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美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規程
考試科目 | 考試內容 | 考察目的 | 考試時間 | 科目分值 |
素描、 | 以各類物體組成畫面進行單色寫生。 | 著重考察考生對事物的觀察能力,對形體的結構、體積、質感的理解能力,以及對藝術感染的表現能力。 | 2.5小時 | 100分 |
色彩、 | 以各類物體組成畫面進行色彩(用水粉、水彩)寫生。 | 著重考察考生對事物的色彩感知能力,對形體的色調、體積、質感的理解能力,以及對藝術感染的塑造能力。 | 2.5小時 | 100分 |
創意基礎。 | 給定主題創作 | 著重考察考生對事物的觀察、理解、想象和主題創意表現能力。 | 2小時 | 100分 |
2012年攝影專業招生考試規程
一、專業考試內容及分值
1、基礎知識(筆試,分值200分)
考試內容:
1)攝影基礎知識及作品分析、文化常識(100分)
2)影視基礎知識及作品分析(100分)
考試時間:90分鐘
2、美術基礎(素描,分值100分)
考試說明:以各類物體組成畫面進行單色(用鉛筆)寫生。著重考察考生對事物的觀察能力,對形體的結構、體積、質感的理解能力,以及對藝術感染的表現能力。
考試時間:180分鐘
3、操作技能及面試(150分)
1)攝影操作技能(100分)
考試內容:自然光室內、外景色拍攝。
考試要求:使用考場提供的Canon 350D/450D相機拍攝,在考務人員安排的區域內,考生利用自然光(不準使用閃光燈)自行選景拍攝,選取兩張照片交到指定的計算機中。
考試時間:10分鐘/人
2)綜合素質考察(50分)
——面試
(總分450分,按照三試總成績排序確定合格名單。)
二、考試注意事項
1、技能考試使用考場提供的Canon 350D/450D相機拍攝。拍攝以后將相機中的圖像選取兩幅交給考務人員輸入到指定的計算機中。
了解考生對攝影技術掌握的程度:數字相機的使用技術、構圖、色彩、影調的掌握程度。
筆試可以參考以下圖書:
《攝影技藝教程》(新一版)潘鋒著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
《影視語言教程》李雅田著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2、考試前15分鐘,主監考教師到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遲到15分鐘按自動放棄處理。
3、考生除規定的草稿紙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紙張一律不準帶入考場;凡試卷中發現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夾帶紙張,無論是否構成作弊,一律按作弊處理。考生嚴禁在試卷封閉線外書寫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標記,違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試資格。
2012年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招生考試規程
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根據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培養特點,特制訂本規程。
一、專業考試流程、內容及分值
1、初試:(面試)
故事接龍:每五位同學為一組,進入考場后由考官給出故事的開頭,并指定一位同學接下去,再由其他同學依次把故事接下去,要求接的時候要給下一位同學繼續發展故事留有空間。根據現場情況,每位同學輪兩至三次,每組考試時間控制在15—20分鐘。初試不計分,合格進復試。
(有藝術類統考省市的考生需出示統考成績)
2、復試:(面試)
熱點話題評述:(滿分150分)
考生進入考場后作簡單自我介紹,然后隨機抽取一道題目,題目有關當下政治經濟、文化娛樂、教育民生等熱點話題。考生根據給出的話題和材料即興進行評述,要求有自己的觀點,并能自圓其說。每位考生的考試時間為15分鐘左右。復試合格進三試。
3、三試:(筆試)
故事創作:(滿分150分)
根據給出的兩幅圖片現場編寫一篇故事,要求以第一幅圖片為故事的開頭,以第二幅圖片為故事的結尾。題目自擬,字數1500字左右,考試時間120分鐘。
4、專業考試總分為復試與三試成績相加(滿分300分)。
二、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前15分鐘,主監考教師到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遲到15分鐘按自動放棄處理。
2、考生除規定的草稿紙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紙張一律不準帶入考場;凡試卷中發現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夾帶紙張,無論是否構成作弊,一律按作弊處理。考生嚴禁在試卷封閉線外書寫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標記,違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試資格。
2012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招生考試規程
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播音主持專業的培養特點和專業要求,特制訂招生規程。
一、考試流程、內容、分值及要求
(一)一試(初試)
1.稿件播讀(100分)
新聞稿件播讀。
2.作品朗誦(100分)
限文學作品(自備),篇幅不宜過長(3分鐘以內),并要求脫稿。(考生同時遞交考官自備稿件的文字打印稿兩份)
以上科目除了觀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氣質),以及考查考生的聲音(音量、音質)和語言(普通話、口齒)等基礎條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語言感悟能力和表現能力。兩項共計200分(按人數比例及分數高低進入二試,但分數不帶入二試)。
(二)二試(復試)(終試)
1.即興評論(100分)
當場抽取指定的話題資料(新聞事件、圖片等),稍作準備,然后針對內容發表評論(面對攝像機,限時3分鐘)。
