的80%與專業考試成績的2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省招考中心表示:高校藝術類招生專業的確定,須嚴格按照教育部專業設置的有關要求執行,未經教育部批準的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