以上科目除了觀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氣質),以及考查考生的聲音(音量、音質)和語言(普通話、口齒)等基礎條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邏輯思維、言語組織和口頭表達能力。此項共計100分。
2.才藝展示(50分)
吹、拉、彈、唱、舞、書、畫等任一特長展示。
主要考查考生的情感、悟性、藝術表現力和藝術感染力等。
3.言語交流(50分)
考生與考官面對面對話。
以上科目除了觀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氣質),以及考查考生的聲音(音量、音質)和語言(普通話、口齒)等基礎條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言語組織、口頭表達和人際溝通能力等綜合素質。三項共計200分。
說明:1.初試,考生10人一組由專人帶入考場,按要求應試。復試為單獨面試,考生按順序由專人帶進考場,按要求應試。應試結束,統一由專人帶出考場。初試成績不帶入復試。
2.復試成績為考生專業面試最終成績,專業名次以分數由高到低排列。
二、考試注意事項
1.考題及評分細則由本專業提供,交由學校招生考試專業委員會制作并保管。
2.主監考教師在考試前15分鐘到位,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場。考生若無法按時參加考試,須提前與考務人員協商調整,并服從考務人員的安排,無故缺席按自動放棄處理。
三、考題說明
1. 新聞稿件(較規范的新聞稿件,本專業題庫提供)
2. 朗誦作品(自備,限文學作品,并遞交文字稿2份)
3. 即興評論(本專業題庫提供)
4. 言語交流內容(針對考生具體情況,圍繞本專業相關問題。)
5.才藝展示道具等(考生自備)
2012年表演專業(影視、話劇與音樂劇方向)招生考試規程
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根據表演專業的培養特點,特制訂本規程。
一、專業考試流程、內容及分值
1、初試:(面試)
a、朗誦(自備散文、寓言或故事一篇):(滿分100分)
自備故事、散文或寓言(自選一項),考查考生的語言表現能力
b、演唱(自選歌曲一首,無伴奏):(滿分100分)
演唱自選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聲樂表演能力。
c、形體(自備舞蹈、武術或體操,無伴奏)(滿分100分)
(初試合格進復試,成績不帶入復試。)
2、復試:(面試)
a、朗誦:(命題)(滿分100分)
進一步考查考生的語言表現能力。
b、演唱(自備兩首不同風格歌曲、無伴奏)(滿分100分)
進一步考查考生的聲樂表演能力。
c、形體(自備舞蹈、武術或體操,無伴奏)(滿分100分)
自備舞蹈、武術或體操,任選一項。
進一步考查考生的形體表演能力。
d、表演(滿分100分)
命題表演,考查考生的表演能力。
考察目的:運用比較的方法多面、系統地認識考生。
(復試合格進三試,成績不帶入三試。)
3、三試:(面試、錄像)
a、表演(命題小品)(滿分100分)
命題表演考試,在復試的基礎上全面考察考生素質。
b、演唱(滿分100分)
命題;視唱練耳(音樂劇方向指定)
c、語言表達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命題
d、形體(滿分100分)
命題
e、面試(滿分100分)
通過交談的方式,了解考生的文化層次,求知欲,分析能力等。
考察目的:全面、深入了解考生的各種素質。
二、成績確認
1、有藝術專業統考的省,考生初試時出示統考成績,統考成績作為初試的參考分。
2、初試成績不帶入復試、復試成績不帶入三試。
3、根據三試成績經全國各考點整體平衡后,將男女生分開排序,從高到低確定專業合格名單。
三、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前15分鐘,主(監)考老師到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遲到半小時按自動放棄處理。
2、要求女生考試時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
2012年表演專業(時尚表演與推廣)招生考試規程
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模特專業的培養特點,特制訂本規程。
一、專業考試流程、內容及分值
1.量體(身高、三圍、體重、比例)(滿分100分)
2.臺步/節奏(滿分100分)
3.才藝展示(滿分100分)
4.口試(了解考生對職業的理解和熱愛、知識面、語言表達力、思維反應能力等潛在能力。)(滿分100分)
考查目的:全面、深入了解考生的專業條件與藝術素質。
二、評分方法與原則
1、有藝術專業統考的省,考生初試時需出示統考成績,作為參考。
2、根據本校專業考試成績,經全國各考點整體平衡后,統一排序確定專業合格名單。
三、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前15分鐘,主(監)考老師到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遲到半小時按自動放棄處理。
2、要求考生考試時自備泳裝、高跟鞋及才藝展示相關音樂、服裝、道具等。
3、要求考生準備5寸以上頭像照及全身生活照各兩張。
2012年文化產業管理專業招生考試規程
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本專業方向的培養特點,特制訂本規程:
一、專業考試流程、內容及分值
1、面試(基本知識面,指定專題評述,即興問答與交流):100分。
面試目的:A、考察考生知識面與綜合素質;B、思維敏捷度;C、口頭表達能力。D、考察學生的潛能。
2、筆試(寫作,創意):100分。
多種文體的文化知識(發散性思維能力)。筆試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二、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前15分鐘,主監考教師到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遲到15分鐘按自動放棄處理。
2、考生除規定的草稿紙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紙張一律不準帶入考場;凡試卷中發現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夾帶紙張,無論是否構成作弊,一律按作弊處理。
3、考生嚴禁在試卷封閉線外書寫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標記,違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試資格。